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赠是否属于遗嘱继承所谓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的对称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遗赠是否属于遗嘱继承所谓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中对其所应当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等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生前依照其财产所有权,对其财产按自己的心愿用遗嘱形式安排其死后由谁继承、以及继承多少,这是行使所有权的处分权能。遗嘱只要合法,即受法律保护,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合法遗嘱的,不适用法定继承,以保障其遗嘱的实现。立遗嘱人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公民如果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为遗赠。遗赠和遗嘱继承在采用遗嘱方式处分遗产这点上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在于接受遗产的人的范围不同,接受遗产的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就是遗产继承;接受遗产的是法定继承人以外范围以外的人,就是遗赠。所以,从狭义上理解,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二、遗赠与遗嘱有何区别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立遗嘱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赠和遗嘱有下列区别:(1)接受遗产的对象不同。遗嘱的接受对象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而遗赠的对象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2)遗嘱继承人是基于与被继承人的民法典律关系直接继承遗产;遗赠受领人是基于被继承人遗嘱的指定从遗产执行人处取得遗赠财产,而不直接参与继承。(3)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既继承财产,也要承担债务;而受遗赠人只接受遗赠人的财产。遗赠与遗嘱继承其实是不一样的,所以很显然也不能将二者画上等号。根据《民法典》里面的规定,遗赠和遗嘱继承其实都是说属于遗产继承中的一种方式,而除此之外还有遗赠扶养协议与法定继承,一般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效力是最高的,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并且合法有效,那么就会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来分配遗产。
  
  
  


·放弃继承权属于代理权限?
      放弃继承权属于代理权限?放弃继承权不属于代理权限,在时效上,公民放弃继承权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否则,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将不具有法律效力。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


·对于遗产可以只给儿子吗?
      对于遗产可以只给儿子吗? 一、 对于遗产可以只给儿子吗? 可以,但需要在遗嘱上明确进行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其法定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却尽了赡养义务,使被继承人在生活上得以照顾,在精神上得以慰藉,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指定...


·一、老人去世后遗产一定会按照遗嘱内容处理吗?
      一、老人去世后遗产一定会按照遗嘱内容处理吗?老人去世后遗产不一定会按照遗嘱内容处理,遗嘱订立后也存在无效的情形,对于此种并不具有司法效力的遗嘱,不管是内容违法、形式不完整,还是其他原因导致的,此时都不能按照此无效遗嘱处置死者留下的财产。遗嘱无效,可以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遗嘱无效的部分,并不影响或停止遗嘱其他部分的生效及执行。在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根据这一无效部分不同的具体内容,对遗产要作出不同的处理。比如,倘若遗嘱所处分的是立...


·被继承人立遗嘱的有哪些形式
      被继承人立遗嘱的有哪些形式遗嘱的形式根据《继承法》第17条的规定,遗嘱有以下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即立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并注意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立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4)录音遗嘱。即...


·网络权益和财产能继承吗 一、网络权益和财产能继承吗?
      网络权益和财产能继承吗 一、网络权益和财产能继承吗? 网络权益不能继承,网络财产可以继承。从法律上讲,财产具备占有、使用、处分、收益4个特征,这4个特征,虚拟财产都具备。网络虚拟财产已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应与真实财产一样得到法律的保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具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不可以继承,如个人聊天工具,而没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则可以继承,如网上店铺、作品版权和游戏币等。 二、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


·继承纠纷案件怎么举证
      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而这个过程中,原告一方可能需要承担最初的一个举证责任,但很多人此时并不清楚继承纠纷案件怎么举证。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 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 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财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公证?
      财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公证? 一、财产继承需要什么手续公证? 财产继承公证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首先需要带的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并且需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并且还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2、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3、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


·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现实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与丧失继承权的性质是不同的,并且这二者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那么到底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而丧失继承权的法律后果又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 如果继承权人生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放弃继承权人先于继承人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的子女丧失代位继承权。虽然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是产生代位继承的唯一条件...


·代位继承与遗嘱的规定是什么?
      代位继承与遗嘱的规定是什么?代位继承与遗嘱的规定是代位继承是不能够适用于当事人所立的遗嘱当中的,因为我们国家的继承法当中明确的规定,只有在法定继承的这样一种继承关系当中才能够存在代位继承。这是一个法条强制性的规定。按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这是对法定继承的补充,与遗嘱继承在性质、范围、条件等方面是不同的。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法定继承才...


·癌症病人立遗嘱如何办理遗产分配?
      癌症病人立遗嘱如何办理遗产分配?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


·遗产分割时间是多久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那是不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就到了遗产分割时间呢?现实中,究竟遗产分割时间是多久?除此之外,继承人们还应当了解清楚遗产分割的程序,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分割的时间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即是继承的开始时间;但继承人在什么时间内分割遗产,民法典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一般认为继承开始后,依据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应由所有继承人经协商取得一致并确定分割遗产的时间。 如果共同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