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抵押合同合不合法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抵押合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以物质财富和为非物质文化财富为基础进行抵押关系所签署的相关约定。至于抵押合同是否合法,要看抵押合同的签订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合法的抵押合同主要是指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所签署的相关抵押合同。换句话说不合法的合同的确定是出于在合同的双方当中,有一方以欺骗威逼利用和胁迫手段,要挟另一方所签订的出于不情愿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签订属于在趁人之危的情况下所签订的不情愿合同。违背了抵押合同,出于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这种合同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抵押合同必须要在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方可生效。因此不合法的抵押合同是指没有进行合法的抵押登记。换句话说,如果抵押合同当中出现证件不齐的情况,是无法签订抵押合同的。做非法签订抵押合同的,需要伪造相关证件,这种不合法的抵押合同签订是不合法的抵押合同。此外,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限制在五元的债务关系。所以可能出现多重债务于一身的债务人出现。因此不合法的抵押关系,也包括如果出现多重债务以及一生的债务人学,将全部债务抵押给某一方,丧失了对其他债务人相关权利的履行。周围被了其他债务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这种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不合法的行为。还有一种不合法的抵押合同是指抵押的当事人有一方当中并不是所抵押物的所有者。未经过抵押物所有者同意,是不能进行抵押的,其他人更无权签订抵押合同。这种抵押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应,是不合法的。对于合法的抵押合同,具体情况如下。合法的抵押合同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抵押合同要依法进行公证,提高抵押合同的法律效益。此外抵押合同的抵押物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也就是《民法典》所规定的建筑物及其建筑物使用权、土地经营权、与生产有关的相关设备设施及其产品、机器制造业或者是法律为禁止的抵押物品等。此外,在办理登记手续后,要以书面形式依法签订抵押登记合同。抵押登记合同中必须明确标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相关身份证明、抵押所涉及的类别以及真实内容、也包括对抵押物作出数量种类品质的相关记载。同时约定好债权人和债务人所要遵守的规定,并指出违背该约定,所要遭受的惩罚。因此要标明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合法的抵押合同自签订和公证之日开始生效。并且抵押合同的签订变更要根据法律相关程序进行。对于抵押合同的变更,要协商一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得以进行。而对于抵押合同的终止,必须是出于抵押人已经履行了抵押物所担保的债务,因此抵押合同正式被解除,那么换句话说,在物权人可以免除该债务,法律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抵押合同相关规定。综上所述表明,合法的抵押合同所要进行的所有有关程序,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婚后借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借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基于购买该财产而对外所负的债务包括银行按揭贷款或向第三人的借款,无论是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还是以双方名义所借,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二、婚后父母买房离婚如何分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签订购房协议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签订购房协议时需要注意些什么(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却没有依据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二) 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要明确责任划分,避免出现纠纷无据可依。(三)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也要明确在合同里,避免开发商拖延办理。(四)应该明确装...


·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一、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 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般都较低。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就进入了房地产项目的清盘销售阶段,此时价格会低下来。而且清盘房基本是现房,房间本身的质量问题已经过竣工后一段时间的检验,问题基本暴露出来,购房者可以擦亮眼睛认真挑选。 2、两种促销价格不可...


·房屋租赁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为
      房屋租赁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为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所签订的一份协议。实践中,很多人不知道房屋租赁合同都包括了哪些内容。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最新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应该包括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使用或建筑面积、装修的设施; (三)房屋用途(居住或商业、办公、厂房等); (四)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新婚姻法中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离婚诉讼中关于房产的分割问题更是显得尤为重要,当初的婚姻生活在经济利益面前也变得微不足道,在如今我国的大环境下,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是我们非常关心的问题,因此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邮编:,电话: 。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邮编:,电话: 。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邮编:,电话: 。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夫妻婚内房屋财产约定有效吗?
      夫妻婚内房屋财产约定有效吗?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约定的对内和对外效力。婚内财产约定,对夫妻双方和第三人的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在对内效力方面,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只要夫妻在财产约定中符合约定的一般条件,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约...


·买房时遭遇欺诈怎么获赔
      长期以来,由于开发商与买受人的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导致的合同欺诈、买受人利益受损的事件不时发生,因此商品房买卖投诉在全国的消费投诉中名列前茅。那么买房时遭遇欺诈怎么获赔?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时遭遇欺诈怎么获赔 要想在遭遇欺诈后获得赔偿,首先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获取赔偿的条件: 1、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惩罚性赔偿,而并非所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集资房、房改房、二手房的买卖纠纷不适用该原则...


·小产权房转正要多少钱?
      小产权房转正要多少钱? 小产权房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尴尬的存在,关于小产权房转正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很具有争议性,不少小产权房的房主都希望小产权房可以转正,并且也想知道将来小产权房转正的话,那么关于小产权房转正要多少钱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令您都很头疼的问题,下面,将为各位做一些具体的分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小产权房转正要多少钱?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


·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注意的
      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注意的 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注意的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为了融资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这将对购房人构成法律障碍,影响购房人的顺利购房。 (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1、开发许可手续是否完善直接影响所购房屋产权是否...


·政府售出的两限房可以出售吗?
      政府售出的两限房可以出售吗?可以买卖,但是有一些限制,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为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国家对于限价房的买卖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