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期间如何转移财产?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离婚期间如何转移财产?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期间是禁止私自转移财产的,如果是双方一致认可的除外。要想避免,就得先了解在一般情况下别人是用什么方法转移夫妻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仅限于三子(房子、车子、票子)、家具和首饰等固定的资产;而且程向多层次及多元化,如金融资产和无形资产。二、离婚财产转移的方式其实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并且方式也是多种,以下介绍常见的四种:1、转移存款。这种转移比较简单,一般会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的账户存在,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有些更彻底一些,直接拿出现金来操作。2、用私下赠予财产转移,这种需要人配合,但对于转移的人来说风险也是很高的。3、转移房产。一般是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这种方法表面上看并不是很高明,因为在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查就知道,而且历时比较长,但它有个很好的长处就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4、转移公司资产或股权。有转移公司流动资金、制造虚假“借款”等,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或化零,造成没有股权或甚至欠外债的表象,相对于其他的,公司类转移,可以说是技术性比较高,而且操作空间比较大。三、根据上述,现说一下如何避免1、对于转移存款的,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以及平时收集对方使用网上银行或银行卡那里的银行账号信息,特别关注有关大笔资金的变动。2、对于私赠财产的,因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因此非常难举证。一般都会赠给身边亲近,至少信得过的人,所以就需要在平时多加留意。如了解自己家庭中的所有财产情况。3、对于转移房产的,应对策略如下: 如果出现一方的行为异常导致另一方怀疑另有房产,另一方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或者直接到房地产公司夫妻委托缴费名义进行求证,或到房管部门查询,或者利用商务调查等进行取证。4、对于转移公司股权的,这个是最难防的,除非双方都在公司一起工作,并有较高的职位,如果只有一方的话就很难有所发现,退一步讲,就算发现了,也不容易收集证据,因此,面对对方转移公司股权的,可以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帮你调查对方公司的经营情况,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5、是先小人,后君子的做法,也是最有效的。结婚前签订婚前协议(把婚前和婚后的财产约定清楚),婚后,也可以签订有关协议,就协议内容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并经公证。虽说还是不能完全百分之一百的避免转移财产的出现,但是可以有效的限制住。离婚期间夫妻双方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清算,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沟通和协商,最好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在司法审理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那么司法机关是会认可的并根据相关协议来判决的,具体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
  
  
  


·近亲结了婚有了孩子婚姻算无效吗?
      近亲结了婚有了孩子婚姻算无效吗?近亲结了婚有了孩子婚姻算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达法定婚龄的。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无效婚姻和可...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怎么算
      在生活中婚姻中会遇到很多不如人意的事情,感情的破裂导致家庭婚姻的破裂,就难免会离婚。但离婚会导致离婚财产的分割,很多人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中会请律师,但是有可能不是很了解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怎么算,接下来会为您详细的解答,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的费用是怎么算的的问题。 一、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 1、计件收费(没有财产需要分割的离婚案件)?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在上海请律师代理离婚诉讼与请律师代理其他诉讼与非诉讼案...


·一、小孩送人抚养是否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一、小孩送人抚养是否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有可能违法。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也是做父母的责任。如果因为工作或者某些原因不能直接照顾孩子,暂时的交给亲戚帮助照看,也是可行的,但监护的责任没有转移。如果直接把孩子送给亲戚抚养,这是法律不许可的,除非你们办理过继等手续。被过继人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能办理过继手续。对于合法的“过户”孩子给他人,我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


·一、离婚时女方如何获得更多财产?
      一、离婚时女方如何获得更多财产? 离婚时女方若想获得更多财产就必须要拿出证明男方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的证据,虽然说签订婚前协议是一种很势利的做法,可谁都不能保证未来会发生什么,即使结婚时两个人的感情看似牢不可破,但是时间如流水,没有人能对未来打包票。如果你在婚前的收入很高的话,而另一方收入很低,如果你们没有签订婚前协议,那么婚前的财产会被混同,时间久了就成了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以后想要拿的你婚前的个人财产就不太可能了。所以你签订了婚前...


·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夫妻要是想要离婚的话,这当然也是允许的,本身就是夫妻的自由嘛。但与办理结婚一样,在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条件限制,而并不是完全的自由。那此时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双方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起诉离婚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


·一、谁提出离婚谁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
      一、谁提出离婚谁放弃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 谁提离婚就放弃财产,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老婆有外遇怎么离婚 ?
      老婆有外遇怎么离婚 ?一、老婆有外遇怎么离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包含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即便是出轨一方仍然有权提出离婚。当出轨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对此并无异议,并已经就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后,双方可以共同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若出轨方提出离婚,无过错方不同意的,出轨方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离婚。第一次诉讼时,即使出轨方承认自己有过错行为,只要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必然判决离婚。法院调解和好或者判决...


·一、离婚了能告前夫重婚罪吗?
      一、离婚了能告前夫重婚罪吗?可以,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权是可以的。如果重婚罪构成,只要没过刑法上规定的追诉时效,即使已经离婚了也可以追诉。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1、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


·如离婚男方说没有共同财产怎么办?
      离婚男方说没有共同财产怎么办?离婚男方说没有共同财产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渎职罪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多少可以立案标准
      这个没有明确规定,主要依据渎职犯罪中财产损失立案标准进行量刑。分为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导致损失。滥用职权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以上的;3、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4、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6、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玩忽职守罪涉嫌下列情形之...


·没有结婚孩子生下来归谁抚养
      没有结婚孩子生下来归谁抚养没有结婚孩子生下来归谁抚养呢?1、没有结婚 (一)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时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二)实际上,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是平等的。不能说男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