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需要什么条件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大多数人认为公司法人是自然人,其实常说的公司法人指的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民事权利、行为能力的公司,是一个组织而不是自然人,营业执照上所标有的自然人实际称之为公司法人代表人。公司法人是承担法律行为的主体,公司法人其实是把公司在社会上拟人化,实际属于社会组织,不是真真正正的人。公司法人代表属于公司法人,也就是说公司法人是由公司法人代表人及一些自然人集合在一起组成的社会组织。我们通过中国《民法通则》中第37条可知,成为公司法人必须具备4个必要条件:1. 公司法人首先需要依法注册成立,由创始人按照国家标准,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注册公司法人得到国家认可,第一方式,按照法律的规定,通过行政审批成立公司法人;第二种方式:由创始人去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核准、登记、审批、成立公司法人。2. 公司法人成立前还需要一定的资金,公司法人需要在建立之前准备一定的资金,作为公司法人运营的基础,此基金应该全部隶属于本公司法人,公司法人可以随意支配资金,不受外界干预。3. 在注册公司法人之前,需要先给公司法人起好名字,且为公司法人独有名字,找好经营的场所,建立基本的组织机构。起好的公司名称应该与公司所要经营的项目有直接的关联性,公司法人签租合法的经营地址,此经营地址可以从事生产经营,并能提供合法租赁合同与发票,公司法人建立的健全的组织机构,所谓健全的组织机构由一些自认人组成,为公司办理一切食物的组织。4. 公司法人必须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依靠其他组织,也就是公司法人必须独立承担一切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然而对于不是此公司法人民事行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一概不承担责任。组成公司法人的自然人是不承担因公司法人民事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具备以上四点即可成立公司法人,通过中国《民法通则》条例可知,在我国目前可以申请4类公司法人,其中包括:机关法人(主要从事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事业法人(主要从事非营利性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企业法人(主要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组织)和社团法人(实现一定目的,由一定数目社员结合而设立的组织)。
  
  
  


·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什么
      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什么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


·公司法人代表私自变更股权可以吗
      公司法人代表私自变更股权可以吗?法定人不可以随便更改股权。首先要说的是,法人是指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不是指自然人。你所说的可能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必须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定程序进行变更,否则无效。作为股东依法享有股东权益。如要退出,可以采取向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依法转让股权来进行。股权(股东权益)中的几种基本权利包括:转让权、知情权、分红权、表决权(含经营权)等。对股权的冻结以及股权的质押主...


·公司民事诉讼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民事诉讼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有可能会因为债务债权或者货物的质量等各种原因跟其他机构产生民事纠纷的,而且有些民事官司的原告方就是属于公司的。但可能也是因为公司在人们心目当中感觉规模是比较庞大的,所以才会另眼相看公司民事诉讼状,我们就通过下面的这些资料给您介绍一下。 公司民事诉讼状的规定是什么? 一 、民事诉讼状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全体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和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过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过程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复牌一般要多久上市公司复牌时间不固定,看具体公司而定,没有具体规定的日期,要看公司公告。现在速度提快了 ,证监会30个工作日会给相关公司答复 。至于核准通过 则需要看具体情况。二、具体过程第一阶段,公司宣布因重大事项停牌,根据重组方案的复杂和重大程度,停牌时间有长有短,金丰投资就停牌了18个月;在停牌期间,重组公司也会发布一些进展公告。第二阶段,董事会公布重组方案,并复牌...


·2023年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吗
       一、年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吗? 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


·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融合了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如果您要以股东的身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就一定要先了解其设立的条件。下面,我们为您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下限为1名股东,这...


·疫情期间公司可以裁员吗?
      因为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裁员,但公司需要拿出证据证明才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


·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一、公司法股份公司回购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以前主要是减资、合并的情形可以回购,现在,回购的条件增加了,特别是股权奖励回购,这为公司实行期股期权...


·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
      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股份公司的全称是股份有限公司,这属于我国法定的公司类型之一。在这样的公司内部,股东手里的股权虽然允许进行转让,但并不是完全自由的,而是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那到底股份公司转让股权有什么限制?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我国《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可转让性为股份的本质属性。如果投资者不能依其意思处分所持有的股份,则他们必然因利益无法保障而放弃此类投资方式。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


·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一、引起合伙企业解散的事由是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同时,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