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代为继承?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什么是代为继承?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比被继承人先死亡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替被继承人的子女继承其长辈应得的遗产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代为继承应该符合以下要求和条件:1、被继承人(就是留有遗产的人)的子女(包括血亲子女、法律关系的养子女)比被继承人先死亡;2、代为继承可以使被继承人的后辈直系血亲,晚辈直系血亲指的是子女,孙子女,外曾孙女等。旁系不在此范围之内,比如说:侄子侄女之类的血亲。3、代为继承的继承人只能继承其过世直系长辈(例如父亲或母亲)的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有继承权。其直系晚辈才能发生代为继承。如果被代为继承人生前因为一些原因失去了继承权,其直系晚辈就没有继承权。5、代位继承继承部分只能是法定继承部分,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是遗嘱继承,因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已经先于继承人死亡,所以被继承人的子女的遗嘱继承是无效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就无法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嘱遗产。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是后于被继承人死亡,但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未获得继承的遗产而死亡,就会发生转继承,转继承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代位继承可以转几代人,《继承法》规定只要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就都可以代位继承,所以代位继承理论上可以转无数代,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最多也就三代左右。
  
  
  


·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
      在对遗产进行继承的时候,其实很大可能会产生纠纷,而这个时候如果可以顺利的对遗产作出继承,我们建议最好办理一个公证手续,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这个过程中自然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那办理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办理遗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进行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


·一、个人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
      一、个人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130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


·代位继承没有要求代位继承人必须尽赡养义务
      代位继承没有要求代位继承人必须尽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代位继承的法律要件:...


·继承父母财产的新政策是什么?
      继承父母财产的新政策是什么? 一、继承父母财产的新政策是什么? 继承父母财产的新政策是: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


·胎儿能代位继承遗产吗
      如果胎儿的父亲在胎儿还没出生的时候就死了,并且其父亲原来享有一定的遗产继承权,针对这种情况,胎儿能代位继承遗产吗?相信很多人在实践中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该如何处理吧,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胎儿能代位继承遗产吗 1、首先需要明确,胎儿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有继承利益。 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胎儿未出生,所以没有继承权,但是有继承利益。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


·夫妻双方是无效婚姻有继承权吗
      夫妻双方是无效婚姻有继承权吗?无效婚姻当事人是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夫妻之间彼此才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二、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法定遗产继承时效最长是20年。一般的诉讼时效是3年
      法定遗产继承时效最长是20年。一般的诉讼时效是3年,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权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3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自继承开始之日起的第17年后至第20年期间内,继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应当在继承开始之日起的2...


·一、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是否有继承权?
      一、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是否有继承权? 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的话是没有继承权的,依据《民法典》规定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律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体现了尊重遗嘱人(亦即财产所有人)意愿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


·我国继承法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岳父母尽义务能继承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岳父母尽义务的可以继承遗产吗?民法典规定,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或丧偶的媳妇对公婆尽了一定的赡养义务的应视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1)基于对弱...


·一、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材料?
      一、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哪些材料? 1、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 (1)注销的户口; (2)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证明内容: (1)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注明是否原配); (4)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


·一、父母死后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一、父母死后遗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