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销售假药多少可入刑?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个人销售假药多少可入刑?
  
  一、个人销售假药多少可入刑?
  
  个人销售假药获得超过五千元的收入就可入刑,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二、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标准是什么
  
  1、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假药的标准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量刑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
  
  4、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5、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假药不仅不可以治愈伤情,还有可能会使得病情加重,甚至可能会都导致患者死亡,故此若是商家在销售假药之后还不能说明药物的来源,此时会被认定为是生产销售假药罪,此时一旦达到了此种罪名的量刑标准,是一定会判处销售者承担刑事处罚的。
  
  


·集资诈骗罪答辩材料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集资诈骗分子越来越猖獗,针对这一现象,我国对于集资诈骗分子予以严惩。在全国各地破获了多起集资诈骗案。在对于集资诈骗分子审判的过程中,集资诈骗分子需要提交相应的答辩材料。接下来,我们将针对集资诈骗罪答辩材料有哪些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一起看一下吧。 一、集资诈骗罪概念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从...


·走私罪黄金是什么罪
      涉嫌走私贵重金属罪,本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行为。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151条第2款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


·刑事抗诉申请书的写法是什么
      刑事抗诉申请书的写法是什么?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址。如系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请求的,还应写明申请人与被害人的身份关系。因不服___________人民法院(年号)刑初字第_______号刑事判决书,特提请贵院提出抗诉。申请请求: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提求法院对立案重审。申请理由:此致ΧΧ人民检察院申请人:年月日附:1、物证___________份2、书证___________份3、证人证言_______...


·民事拘留期限和行政拘留区别有哪些?
      民事拘留期限和行政拘留区别有哪些? 一、民事拘留期限和行政拘留区别有哪些? 1、法律性质不同: 民事(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 2、适用对象不同: 民事拘留适用于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据不同: 民事拘留依据《民事诉讼法》;行政拘...


·最新传销罪的立案标准有那些?
      传销是一个让人觉得恐怖的词语,他让许多原本幸福的家庭在瞬间变得家破人亡。误进传销组织的都是中青年龄段的,这些都是社会发展的主流动力,传销对于社会的危害更大,对此国家出台了最新传销罪的立案标准,下面就跟随我们去了解新传销罪的立案标准。 一、传销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


·累犯可以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累犯可以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累犯不适用缓刑,这是法律的明文规定了的。 适用一般缓刑的条件主要包括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


·检察院刑事不批捕申诉书范文应该怎么写
      刑事不批捕申诉书范文申诉人:______,男,______岁,______族,______市______公司员工,住______市______路______楼______号。被申诉人:______,男,______岁,______族,______市人,______厂工人,住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申诉人因______伤害一案,不服______人民检察院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字第_...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刑标准
      最近一段时间,总会出现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您要知道的是,如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达到一定的标准,就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那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刑标准是什么呢?相信您对这个问题都比较感兴趣,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相关规定。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法律规定对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处罚,《刑法》原条文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间是多久?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间是多久? 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时间是多久?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检察院,刑诉第一百三十三条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法律依据: ...


·刑事自诉案件判刑后如何收押
      判决书生效后,由法院决定收监。但是还要看具体情形,一审判决后不立即收押,而是等二审判决的结果;程序上而言,被告上诉可能会被减轻判决;至于翻供,是否采纳需要根据翻供理由等综合分析确定。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对被告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刑事拘留、逮捕等,其本身并不是一种刑罚,它只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人经传唤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强制拘传;如果被告人有逃避审判或毁灭证据等行为的,法院...


·刑事案件申诉都能受理吗
      不能,刑事案件申诉的受理条件:(1)申诉必须由受行政处分的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自己提出,如受处分人已死亡,其近亲属也可以为提出。(2)必须有明确的申诉请求和理由。(3)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提出申诉。(4)必须在法定的申诉期限内提出,即自接到行政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30日之内提出。(5)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