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搞建筑一定需要合同来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关于建筑安装工程中存在的印花税合同问题,很多人不明白,在这里小编要给大家科普一下,建筑合同是必须要缴纳印花税的,这是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纳税人在合同中应缴的印花税应该是在合同中已经签订的金额,如果已经按约定交付了印花税,但是在发现实际金额和合同中的金额不一致时,此时可以不补缴印花税。如果合同中已经标明,但是在实际中金额发生变化,那么这部分的印花税也不需要补缴。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因为一些特殊情况无法标明金额的,那么在后续实际中需要对印花税进行相应的补缴。凡是签订了建筑安装承包合同的当事人都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1、购销合同,例如供应商之间采购或者预购的行为发生时,会出现协作、调剂、补偿等情况,这个时候税率就是按购销金额0.3‰贴花,由立合同人缴纳。2、加工承揽合同,例如双方在加工、定做、修理、印刷等过程中签订的合同,其税率是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由立合同人缴纳。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例如在工程建设期间会产生勘察的行为,还会出现一些设计合同的行为,此时的税率是按收取费用0.5‰贴花,由立合同人缴纳。4、财产租赁合同,租赁行为包括房屋租赁、交通工具租赁、机械器械租赁等等行为,其税率是按租赁金额1‰
  贴花。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就是在税额不足1元时,按1元贴花,由立合同人缴纳。5、货物运输合同 ,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合同行为,例如航空、铁路、公路、海上、联运等等,税率按运输费用的0.5‰贴花,由立合同人缴纳。6、仓储保管合同,例如仓库存储、合同保管等行为,在合同中印花税按保管费用1‰收取,由立合同人缴纳,若在仓库外或者保管范围之外使用的,则按合同中的印花税比例收取。7、借款合同是指在一些金融机构、组织或者借款人双方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其税率按借款金额的0.05‰收取,缴纳人是立合同的人,缴纳费用的单据作为合同使用,按合同贴花。8、财产保险合同,例如财产保险合同和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其税率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由立合同人缴纳。9、技术合同,例如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其税率按所载金额0.3‰贴花,由立合同人缴纳。10、产权转移书据中转移主要包括财产所有权、书籍或者电影等的版权、专利发明者的专利权以及商品的商标专用权等等,其印花税率应按其所转移金额的0.5‰缴纳 ,立据人为缴纳人。11、营业账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账册、账簿,这些都需要缴印花税,其税率按实际收入和所有资本公积之和的金额0.5‰缴纳。12、权利、许可证照,其权利、许可证照必须是在政府部门的发放下的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等,税率是按件贴花5元,由领受人缴纳。
  
  
  


·委托加工合同的模式是什么?
      委托加工合同的模式是什么 在委托关系当中委托的事项可以是各种各样的,委托他人管理自己的财务,或者说公司委托给其他的公司加工产品,这都是属于委托关系当中正常的范围。但是委托给其他工厂加工一些原产品的话,委托加工合同的模式我们特地在下文为您列举了一个详细的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人。 委托加工合同的模式是什么?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


·一、劳务工辞职随时可以走吗?
      一、劳务工辞职随时可以走吗? 不可以,劳动者辞职,是不能当天走的,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


·入职后需要签约公务员劳动合同吗?
      入职后需要签约公务员劳动合同吗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或者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单位都是违法的。如果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


·在我国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是什么意思?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抚恤金是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经济补贴,抚恤金的发放不像其他的经济补偿那样简单,必须满足必备的条件,生活中发放抚恤金的情形一般是员工在死伤情况下给予的,抚恤金的种类也由此划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的内容。一、抚恤金的基本内容抚恤金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对死者家属或伤残 职工发给的费用。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


·分公司劳动合同总公司盖章合法吗?
      分公司劳动合同总公司盖章合法吗?合法,公司法第31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


·是否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是否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支付代通知金? 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是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及用人单位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享有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劳动法律并未禁止其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其在与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基本劳动权益受劳动法保护,例如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福利待遇等。但是。对于劳动者请求签订...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工资影响吗?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工资影响吗? 按立法意图来说是应该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实际的工资数额,但在实际中却比较难实现,因为有些员工的工资浮动较大,无法固定,比如:加班工资、绩效工资、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等,若是固定不变的,可能对企业不公平,也可能对员工不公平。 一般而言,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工资比劳动合同中写的工资高时,缴纳社会保险、计算加班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等,仍应按实际工资进行核算,只要员...


·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最关心的除了事自己的薪资问题,还有就是自己的权益与安全能否得到保障。那么,当我们因工受伤的时候,维护我们权益的就是工伤赔偿了,而工伤赔偿的标准是由工伤鉴定结果的评级决定的,下面我们带您看一看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2017年的标准。 一、眼部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1、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3、三级: 1)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