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承担方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现实生活中,我国在面对事故的时候,均需要进行医疗鉴定。当发生了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此时我们需要寻求专门的鉴定人员进行鉴定,这样所出具的文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对于当事人的利益也有了充分的保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时候,其支付的对象一般是当事人进行垫付。在认定为医疗方责任的时候,或者是说医疗事故为院方的过错所导致的。在进行赔偿商量的时候,可以同院方协商,要求对方支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为多少?1.根据不同的情况,鉴定的费用肯定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无论是何种鉴定,参与鉴定的人数一般都在7人以上,且为单数,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充分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2.但是如果参与鉴定的人数少于7人的单数时,其费用有所降低。根据不同地方的经济情况,一般7人所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鉴定时,其费用大约在2000-3000元不等,这只是市一级的标准,如果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的时候,需要委托专业的医学委员会进行鉴定,此时鉴定的费用会更高。3.当发生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时候,双方可以预先进行协商,由其中的一方进行垫付,之后在如果确定为医疗事故时,有医疗机构进行支付,但是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其鉴定的费用由申请的当事人进行支付。4.如果县级以上的卫生部门收到了关于重大医疗事故的报告时,需要进行医学会介入进行鉴定时候,此时鉴定的费用由医疗机构进行支付。当双方中有一方对于鉴定结果表示不满的时候,需要重新鉴定的,此时不可以在进行收取鉴定费用。在进行鉴定的时候,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均需要提交相应的鉴定材料:1.相关的鉴定机构会根据鉴定材料,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鉴定,同时召开专门的鉴定会,而后进行商讨最后得出鉴定书。2.鉴定书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由鉴定专家组的成员进行的签字,对结果负责。在进行鉴定的时候,双方的当事人都需要当场。3.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费用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其费用在几百块到上万块不等。但是如果发现就本次医疗事故而言均有过错,此时根据过错的责任比例权重进行支付。同时双方需要承担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根据我国发改委最新公布相关收费标准,根据规定显示:实体解剖的费用基准价在2500——6000元之间,如果是医疗纠纷案件的医疗费用大约为4000-4500,而如果是涉及到伤残的,需要评定时,稀释缴纳的费用在700元,精神状态鉴定为600元每次,手印鉴定的费用为800元每枚。以上就是关于医疗室故鉴定的相关费用,通过鉴定能够对双方的责任权属,以及事故的产生有了进一步明确的了解。在后期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中做到有据可依。
  
  
  


·一、工伤医疗待遇继续?
      一、工伤医疗待遇继续有哪些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


·不是医疗事故的怎么赔偿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也属于医疗纠纷。即医疗机构需要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才能免责。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仍然需要承担责任,患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


·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有什么作用
      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有什么作用近年来,随着医疗技术和水平的发展以及医疗机构的制度的完善,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及健康水平得到了保障。由于医疗事故的频繁发生,医疗机构可能需要赔偿巨额的费用。针对这种现象,医疗机构医疗责任险应运而生。我们为您介绍一下医疗责任险的重要作用。一、概念介绍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地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


·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病假医疗期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


·长沙灵活就业医保缴费比例是怎样的?
      长沙灵活就业医保缴费比例是怎样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分别选择三种缴费比例,交纳医疗保险费:1、参保人员原来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按10%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一缴费比例已由10%下调为9%。因此,此类参保人员的2009年度(全年)应缴金额:1940×60%×9%×12 90=1347.12元。此类参保人员建有个人账户,可发放医保卡。2、从来没有参加过城镇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5.6%比例缴费,根据长沙的最新政策,这...


·医生误诊造成的意外伤害属于医疗事故吗?
      医生误诊造成的意外伤害属于医疗事故吗有过错的误诊才属于医疗事故。临床误诊是指医生在临床医疗工作中因主观或客观因素的影响作出了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病情的结论,即医生在认识疾病过程中期望认识其本质而实际与疾病本质发生了偏离的现象,即医院丧失了应有的判断能力,而给患者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害。二、误诊是属于医疗过错吗?1、误诊是否存在过错(过失)是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前提。2、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件49条规定,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然...


·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吗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6到12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公民的人身要是遭受了事故损害,进行医治的时候比如会导致人体营
      公民的人身要是遭受了事故损害,进行医治的时候比如会导致人体营养成分的流失,此时可能就会涉及到对伤者营养费的赔偿。那么在工伤事故中,工伤赔偿有营养费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工伤赔偿没有营养费。 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营养费,只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其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统筹地区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有12项费用: 一、从工...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多少?二级丁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


·永安医患调解的几种方式
      永安医患调解的几种方式一、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共同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后者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这种调解程序规范,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法定撤销事由,就成为合法协议,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卫生部等三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免费为市民调解医疗纠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受理范围包括患者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就检查、诊疗、护理等过程中发生的行为、造成的后...


·年重大医患纠纷要怎么防范?
      年重大医患纠纷要怎么防范? (一)重大医患纠纷 一、一些纠纷在现场燃起“战火”时,病人或家属往往情绪激动、大吵大闹并在现场引起围观,有时还会引起其他病人的打抱不平。这时首要的任务是想方设法让矛盾双方分开,以维护医疗秩序,保护医护人员安全。可让患者离开现场,或请病人到办公室坐下商谈,耐心倾听病人的投诉,使病人逐渐息怒。 二、对于病人由于医护人员服务不到位、就诊不方便引起的不满,在耐心倾听病人的诉说时,表示理解和赞同,这时病人的愤怒往往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