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持有假币罪量刑标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1、持有假币罪的定罪量刑需要对满足定罪的主观和客观要件进行具体判断。从客体要件的角度分析,持有假币本身侵犯了国家货币流通安全和秩序,国家对货币的管制本身具有强制性,持有假币本身是对国家强制性规定的侵犯,违背了我国的货币管理制度;主观上持有假币行为是故意的,或者是知情纵容的,如果是应当知情而因为自身的疏忽而持有了假币不会构成犯罪,但是可能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产生财产损失,即银行工作人员因为疏忽而收取了假币,且该类假币是银行工作人员可以轻易辨认的,那么银行工作人员可能面临相应的工作问责,但不会构成犯罪,除非故意为之。同样构成持有假币罪的行为人需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最重要的是从客观要件角度来看,持有假币中的持有需要进行分析,比如说持有假币仅供自己欣赏或者是用着摄影等情形,可以认定其没有使用的目的则不认定为构成本罪;但是如果将该纸币作为财务交给他人保管或者是使用,则侵犯此罪,该持有不论是行为人自己持有还是他人代为持有均能构成此罪。对于假币的持有在某些方面存在意见的偏颇,需要结合具体实践和司法解释综合判定。2、持有假币罪其立案标准为面额在4000元以上或者是纸币的张数超过了400张,达到该标准即可立案追查根据法律对相关规定,持有假币罪的量刑标准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类别,其对应的刑法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且根据其持有假币的数额判处相应的罚款,罚金一般不得超过50万元,但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会没收行为人的全部财产。针对行为人的罚款数额不仅考虑其持有的数额和数量,还需要根据其情形,主观行为进行判定,比如行为人是在收到假币后,迫于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而使用假币,虽构成此罪,但是有罪行上减轻处罚的情节,则对其罚款的金额也可以从轻处罚。持有假币一般伴随使用假币,但是两罪并非完全的吸收和牵连犯罪,某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数罪,需要并罚。故对行为人在持有和使用的假币范围内区分考虑,分别判定。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包括用伪造的信用卡购买商品、支取现金,以及用伪造的信用卡接受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等。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仿照信...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的客观是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和自由。 2、犯罪客观方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客观方面变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者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


·精神四级违法要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四级违法要负刑事责任吗?法律上所称的精神病来源于医学上的精神病,但两者界定的侧重点和意义不同,法律并不对精神病进行病理和种类上的划分,而仅仅是着眼于精神病患者的行为能力(即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以及责任能力的确定,从而判定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1、无论什么性质的精神病人犯罪,都必须经法定的鉴定程序鉴定,从而确定是否承担刑事责任。2、精神病人经鉴定,实施犯罪行为时没有行为能力的,不承担刑事责任。3、精神病人经鉴定,实施犯罪行为时具...


·对于犯罪既遂怎么认定?
      对于犯罪既遂怎么认定?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通常是根据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是否齐备来判断。如果相关犯罪要素已经齐备,一般认为犯罪既遂,反之就是犯罪未遂,或不是犯罪。通常构成犯罪的,需要具备以下四要件:1、犯罪主体:行为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我国,一般的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就可以构成犯罪主体。而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人,是不构成犯罪主体的,说白了,他们即使犯罪了也不会被判刑处罚。2、犯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


·盗窃罪的刑法条文有哪些
      说起盗窃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生活中,我们的财物经常被偷,而只有在构成了犯罪的情况下,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对此,我国《刑法》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盗窃罪的刑法条文是怎么规定的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中国刑法轻伤的有关规定
      轻伤是指由于外力等多种原因作用于人体,造成器官组织一定的损害的情况。轻伤的量刑以及赔偿方面的问题就成为您关注的重点。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中国刑法轻伤的法律规定,包括我国刑法中什么情况下算是轻伤,以及轻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 一、中国刑法轻伤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234条、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第333条的规定,对非...


·犯罪中止且自首怎么判罚?
      犯罪中止且自首怎么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二、犯罪中止的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


·无期徒刑服刑多长时间可以获得假释
      一、无期徒刑服刑多长时间可以获得假释被判处无期徒刑要执行十三年才能假释。法律规定:《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


·过失致人重伤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中,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这样的情况下不能认定构成犯罪,这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情况不同。在过失的情况下要求造成的损害必须是重伤或者死亡,那么才可以认定为犯罪。那么此时过失致人重伤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过失致人重伤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条件 过...


·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
      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两者属于不同的犯罪,但是认定抢夺罪的时候却很容易与抢劫罪混淆。那么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


·怎么才能构成绑架罪2023
      怎么才能构成绑架罪2023 一、怎么才能构成绑架罪 1、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绑架行为是成立本罪的关键,也就是说,只有真正行动了,才能构成绑架罪,对于口头上要说绑架某人的,没有构成实际的行为,则不构成本罪。 对此应注意三点: (1)绑架亦称劫持其本质是违背被害人或者其监护人的意志,非法将被害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其失去人身自由,绑架罪的特征必定有限定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如果没有实际限定被害人的人生自由,也不构成本罪; (2)绑架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