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环境污染事故是许多公司竭力避免却又总是不小心踩到的一颗威力不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环境污染事故是许多公司竭力避免却又总是不小心踩到的一颗威力不小的炸弹,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的标准是什么?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所包含的元素有哪些?你如果在为环境污染事故烦恼的话,不妨来看看我们为您总结的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吧。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应主要根据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来划分,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标准:
  
  (一)Ⅰ级(特大):
  
  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Ⅱ级(重大):
  
  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Ⅲ级(较大):
  
  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Ⅳ级(一般):
  
  发生3人以下死亡;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不仅仅是看污染的程度和范围那么简单,而更是要看事故所造成的人数具体伤亡情况,还要看是否影响到社会秩序。所以,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的标准是非常严格可信的,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中的危害程度可以根据化验报告而精准地确定,而紧急程度、发展事态比较难以界定,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缴足出资怎么办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缴足出资怎么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发起人往往以虚假出资的形式骗取登记,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主要表现为...


·国家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是怎么规定
      国家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在社会生活当中,企业改制本身就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从企业决定要进行改制的那一天开始,就必须要制定详细的改制方案,而且不管是民营企业改制,还是国家的集体企业改制,应该严格的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流程来进行,企业改制是有详细的步骤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国家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是怎么规定的? 审计和资产评估 拟改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查审计,对核损后...


·可以和分公司签订经济合同吗
      可以的,分公司当然是能签经济合同的,但签合同的分公司必须要存在有营业执照,而且还要有总公司的法人的签字,这份合同才能起到法律的效益;如果这份合同出现了什么问题,那么总公司才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公司法》第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


·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什么?
      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什么?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任何人不能够侵犯公司法人的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


·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
      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哪些情况下不能担任法人? 很多人觉得给别人打工还不如自己干,想注册一家公司,由自己当法人。公司法人注册是创业的第一步,按照公司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能注册成为公司法人。可是大多数人都不清楚注册公司法人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注册公司法人的要求以及流程吧。 一、符合以下要求的人员可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年满18周岁的人员,可以不是股东 2、中国内地居民需有居民身份证 3、港、奥、台及外...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怎么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怎么办理 一、公司减资的流程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召开股东会,由股东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内容应当包括: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额;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3、章程修改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同时,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我国法定最低资本额是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10万元...


·男方去世公司给抚养费归谁保管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问题总是受到很大的争议,因为这方面的判定是要从多方面来决定的,当前还有很多人对此都不了解。孩子归属判定后由于一些意外情况出现一方去世死亡的话就无法对孩子进行管理,这时候孩子的归属权就会进行变更。那男方去世公司给抚养费归谁保管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


·我国公司法存在问题和不足?
      公司法就是我国为了规范公司在运行过程中的种种行为而设定的法律,虽然是法律法规但是也有其不足之处,现在,我们就从以下9个方面来阐述现行的我国公司法存在问题和不足,如有不足,还请指出也请多多指教。内容如下:我国公司法存在问题和不足?1、关于第20条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现行公司法对在什么具体情况下适用此规定没有予以明确,从理论上讲,主要应该包括三个方面:股东和公司之间出现业务混同、组织机构混同、财务和资产混同等。因此,此条法律的具体适用还...


·上海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上海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集团公司 1、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2、《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


·企业融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融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企业融资是一种负债的行为,因此在进行融资的时候,必须要全面的对融资相关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其实,融资市场对于融资是详细的进行了分类的,虽然说融资方式是比较多的,但是每一种融资方式肯定都是弊益共存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企业融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一、企业融资分类是怎么规定的? 企业融资方式分类 1、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这种分类方式是按照资金是否来自于企业内部来进行划分。所谓内源融资是指企业依靠其内部积累...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时效力怎么认定?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时效力怎么认定?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人在管理公司时的需求也呈现多样化发展的趋势,因而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冲突的案例也是越来越多。那么在实际的公司日常管理中,作为公司活动的行为准则的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时,其效力又要怎么认定?是公司章程效力优先还是公司法效力优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时的效力认定??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指的是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强制性条款发生冲突的情况。从司法实践上,一旦公司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