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枣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规定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枣庄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1、一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67000元/亩;基本农田:80400元/亩;建设用地:67000元/亩;未利用地:53600元/亩。2、二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64000元/亩;基本农田:76800元/亩;建设用地:64000元/亩;未利用地:51200元/亩。3、三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55000元/亩;基本农田:66000元/亩;建设用地:55000元/亩;未利用地:44000元/亩。4、四类区片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基本农田:6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二、制订征地补偿标准参考哪些因素?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如何管理使用征地补偿费用?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有些人会经常讨论,为什么自己家的拆迁补偿款项跟对方不一样,这主要是因为土地的类型,或者是土地所在的位置所产生的一种差异,比如说在枣庄进行征地补偿的时候,就划分了一类区和二类区,具体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南京南都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京南都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的发展需要各地资源配合进行,拆迁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为了有利发展需要摒弃不好的东西所以拆迁就是发展的第一步,那么拆迁问题上很多老百姓为了利益而拆迁工作进行不了的大有存在,为了针对这样问题的类似发生,在南京南都新城征地补偿就明确规定了补偿标准,下面我们和您仔细聊聊。以下补偿标准仅供参考。 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款标准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拆迁的,拆迁补偿款由原房补偿款、购房补偿款和区位补偿款组成,原房补偿款...


·农村退出宅基地补偿方案有哪几种?
      农村宅基地确权让农村宅基地变得越来越值钱,补偿方式围绕钱和房展开,也可以说,国家是围绕农民要留在乡下还是进城来进行补偿,农民可以二者任选其一。如果有农户有退出宅基地的想法,要想好留在乡下还是要进城,才能做出最佳选择。 一、补偿款 农民退出宅基地,补偿现金是最简单的方式,农户自愿退出后,国家直接给农户现金,国家对退出的农户只不做集中安置。换言之,农民退出宅基地后,一种方式是直接进城买房,成为城市居民,进城后,远离自己的耕地,因此,选这...


·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多久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征地之前必须要先做好安置补偿工作,如果补偿不到位的话,那么就不允许征地。不过,也有很多人在咨询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多久,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征地补偿费发放时间是多久 应先补偿、后征收。即应在征收之前补偿到位。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


·征地补偿费归谁所有?
      征地补偿费归谁所有?诚如我们所知有征地就会有补偿,政府部门会根据被征地者的土地用途及其土地所有权面积来核算征地补偿,同时被征地者也可以根据具体的征地补偿办法来领取自己的征地补偿款。但这涉及谁来领取征地补偿款的问题,也就是征地补偿费归谁所有呢?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我们认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征地补偿费的归属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村集体(并非村委会)有的是村民小组集体。村集体有权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
      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权不仅人民可以享有,其他组织或者企业机构都可以享有。并且国家对于不同的土地性质有不同的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但是这些管理办法中都规定了在享有土地使用权之后,需要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方便国家有关机关的管理。那么,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一、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证是如何办理的?(一)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的制定依据是什么?集体土地房屋补偿细则的制定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土地被征收时房屋作为土地附着物被征收。农村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的现行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但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主要是对土...


·达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最新内容是什么?
      达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最新内容是什么? 达州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最新内容,主要是征地者和被征地者之间的一些协议,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时候可能会出现很多的民事纠纷。所以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切实的实施安置办法,一般情况下会给予被征地者相应的补偿。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国家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新内容?
      国家征地补偿政策有哪些新内容?1、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实现同地同价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维护农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各类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都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位于同一年产值或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的,征地补偿水平应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补偿同地同价。2、要采取多元安置途径,优先进行农业安置,规范留地安置,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12000元/亩的落实。本着“谁用地,谁承担”的原则,鼓励各地...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
      临沂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临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规定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二、征地补偿费用...


·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资投资25%才可以吗?
      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资投资25%才可以吗??????? 在实践中,我们知道出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一些企业或公司出资选择土地使用权。在选择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资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在实际操作中也会遇到有关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是否需要完成开发总额25%的问题,那么您是否理解其含义。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资投资25%的规定。一、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资投资25%才可以吗?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法律允许的。但问题并不是土地使用权可否作价入股,...


·土地使用权变更不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变更不包括哪些? 企业通过出让方式拿到土地使用权后,要完成初始登记。之后企业不想继续使用土地的话,可以进行转让,这时就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如今在房地产领域,土地使用权变更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土地使用权变更不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土地使用权变更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权变更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国有土地划拨、集体土地内部划拨; 2、依法通过土地有偿出让、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 3、因赠与或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