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法规定病假多少时间扣工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劳动法规定病假多少时间扣工资?1、无论请多长时间病假都有可能会被扣工资,病假期间应当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病假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政府的规定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支付标准,病假工资和工龄、病假时间都是有关的。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3、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二、病假时间最久多长?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根据职工在公司的在职时间,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假条,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假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对员工来说,只要病假期间的工资低于正常上班的基本工资,那就是被扣掉工资了,但什么时候会生病这是我们无法预知的,有些员工可能工作时间还不满一、两个月就生病了,哪怕就是请了一天的病假,这一天的工资就是基本工资的60%,病假工资要因人而异。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辞退怀孕女员工补偿办法怎样计算的
      辞退怀孕女员工补偿办法怎样计算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看,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要根据孕妇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工作满1年的经济补偿金按一个月工资计算,工作6个月到1年的,则经济补偿金按照1个月工资计算。若是工作还不到6个月,则经济补偿金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1、若怀孕女职工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怀孕女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则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填写要求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填写要求是什么?在公路建设过程中,评定资料的整理是关键一环。因为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是对公路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打分,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评定的载体, 是施工内业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填写要求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公路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组成及工程项目划分 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2004)规定,质量评定是对分项、 分部、 单位工程和整个合同...


·一、自离五天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自离五天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般自离五天劳动合同就自动解除了。自离多久解除劳动合同这在中和行政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以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制度为准(这个制度必须按法定程序制定)。一般无故旷工三日以上可以视为自离了,也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第25条、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因为不清楚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常常错过了最佳的时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申请应在1个月内,个人申请最长时限为1年。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


·一、公司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务期协议,员工离职均不能收取违约金。 3、如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证据证明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另行主张赔偿。 二、什么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单项工程股权投资协议样本是怎样的?
      单项工程股权投资协议样本是怎样的? 一、单项工程股权投资协议样本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 同意乙方向甲方所属的公司注资。 (二)乙方向甲方的公司注资(即工程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的公司注资,注资额为 ,所占该公司股权为 %。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须符合下列规定: 每月注...


·一般是去哪里做工伤认定
      在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可能也是让很多当事人比较头疼的时候,毕竟谁也不想发生工伤,但要是真的不幸发生了,也不得不去处理,否则的话就会给自身利益造成更多的损害。那实践中,一般是去哪里做工伤认定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般是去哪里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


·工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吗?
      工亡补助金属于遗产吗?1、工亡补助金是给需要扶助的人的,具有人身属性,不属于工亡本人的遗产。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应作为遗产来看待,更不应作为遗产来继承。”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判断是否属于遗产,应以死者死亡的时间点来考量。理论上讲,遗产除了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外,还包括公民死亡前设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所形成的请求权。3、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既不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


·怎么确认是工伤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伤情极其轻微,也可以认定为工伤。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怎么做好?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怎么做好?个人申请工伤鉴定与单位申请基本一致,通常需要做好以下环节:1、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2、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评定。3、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鉴定科室来做鉴定。4、鉴定办公室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鉴定办出具委托诊断之后,再来鉴定。5...


·加班不给加班工资去哪里投诉
      加班不给加班工资去哪里投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二、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责任有哪些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