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人员可以到法院取保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人员可以到法院取保吗?犯罪嫌疑人被批捕的人员可以到法院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必须要符合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并且需要经过法院的具体审核,确实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况的可以申请,应该尽量在犯罪嫌疑人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前申请取保候审。刑期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二、取保候审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第八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如果被批捕了但是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况的本人及家属可以进行申请,需要的材料以及相应的流程按照规定办理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的,并且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依然要对检察院案件的审理积极的配合。
  
  
  


·刑事回避适用的主体是谁
      刑事回避适用的主体是谁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与案件本身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的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包括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不得参加本案处理工作的一项诉讼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第31条的规定,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8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以上人员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


·团伙网络诈骗怎么量刑,被骗后如何报案?
      团伙网络诈骗怎么量刑,被骗后如何报案?因为网络的发展,近年来通过网络进行诈骗的行为越来越常见,许多对诈骗防范意识不强的人很容易落入网络诈骗人员设下的陷阱,导致财产的损失。网络诈骗花样众多,一般都会由团伙实施。那团伙网络诈骗怎么量刑?当事人被诈骗后应怎么报案?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解答。 一、团伙网络诈骗怎么量刑? 网络团伙诈骗的量刑是根据诈骗数额决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无期减刑最多可以减刑多少年
      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讲,其实也不一定就要在监狱呆一辈子,毕竟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争取减刑机会的,一旦被减刑了那就会有被释放的一天。那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无期减刑最多可以减刑多少年呢?这是很多人想要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无期减刑最多可以减刑多少年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8条的规定,减刑的限度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典第...


·我国所规定的诽谤罪如何赔偿?
      一、诽谤罪怎么赔偿 赔偿涉及到民事问题,具体的赔偿标准是根据精神受到损失的情况来确定的。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


·刑事拘留期满后,当事人会面临哪些处理结果?
      刑事拘留期满后,当事人会面临哪些处理结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有一定期限的,那么刑事拘留期满后,当事人会面临哪几种处理结果?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文件,在您普及下关于刑事拘留方面的知识。 一、刑事拘留满后,对当事人会有哪几种处理结果? 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


·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有什么区别
      我国的拘留具体分为了三种,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名字不同当然也就意味着具体的规定、内容是不同的。实践中不少人容易将这些拘留搞混淆。下面小标就主要为您介绍一下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区别吧。 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区别。司法拘留,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对于有严重妨碍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人员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主要区别是: 1、法律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


·妨害司法罪的客体表现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一般来说法院就代表着公平公正,同时我国法规也要求我国每一位公民有义务帮助我国执法机关侦办案件,在生活中不得对任何违法犯罪分子进行包庇,和做伪证,如果有这种情况出现,在我国法律意义上通常称之为,妨碍司法罪。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妨害司法罪的客体表现是什么? 一、我国是否有妨碍司法公正罪? 我国现在没有这个罪名,但是有一个相近的罪名,就是徇私枉法罪,我国《刑法》第399条有规定,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


·涉嫌销售假药罪判缓刑的多么?
      涉嫌销售假药罪判缓刑的多么?构成销售假药罪,取保候审后是否能判决缓刑还要考虑多种因素,如量刑标准、被告人认罪情况、是否患有疾病等。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


·刑法双罚制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在刑法的规定当中,对于每一个罪名的犯罪构成都规定了犯罪的主体,有的罪名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但是有些罪名只能由自然人构成,那么单位就没办法成为犯罪的主体,关于刑法双罚制犯罪是怎么规定的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刑法双罚制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97年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大多情况下实行双罚制。1、对单位的处罚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就一个刑种即罚金。有的国家对单位犯罪刑罚的规定并不仅有罚金一种。如《法...


·危险驾驶罪其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近年来,大量交通案件接踵而来。其中颇为受关注的是危险驾驶罪,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个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内容呢?而要是构成危险驾驶罪其量刑标准又是怎样规定的?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


·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有哪些?
      有意识的伤害他人导致他人的人体器官或者破坏了人体组织,比如失去听觉、骨裂、眼睛失明等等比较严重后果的,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是会收到法律法规的约束,承担相应的惩罚,那么刑法故意伤害罪条文有哪些呢?下面由为您作出解读。 一、刑法中有关故意伤害罪的条文 《刑法》相关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