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漏罪与新罪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漏罪与新罪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1、漏罪应当先并后减;2、新罪应当先减后并。3、既有漏罪又有新罪的,应当先将漏罪进行先并后减得出刑期,再将新罪刑期与前罪还未执行的刑期相合并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判决生效后,服刑/假释等期间再次犯罪的即犯罪行为是在判决生效后又犯新的罪行的,则应当单独对其新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如果前判决未执行完毕,则先由前判决扣除已经执行的刑期,剩余刑期和新犯罪的刑期合并计算例如:B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在服刑1年的时候,与狱友发生纠纷将对方打伤,被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则B的刑期,首先要把盗窃罪4年先减掉1年,剩余刑期3年,然后再加上故意伤害罪1年,总刑期是4年。若是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又发现有其他的罪名存在的,需要先处理已经发现的罪名,然后再处理该遗漏的罪名。通常的处理方式是数罪并罚,也即对于那些罪名比较轻的,或者是直接减轻处罚,再一起处罚所有的罪责。
  
  
  


·犯了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
      犯了集资诈骗罪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怎么认定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证是否具有非法占...


·不能构成盗窃罪的是有哪些条件
      涉嫌盗窃罪是会承担刑事责任和受到刑事处罚,这需要对盗窃罪进行正确的认定,若没有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不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不能构成盗窃罪的是有哪些条件?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不能构成盗窃罪的是有哪些条件 1、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行为人实施了公开窃取的行为。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小。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


·走私毒品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一、走私毒品罪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1) 走私毒品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了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同时也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毒品管制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3) 犯罪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凡是达到刑事年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如何判刑?
      在我国非法集资行为主要触犯的是刑事法律这个方面当然这也是必须要具备一定条件的,其中刑法当中规定了必须要是非法集资行为情节严重的。当然,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非法集资,规定并不是特别清楚,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如何判刑? 一、非法集资如何处理的规定是什么? (一)常见罪名 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个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


·逮捕以后很难无罪释放吗?
      一、逮捕以后很难无罪释放吗?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在检察院阶段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法院阶段应作出无罪判决。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


·缓刑不关押怎么处理犯罪分子?
      缓刑不关押怎么处理犯罪分子?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倒卖柴油几吨起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倒卖柴油几吨起犯罪?根据法律规定倒卖柴油三吨起犯罪,我国法律规定,经营柴油必须依法经过批准,非法倒卖柴油是违法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追究,非法倒卖柴油属扰乱市场秩序,如果情节严重同,构成非法经营,法律没有明确的数量规定。二、非法经营罪的认定l、本罪的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在我国目前行政经济法规不很健全的情况下,考察某一经膏行为是否违反国家...


·敲诈勒索罪不到18岁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敲诈勒索罪不到18岁要承担刑事责任吗?需要看情况而定,敲诈勒索情节严重,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


·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但究竟具体行为是否构成此罪,还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当然,认定构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之后,肯定要进行刑事处罚。那么该如何对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处罚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 怎么认定破坏生产经营罪? 认定本罪,需要通过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分别是: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生产经营,就其范围而言...


·不承认法院拒不认罪怎么判
      不承认法院拒不认罪怎么判 一、不承认法院拒不认罪怎么判 不认罪或者没有悔罪表现的,不能减少基准刑,可以理解为不能从宽处罚,但不能加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4) 1、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2、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


·犯罪分子行贿5000元会怎么处理?
      犯罪分子行贿5000元会怎么处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贿5000元不构成行贿罪立案标准,因此不能以行贿罪论处。可能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罚款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