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如何处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离婚财产分割有争议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所有的事情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正规的司法途径解决,如果可能的话,让其他人从中调停当然也是比较好的,提起民事诉讼这是通过其他的方法都无法解决了的情况下才要做好相关准备的。而且离婚财产分割争议这其实在离婚案例中也是最常见的,既然有争议,那双方就都得选择最理智的方式来处理。
  
  
  
  


·一、离婚财产新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新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离婚财产新法律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2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有外遇离婚应该怎么判
      ?在发现一方有外遇的时候,另一方通常都是会选择离婚的。此时仍旧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现实中很多人为了让对方做出赔偿或者少分一些财产,往往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此时一方有外遇离婚应该怎么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外遇离婚应该怎么判 对于离婚案件,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唯一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判断是否感情已经破裂。根据《婚姻法》规定,在配偶一方有过错造成婚姻破裂...


·一、老公去世孩子归谁抚养权?
      一、老公去世孩子归谁抚养权? 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当父亲去世后,抚养权应当归母亲 《民法典》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子女抚养权这个问题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民法典》(2021.1.1...


·分居离婚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不少人错误认为“分居满两年”就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是对婚姻法错误理解所导致的。法院不会单纯以“分居满两年”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它会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包括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性。接下来我们就看一下夫妻分居离婚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分居离婚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


·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拿不到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
      抚养费用对于未成年子女是非常重要的费用,因为在我国,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以及教育费用都需要抚养费用来支持。但是有的时候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未成年子女是拿不到抚养费的。那么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拿不到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在我国根据法律规定拿不到抚养费的后果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


·申请国家赔偿包括哪些情形?
      申请国家赔偿包括哪些情形? 1、违法采取对妨碍诉讼的强制措施的,包括4中行为: (1)对没有事实妨碍诉讼行为的人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实施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司法拘留、罚款措施的; (2)超过法律规定期限实施司法拘留的; (3)对同一妨碍诉讼行为重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措施的; (4)超过法律规定金额实施罚款的。 2、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包括5种行为: (1)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


·离婚能够请求赔偿吗?
      离婚能够请求赔偿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离婚后夫妻财产分割中可提出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


·到法院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结婚
      到法院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结婚?等法院判决解除了和对方的婚姻关系,并且法院判决书已经正式生效了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时间正常情况下是6个月,在司法实践中,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第一次诉讼时,法院一般不判离;判决生效后,再过6个月,原告可以再次起诉,此时,如果原告坚决要求离婚的,法院一般判离。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双方能有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段,即6个月。如果原告还是坚决要求离婚的,毕竟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法院一般也就...


·重婚事实结婚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重婚事实结婚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


·一、离婚时女方要求的离婚赔偿事由可以?
      一、离婚时女方要求的离婚赔偿事由可以有哪些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出于过错侵犯了对方因配偶关系而产生之权利并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在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应给予相应的赔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


·新婚姻法多大可以领证?
      新婚姻法多大可以领证?新婚姻法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