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开庭坐的地方当事人因为不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而被告上法院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开庭坐的地方当事人因为不抚养自己的未成年子女而被告上法院的,那么当事人是坐在被告席上。二、婚姻法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在离婚之后,由另外一方抚养子女的,那么对应的另外一方就需要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是全部的费用。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负担的费用和负担的时间,对于协商不成的,可以交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 .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应当在20%~30%之间,而又2个子女需要抚养的,那么抚养费应适当的提高,但是不能超过月收入的50%。父母没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以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是父母所在的行业收入的平均值,参考20%~30%的比例进行确定。如果有特俗情况的,比例因当提高或者是下降。人民法院在审理抚养费的时候,要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2. 未成年子女的实际开支3. 未成年子女所在地的生活水平4. 对于子女患病或者是残疾等特殊的情况,抚养费因适当的增加。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每月支付,但是在实际的情况中,离婚之后,当事人都会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这样的情况比较多,因为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第一是可以节省要钱的时间,第二是为了应对不确定的因素。人民法院在判决的过程中,因当查看另外一方是否是能力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和当事人的态度。当事人不愿意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法院不会判决当事人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如果另外一方存在下落不明或者是没有收入来源的情况,法院也可以判决,用另外一方的财物来抵消子女的抚养费。四、我国婚姻法第21条的对于抚养费的司法解释是,抚养费是指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患病期间的医疗费和以后的教育费等费用。
  
  
  


·农民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能继承吗?
      农民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能继承吗?农民所获得的土地补偿款能继承,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合法的财产,而征收补偿费用如果合法取得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宅基地确权后有哪些用处?
      1、首先要知道城市里买房是有房产年限的,一般是70年,而在农村,宅基地是永久性产权,家中有宅基地,就有了根定海神针,心里不慌。即使在城市里待不下去,反正农村老家有房子,如果推出宅基地获得补偿之后,到了城市里,住70年就得搬出来,心里也是没谱的。 2、等拆迁,这个主要是针对城市周围的村子,显而易见的是城市在不断的扩张,越来越多的农村被划入拆迁地区,或者是新建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需要征收农民的宅基地,一旦被划入拆迁范围,补偿力度很空前的,...


·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应该怎么办?
      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应该怎么办?现代社会,土地对于人们来说依然十分的重要,我国土地包括国有土地以及集体土地,公民个人不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的。那么,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应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温州土地使用权到期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以及与其有关的问题。一、"土地证续期需缴数十万出让金"是误读有媒体报道温州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又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引发热议和关...


·柳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柳州市征地补偿标准一、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费用具体标准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


·上海身份证异地办理程序是什么
       身份证丢失的烦恼想必很多人都经历过吧,特别是人还在异地去把身份证搞丢了就更是麻烦,还要回到户籍所在地才能补办。所以现在许多省份启动了异地办理身份证的程序,方便您的生活。那么上海身份证异地办理程序是什么呢? 办理条件 2016年12月26日起,实施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全国各省(市)来沪人员只需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就可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双语证除外)。 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受理: 1、对系统...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我们的公司规模在好的经济环境下也越来越大,公司发张扩张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更换注册场所的问题。那么,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呢?我们将在本篇文章中做阐述。 一、办理程序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2、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3、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提交材料 (一)申请营业执照变更...


·石家庄主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国家所扮演的一个角色,是为人民服务的角色,所以国家所从事的一些行为都是有利于社会公众的,比如说建设一些基础公共设施当然,在建设基础公共设施的时候有可能会损害农民的一些私人利益,比如说征收土地。那么石家庄主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石家庄主城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


·最新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最新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范本现在国家鼓励农村土地承包,这样可以使农村闲置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发挥其规模效益。个人如果想承包农村土地进行扩大生产的时候,需要同当地村委会签署一份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明确承包的相关注意事项。那么怎么写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本和您说一说。 个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 村民委员会乙方: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


·地产土地证丢失可以补办吗
      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补办流程《土地登记办法》(2008年2月1日施行)第七十七条规定: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土地使用证遗失(住宅用途),在土地权属清楚、无抵押、无查封、无转让、无被征用或征购的前提下:1、向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一个月无异议之后2、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3、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要多少钱?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要多少钱?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的收入或者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土地等方式,再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受益等。2、根据土地性质,地类,地价等级,还有转成国有土地性质类型,取得方式等,各要素不同价格也不同。集体工业用地可以请土地评估公司评估后办理补出让手续,集体团体用地可以评估后办理国有划拨手续,地方...


·一、在农村老人留下的土地属于遗产吗?
      一、在农村老人留下的土地属于遗产吗? 在农村老人留下的土地不属于遗产。但在土地承包期限内,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土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遗产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二、宅基地是遗产吗? 农村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