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职工伤残退休待遇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职工伤残退休待遇是怎样的?
  
  
  职工伤残退休待遇是:如果社保缴纳满十五年的,可以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
  
  
  二、具体情况
  
  
  1、工伤致残退休可以享受工伤期间的待遇,如果社保缴纳满十五年的,可以退休以后按月领取养老金;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为工伤事故导致伤残的,如果养老保险已经缴纳15年的,可以直接提前退休,按照退休的待遇领取相关工资标准。另外,国家根据职工的伤残等级的不同,还制定了职工伤残的赔偿标准和时间,在司法实践中,相关赔偿应当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避免出现认定错误造成矛盾纠纷。
  
  
  
  


·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在进新公司的时候,员工首先都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在这些过程中有些分公司只是以分公司的名义与聘用人员签订的合同,那么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下面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劳动法也没有限定用人单位就一定要是法人,分公司只是...


·劳动能力鉴定条件是什么
      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动者为了得到经济补偿就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来确定伤残等级,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那到底劳动能力鉴定条件是什么呢,具体的劳动能力鉴定的流程又该怎么走?本文马上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


·暂时中止劳动合同有补偿么 一、暂时中止劳动合同有补偿么?
      暂时中止劳动合同有补偿么 一、暂时中止劳动合同有补偿么? 暂时中止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补偿金的,符合以下条件才有补偿金: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2023
      很多人都不知道《刑法》中对一般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受贿也是做出了相应的罪名规定,换言之这样的行为也就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而刑法中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很多人习惯性的称之为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那我国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如何处罚的呢?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2018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 在建筑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 在建筑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产生纠纷,协商无果需要进行法院受理,那么,移交法院受理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要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带来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范文,希望能给朋友们带来帮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秦***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秦**诉**县**木材有限责任公司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一、建设工程索赔的意义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索赔的意义是什么? 正常情况下,建设工程的利润应该在8%到15%之间,安装与装修稍高。但最近这几年,施工企业利润已经降低到5%以内,大部分项目都处于盈亏维持状态。合理采取索赔手段,对企业经营势在必行。施工索赔的意义有两点: 1. 减少损失。提起施工索赔的前提在于施工过程中因为非施工方原因导致了损失,包括停工、窝工、材料上涨、人工上涨、不利物质条件以及不可预估的原因导致的损失,如果索赔不能,那么企业将自己承担该损失,项目发...


·上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 一、上下班途中摔伤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摔伤一般是不算工伤的,劳动者摔伤是因为自己没有注意相关环境导致,同时也没有处于一种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下,因而不能认定其构成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有什么责任
      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有什么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合规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81条的相关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


·四级工伤能赔多少
      四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无论是否退职工伤机构均需向职工支付,若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


·工龄5年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金是多少
      解除劳动合同后补偿金需要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分析,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职工的,可以不支付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小有什么处罚?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小有什么处罚? 实践中,可以是自然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也可以是单位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1、自然人犯该罪,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对于罚金的数额,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主要根据行贿的数额和情节来确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