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人伤诉讼时效计算规定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交通事故人伤诉讼时效计算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人伤诉讼时效计算规定是: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二、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第137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修改稿)》第196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计算。(原168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需要到医院接受治疗的,如果对于处理的结果或者是赔偿的金额项目有所不满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想法院提起诉讼。但这个诉讼同样是有时间限制的,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之内如果没有提起诉讼的将视为默认处理结果,法院有权不再受理。
  
  
  


·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
      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现如今很多人在买房的时总是千挑万选,货比十几家,在挑选的时候很多人考虑会根据开发商、价格、户型、地理位置、物业等,但是唯独有一样很多人都比较揪心哪就是物业,如果一个好的物业让你处处舒心,但是一个糟心的物业可能会让你处处不开心。但对于物业费遇到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不交或者更换新的物业。以下有几种情况:1、物业公司没有按合约上的物业管理费违规的收取物业费可以拒交物业费,现在还是有部分物业公司强制的违规收取物业费的很多...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第一种是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侵害行为或者失职、渎职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构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种是民事责任,交通事故民事责任也就是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属于民事责任中的侵权责任,即是指当事人的违反交通事故法律法规的行为侵犯了他...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应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应如何计算?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无责交强险赔对方多少?
      无责交强险赔对方多少?怎么赔?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道路四通八道,然而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所以现在国家对醉驾和酒驾也查的特别的严格,主要就是为了防止少一点的交通事故,那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自己没有责任应怎么赔,那就一定要来了解一下无责交强险赔对方多少?怎么赔?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无责交强险赔对方多少?怎么赔? 针对无责情况下: 1.如医疗费及财产损失,如已经得到赔偿就不能赔了。 2.另死亡伤残是可以累加赔偿的,因为人是无法...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处罚规定是什么?关于饮酒的危险驾驶分为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分别受不同程度刑罚,标准也不同。酒精血液检测是交警检查酒驾的方法之一,规定中写明了酒精含量数值。同时规定了驾驶和事故不同情况的刑罚,发生事故、有法律纠纷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酒驾和醉驾区别 酒驾酒精测试: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 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 二、酒驾和醉驾具体规定 (...


·交通事故后营养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的,此时不管是伤害情况怎么,多少都是会对伤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就需要后期对营养的损失进行补偿。说到交通事故后营养费的问题上面,您知道应该如何来计算吗?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后营养费如何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关于确定营养费的根据和营养费标准,在理解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确定营养费的根据是受害人的伤...


·交通事故导致医疗损害赔偿属不属于共同侵权?
      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已经屡见不鲜,几乎每分每秒都在发生。假设现在有个人现在一场交通事故中受伤了,然后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又发生了医疗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导致医疗损害赔偿属不属于共同侵权?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看看这个问题的答案。 一、交通事故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属不属于共同侵权? 先后发生的交通事故侵权和医疗侵权是两次侵权,既不同于共同侵权,也不同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的间接结合,而是各自承担各自的责任,损益相抵原则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受害人遭受的...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许多客车公司的股东可能会遇到需要转让股权的情况,股权不仅是投资人享有的权利,而且对于个人和公司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时就应该慎之又慎,以防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使个人或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今天我们我就带您了解一下关于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时的注意事项。 签订客车股权转让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晰股权结构 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


·一、交通事故10级伤残误工费计算到什么时候?
      一、交通事故10级伤残误工费计算到什么时候?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2)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分为非持续性和持续性。非持续性根据受...


·一、醉驾进看守所了一个星期交警的罚单还用交吗?
      一、醉驾进看守所了一个星期交警的罚单还用交吗? 醉驾进看守所了一个星期交警的罚单还用交,《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所以警方对待醉驾人员首先会对其进行...


·电动车上黄牌属于机动车吗
      不属于,电动自行车是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被划归为机动车范畴。电动自行车本质上属于特种自行车,因而被划归为非机动车范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