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安徽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人均收入乘以20乘以0.2。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伤残系数,伤情评定为一级伤残的,按全额赔偿,即100%;二至十级的,则以10%的比例依次递减。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在一个人同时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能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
  
  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给予注明;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
  
  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住宿费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费)
  
  综上所述,安徽省居民遭遇交通事故,身体受伤的话需要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伤残鉴定书。根据定残的层级主张赔偿,九级伤残情况不严重,对应的伤残金标准是用安徽省当地人均年收入乘以二十倍再乘以百分之二十的赔偿系数。如果是老年人受伤,最多是五倍年收入赔偿。
  
  


·江西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江西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当地的平均消费生活水平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中有规定为:1、医药费: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2、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4、住院伙食补助费;5、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长沙为70元/天)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


·醉酒驾车肇事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相关交通法律规定,喝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是要受到处罚的,这个处罚也是分是否是酒驾的,酒驾和醉驾有很大的区别,醉驾比酒驾情节严重,所受到的处罚也越重,血液中酒精含量要是大于或者等于80g/100属于酒驾,属于酒驾,要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属于醉驾了。要是酒驾发生交通事故,情节更加的严重,受到的处罚也越严重,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醉驾驾驶机动车(喝醉驾驶机动车,公安交通相关人员查到以后,会将你...


·醉酒驾驶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
       根据我国交通法的规定,醉驾驾驶在法律上已经具有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能性,同时当事人还进行逃逸,相关部门会严格处罚。那么,醉酒驾驶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呢?醉驾逃逸后被抓获的驾驶人员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保险公司也不会进行交强险的赔偿。 肇事者逃逸后,只要能证明是哪辆车,并知道保险单号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受害者故意造成损害的才不赔偿,但是如果肇事者是醉酒驾驶的,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用赔偿。 一、法律依据: 《机...


·进公司交押金是否违法?
      进公司交押金是否违法违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违法扣押和要求提供担保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一、车辆过户附随义务需要履行吗? 车辆过户附随义务是需要履行的。随附义务是法律用语,指合同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当承担的照顾义务、通知义务、协助义务等。在民法典中,以义务基础的不同,分为基本义务和随附义务。 二、附随义务和从给付义务的区别 1、产生的依据不同 从给付义务产生自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而附随义务是依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于契约及法律所定内容...


·江苏省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问题的指导意见
      现在交通事故已成为导致人们意外伤害的首要因素,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也时有发生。江苏省为了规范交通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方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台了关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问题的指导意见。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看看该“意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江苏省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问题的指导意见 苏高法[2005]282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各市、县公安局: 为了妥善、及时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


·2018年醉驾83应该怎么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
      2018年醉驾83应该怎么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第九十一条,饮酒...


·一、摩托车有醉驾处罚规定吗?
      一、摩托车有醉驾处罚规定吗? “醉驾”不仅指醉酒驾驶汽车,还包括摩托车。《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指出机动车的范围,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则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动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可见,摩托车也是刑法危险驾驶罪中机动车的范畴。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


·要赔3万块买了交强险怎么赔偿多少钱?
      要赔3万块买了交强险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要赔3万块买了交强险怎么赔偿多少钱?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死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3、《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范围有哪些?
      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出现使得交通更为便利,但也造成了诸多问题,如交通意外、交通事故等。所以购买交通事故险很有必要,可以在发生事故后凭借保单及所造成的的伤害损伤到保险公司理赔。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范围有哪些呢? 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受害人或者死者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