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合法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合法吗?
  
  
  驾驶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3年有期是不合法的。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
  
  
  2、醉酒驾车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二、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驾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有关判罚的标准在相关法律上有明确的认定,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醉驾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如果不能取得死者家属的和解,那么有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构成工伤吗
      在实践中,大多数劳动者都不是居住在单位附近,而是需要开车或者是坐公交去上下班,可近年来,交通事故却频频发生。那在法律上,劳动者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构成工伤吗立法者出于保护劳动者的立场将考虑,已将其纳入工伤范围,但具体处理中仍要进行工伤鉴定,那如何进行工伤鉴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构成工伤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养老保险断交一个月有什么影响
      养老保险中断时,职工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都将受到影响。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向职工个人账户记账,二是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减少。这些将直接导致职工个人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降低。1、3个月没有缴纳,个人账户金减少,计算养老金时会有一定的亏损;2、这3个月不算入工龄,有的公司会有工龄工资,这样算来也是一笔小损失;3、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会将所有中断的时间累加,中断3个月没有什么影响,但是如果累计中断12个月就会前推一年计算养老金。《社会保险法...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能否接收?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能否接收?一、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能否接收?关于拒绝投标文件,七部委令的相关规定一共有两条。一是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明确了可以拒绝投标文件,但没有明确拒绝投标文件的决定(或行为)可以由谁作出。给人以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管或者其他性质的工作人员都可以作出拒绝标书的决定的遐想空间。因此,有些地方的工作人员就依据该条款直接作出拒绝接收的决定。二是投标文件有下列...


·有过购房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一
      有过购房经验的人都知道,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交纳一定的房屋住宅维修金的,如果小区内的公共设施需要维护的话,那通常就是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但除此之外,在哪些情况下还可以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房屋住宅维修金 当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维修养护的责任由保修单位转移到物业产权人身上,在业主分散的情况下,如果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在短时间内向业主筹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


·交通事故发生后什么时候起诉比较好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首先要接受治疗,恢复身体。而且也只有治疗完结,进行了伤残鉴定之后,才能确定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的准确数额。交通事故发生后什么时候起诉,既能获得最多的赔偿,又不会超过诉讼时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什么时候起诉比较好 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一、交通事故保险可以先赔偿车损吗?
      一、交通事故保险可以先赔偿车损吗?交通事故保险可以先赔偿车损,但是即使是先赔偿车损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具体的前提必须是进行责任认定,否则的话保险公司也不会予以赔付。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要有交警部门结合现场情况以及双方的违章程度确定。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


·交通事故伤标准2020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伤标准2020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赔付,计算依据是: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会因为案件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会因为案件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那么交通事故百分之50责任出租车误工费怎么算,对于误工费的计算首先还是责任的的确定,对于不同的责任相应的误工费赔偿就会不同,百分之50责任也意味着一半的责任,误工费赔偿就会相应减少。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交通事故百分之50责任出租车误工费怎么算就得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


·新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怎么调整的?
      新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怎么调整的? 一、新商业车险条款的三大变化 1、商业车险产品更加丰富 重庆保监局财险监管处处长李昊轩表示,此次改革后,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2、多个险种保障范围拓宽 新版商业车险拓宽了保障范围,扩大了车损险和三者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车载货物掉落等以往需投保了附加险才能获赔的事项现纳入了主险保险责任,...


·微信的初衷是为了方便朋友之间的沟通交流,但是近年来有不少好事
      微信的初衷是为了方便朋友之间的沟通交流,但是近年来有不少好事者利用微信平台传播一些不实消息,甚至公然的发表一些造谣诽谤他人的文章,其行为令人发指。虽然公民拥有言论自由,但是如果其言行侵犯到他人权益的话本身就已经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微信文章造谣诽谤罪构成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们针对此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诽谤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


·广东省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省交通肇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对交通肇事中的伤者或死者家属做出赔偿的时候,需要考虑具体的地区,因为地区不同实际的赔偿标准也不一样。因此,才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作出赔偿。今天,我们为您带来广东省交通肇事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