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的依据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工伤鉴定的依据是什么?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工伤鉴定是根据伤者所受的伤,然后在根据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等级来进行判断,在鉴定完工伤达到工伤等级的标准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根据相关赔偿来进行赔偿,需要支付伤残补助金等一系列费用给伤者,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话,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
  
  
  
  


·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哺乳期是是女员工哺育婴儿的时间,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内,可能和用人单位会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借口对于女员工斥退或者做其他处理。那么法律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是怎样的呢?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


·退工程质保金模板和规定有哪些
      退工程质保金模板和规定有哪些?关于退工程质保金模板和规定有哪些?工程质保金指的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给开发商的保证金,一般是开发商要求施工单位所交的押金。在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所建造的工程没有问题,则开发商要退还施工单位所交的押金要一次性还清。一、退工程质保金模板由我司承接施工的--装修工程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该工程质保期起止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未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本合同结算价款为:-...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抚恤金是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经济补贴,抚恤金的发放不像其他的经济补偿那样简单,必须满足必备的条件,生活中发放抚恤金的情形一般是员工在死伤情况下给予的,抚恤金的种类也由此划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内容。一、抚恤金的基本内容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


·企业开除,辞退、自动离职决定书为送达劳动者的处理!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企业将劳动者作开除、辞退、自动离职等处理后,企业没有证据证明将处理决定送达给劳动者本人,几年或十几年后,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处理决定没送达或送达不合法,是否必然导致被撤销?处理决定被撤销后,劳动关系是否能恢复?劳动关系恢复后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未书面送达除名、辞退等决定书给劳动者,其决定是否生效应分情况具体对待:(一)原则上书面送达除...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书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人写出一份对工伤认定决定通知书进行复议的申请书,陈述申请复议的理由,只要理由是合理充分的,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即可撤销工伤认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签定劳动合同有什么用
      签订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用工意向,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并与之签订的确认劳动关系的合同。通常比较正式的用人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签订与劳动内容相关的劳动合同,内容中会说明劳动范围以及报酬和劳动时间。《劳动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劳动争议仲裁意义
      劳动争议仲裁意义 劳动争议仲裁意义 1、它能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 公正及时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基本原则。本法从性质上说是程序法,通过规范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具体程序制度,使劳动争议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因此,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公正执法、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得偏袒或者歧视任何一方;同时,劳动争议在处理时应注意及时处理,防止久拖不决。劳动争议案件具有特殊性,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就业、劳动报酬、劳...


·一、变更该劳动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一、变更该劳动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


·春节放假加班工资要怎么算
      春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调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二、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办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拒不支付的,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单位支付拖欠报酬的赔偿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


·工伤死亡单位买了意外保险该如何赔偿?
      工伤死亡单位买了意外保险该如何赔偿? 1、公司有帮该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企业基本不用赔偿,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 2、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没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