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二、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一个主客观相一致的行为,即行为人除了必须具有逃逸的客观外在行为方式,同时还必须具有逃逸的故意,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表明逃逸行为的心态只能是故意,如果仅仅具备离开现场的外部特征,而不存在逃逸的主观故意,则不能认定为此处的“逃逸”。所以认定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必须从主观、客观两个方面把握。首先,认定逃逸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行为人对肇事事故应是明知的。如果行为人对肇事事故不明知,而驾车继续行使,主观上没有恶性。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只是在进行正常的驾驶行为。所谓的“逃逸”时不能成立的,如果对于这种驶离现场的行为以逃逸论处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典型的客观归责,无论从刑事立法基本原则还是从司法公正角度出发都是不适宜的。当然,这里的“明知”并非要求肇事者对于其中所有的细节都有着具体的明知,只要坚持主客观统一的原则,对于肇事存在盖然性、可能性的明知,就符合要求。其次,逃避抢救义务以及其后逃避责任追究。一般情况下,逃逸者不履行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的动机是重合的,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着并不逃避抢救义务但尽可能地逃避肇事责任追究或者不履行抢救义务但并不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单一动机的情况,前者如甲驾车将被害人撞成重伤后,将被害人尽快送到医院,但之后一走了之的情形。只要具备逃避抢救义务和逃避责任追究这两个动机中的任何一个,都应认为具备了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把“逃逸”的动机仅仅归结为“为逃避法律追究”了,不符合客观实际的,而且也如前文所述,它与立法本意相悖。实践中有时发生这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在事故场受到被害者亲属围攻,因害怕殴打报复,暂时躲避,或者在将受害者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害怕家属殴打报复、而暂时躲避,事后又主动归案。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害人亲属等由于一时冲动的非理性的悲愤情绪而对肇事者实施殴打报复的情形,并不少见。这种情况下肇事者的临时躲避行为要与逃逸相区分,在事故现场肇事者因为害怕遭受到受害者或者受害者亲属等人的殴打而逃离现场说明肇事后现场就有人,而且按常理,在场的人肯定会及时抢救伤者,事后又主动归案的,肇事者并未逃避抢救和责任认定,这种行为不能以“交通肇事后逃逸”论处。肇事者将受害者送到医院抢救,害怕家属殴打报复,暂时躲避,事后又主动归案,肇事者已履行了抢救义务,又不逃避责任,亦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事故中的逃逸行为是一种典型不负责任的行为,同时因为逃逸的发生,往往还容易扩大事故的损害结果,本身受害人及时得到了救治只是造成轻伤的,因为逃逸耽误了最佳救治时间,可能会落下终生残疾。于是,对于交通事故中的逃逸,在处罚上面往往都是比较中的。一旦认定构成犯罪,同时还有逃逸行为的话,那起刑点都是3年有期徒刑。
  
  
  


·一、醉驾是指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少?
      一、醉驾是指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多少?醉驾实质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毫克,而酒后驾车是指驾驶人员血液中每100毫升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小于80毫克。浅酌多少能开车每个人对于酒精的吸收和代谢能力不一样。专家建议,正常成年人,如果喝普通啤酒不能超过五分之二瓶,即不能达到256毫升,50度以下的白酒不可以超过五钱,红酒不能超过二两(少半杯),这个标准通常被认定为是否属于酒驾的“生命线”。一般酒精在体内的代谢...


·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的相关规定?
      汽车票提前几天预售的相关规定? 一、汽车票可以提前几天买 一般情况下是汽车票可以提前5到10天,当然,全国有些城市平常汽车票可以提前15天预定,诸如。而在节假日期间,地方公路部门一般都会延长汽车票预定时间。会使得民众能够提前15天或者20天甚至于一个月预定汽车票。当然,在节假日客流量高峰期,汽车票的价格也是有所上涨的,毕竟汽车客运不像火车客运一样票价一直保持不变。 对于汽车票提前购买,我们也需要特别注意提前购买汽车票的相关规定,目前公...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是怎样的?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


·每个人都很清楚喝酒之后不能开车,但是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造成
      每个人都很清楚喝酒之后不能开车,但是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造成的后果更多的是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害,坚持我国相关法规对于醉驾的处罚是毫不手软的,那醉驾后果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醉驾后果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


·企业公司债券在哪上市交易呢?
      企业公司债券在哪上市交易呢?企业公司为了自身运营的需要,和对资金的需求会适当发行一些债券,当然这些债券是具有一定风险的,他跟企业的兴衰息息相关,人们在购买时会慎重选择。所以国家对企业发行债券也做了相关要求。旨在降低债权风险,维护经济秩序,那么符合要求的公司债券在哪上市交易呢? 一、公司债券在哪上市交易?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债券只要合格合规就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根据《证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开发行...


·一、醉驾没有造成交通事故自驾车如何被处罚?
      一、醉驾没有造成交通事故自驾车如何被处罚? 醉驾,会被法院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 如果血液酒精含量不超过200毫克/100毫升,如果没有无证驾驶、酒驾前科等从重处罚的情节,可以判处缓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发现醉酒驾驶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


·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有什么规定?
      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有什么规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驾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


·新房交房多久能办房产证
      需要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在顺利签署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协助提供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这个时间视开发商的不同会有所差异,但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在材料准备齐全的情况下,去房管局登记备案办理房产证需要走一系列流程,通常15个工作日内可以完成。由于是全款买房,不牵涉到贷款问题的话房产证在付款后1个月内应该是可以拿到的。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


·骑车撞死人属交通肇事罪吗?
      骑车撞死人属交通肇事罪吗?这里说的骑车通常是指非机动车。之前,我们了解到行人也是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那么如果是骑着非机动车撞死人了,此时是否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因此,有人认为非机动性交通工具不足以危及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只有机动性交通工具才会危及...


·机动车不买交强险有什么后果
      不买交强险有什么后果不投保交强险后果是很严重的,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二、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三责险”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在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对车...


·汽车自燃该如何进行赔偿
      汽车自燃该如何进行赔偿首先看你有没有投自燃险,如果投了你有两个选择:向保险公司索赔,向厂家索赔,但不管怎样还是险让消防队给出具个详细认定证明,另外保险公司赔只能赔个裸车的钱,购车的费用保险费全赔不了,如果跟厂家索赔可以协商了。为了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消除其后顾之忧,投保人在投保时要注意三个要素:第一,车辆自燃损失保险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一个重要前提是,只有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保险。投保了车辆自燃损失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