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缓刑期间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缓刑期间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理?在缓刑考验期内。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司法行政机关可以提请对你撤销缓刑,也可以不撤销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二、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因无证驾驶摩托车的这种违章行为就直接撤销缓刑的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是,在缓刑考验期内不遵守国家法律制度,毕竟会对罪犯本人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缓刑本身就是一种从轻处罚的表现形式,如果在整个缓刑考验期间都表现良好的话,是有可能被司法机关缩短缓刑考验期的。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交费吗?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缴纳诉讼费用这是您熟知的,但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交费吗?或许面对这个问题,您也没有一个确切答案。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交费吗 第二次离婚诉讼法院的诉讼费用正常缴纳。 律师费的话,需要要看您与之前的律师之间的协议是怎么签订的。如果包括二次起诉或者直到你离婚为止的,那不需支付律师费了。如果是仅代理一次,那二次起诉律师费还是要缴纳的。 另外,如果第二次所请的律师和第...


·一、交通事故急救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急救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人道原则 当事故发生后,救护者必须怀着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千方百计利用现场一切可利用的条件抢救伤员。救护者应保持镇定、清醒的头脑,使伤员尽快得到现场治疗,并及时呼救,转入后续治疗。 2、快速原则 在车祸救护工作中,时间就是生命。“快抢、快救、快送”是决定伤员能否自下而上或减少伤残和后遗症的关键。救护人员要珍惜每一秒钟,火速...


·倒车发生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
      倒车发生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一、倒车发生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倒车发生事故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1、移位倒车时会出现碰撞、刮擦、掉沟等交通事故,这时应注意车辆所移位置的宽窄程度,判断好车辆后方、两侧的障碍物与后轮所处的安全位置。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指挥。2、拐弯倒车时,会出现车尾碰撞和车身刮擦的交通事故。此时应注意判断转弯内侧和车辆后方的情况,并从倒车镜兼顾车身的两侧,注意回转方向盘的时机。3、车库倒车时,若车辆视线情况良好,则可从车辆后窗直接...


·交通事故有可以称之为道路交通事故,因为一般都是发生在道路上的
      交通事故有可以称之为道路交通事故,因为一般都是发生在道路上的。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呢?事故发生之后肯定是需要进行处理的,那通常交通事故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呢?本文马上就来为您一一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


·江苏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工伤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无法避免的伤害,但是如果在发生意外之后最好的办法就是早点就医以及做工伤认定,因为这样可以提早的获取补偿,但是各地的认定资料都不同,江苏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江苏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处理交通事故应该起诉保险公司吗
      现在所有的车辆几乎都有保险,那么当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如果逃脱责任,那么受害人在处理交通事故应该起诉保险公司吗?如果可以那么保险公司属于被告还是第三人?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解答,希望能帮助您更好的追偿。 一、从对《交法》第七十六条文义解释的角度理解,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诉讼主体地位应是共同被告而非第三人。 《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根据交通法规定交通伤7级残赔多少钱?
      根据交通法规定交通伤7级残赔多少钱? 一、根据交通法规定交通伤7级残赔多少钱? 交通7级伤残赔偿的金额一般在10万元左右。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都有哪些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都有哪些 一、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都有哪些 第一种是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侵害行为或者失职、渎职行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构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行政违法行为,而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种是民事责任,交通事故民事责任也就是交通事故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它属于民事责任中的侵权责任,...


·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是否要担责
      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是否要担责相信您都知道,我国是严令禁止在饮酒后驾车的。而有的情况下,饮酒后虽然也驾驶了车辆,但此时驾驶的是从别人哪里借来的车。此时,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的话,出借人是否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呢?很多人都在咨询这样一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出事故的,车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借车给饮酒的人驾驶,法院可直接认定车主对损害的发...


·一、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规定需要在得到伤残鉴定书之后才可以获得赔偿,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是什么?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区别是什么?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车。那么,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在哪呢?下面由编辑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酒后驾车和酒醉驾车的相关知识。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查》国家标准规定: 1、车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