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一次性解决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规定,长期待遇是按月支付的待遇,如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不可以一次性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可以协商解决。但在广东省等个别省市,对户籍在其他省市的工伤职工的长期待遇,经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解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31条 户籍不在统筹地区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标准计发。
  
  (二)伤残津贴。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以下标准计发:一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二、在工作中受伤 如何确定一次性工伤长期待遇?
  
  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一)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
  
  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农民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上述待遇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上述待遇。
  
  (二)1至4级伤残农民工在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三)1至4级伤残农民工(含供养直系亲属)选择长期支付方式后,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方式。在长期支付方式基础上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待遇总额为一次性支付总额扣除已经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后的余额。
  
  综上所述,对于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如果是工伤保险基金那么是不可以的,但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要求一次性的赔偿,而对于一次性工伤赔偿的待遇都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其中年龄对待遇的额度也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关于下班工伤认定标准?
      在工作中遭遇事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但是关于“工作中”这一概念,上下班途中是否属于工作中绝大部分人都不清楚,法律对此是有明文规定的,关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情况,那关于下班工伤认定标准的规定是什么呢?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 法律规定,职...


·一、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赔?
      一、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索赔? 可以,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


·工厂解除合同赔偿是六个月工资吗?
      工厂解除合同赔偿是六个月工资吗? 一,单位无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工作年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到劳动局如何做工伤鉴定?
      在进行一些高危或对人体有害的工作出事故时,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就是工伤的等级,工伤鉴定需要到规定的有资格的部门方可进行鉴定,例如劳动局等单位,那么劳动者到劳动局如何做工伤鉴定才有效呢? 一、办理机构 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申办条件 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职员至工作中难免会受伤
      职员至工作中难免会受伤,此时可以按照规定,请求进行工伤鉴定,若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请求之后,初步确定此种病情是职业病的,会按照职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进行鉴定,职员在拿到鉴定结果之后,就可以请求得到经济赔偿。 职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1、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


·弱电工程劳务合同
      弱电工程劳务合同 弱电工程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会所无线覆盖工程施工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内容如下: 一、工程名称: 弱电综合布线施工及无线网络调试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弱电综合布线施工及无线网络调试 四、工程金额: 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如工程量发生增减,则增减部分按实际发生计取费...


·年休假规定工作年限按合同来吗?
      自《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大部分企业都赋予职工休年假的权利。按照规定,职工入职满一年就可以向企业申请年休假。根据不同的工作期限,职工可以休的天数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职工和企业签署的劳动合同都有期限。那么年休假规定工作年限按合同来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怎么说的。一、年休假规定工作年限按合同来吗?带薪年休假按累计工作年限计算。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条例》规定,职工带薪...


·上海10级工伤鉴定标准2023是什么?
      近年来由于法律的不断普及,大众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在面对工伤时,劳动不再选择沉默,而是积极挺身,运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争取到应有的赔偿。那么有关上海10级工伤鉴定标准2017你又了解多少呢?下面跟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各级工伤鉴定标准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吗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吗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


·一般来说在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的时候,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
      一般来说在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的时候,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同时也利用劳动合同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依然有部分劳动企业在招录劳动者的时候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劳动者怎么办? 首先,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义务关系的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签订,可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故而在入职时劳动者务必要求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生活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时由于劳动者跳槽或者用人单位的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是维护劳动关系重要的法律之一。下面是 劳动合同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请您阅读。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以后,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合同双方或者单方的法律行为导致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可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