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获得的融资就是注册资本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公司获得的融资就是注册资本吗?公司获得的融资并不是注册资本。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2、减少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五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3、《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4、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5、《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6、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7、《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二、企业如何进行资本运作首先,通过并购重组方式进行运作。并购重组就是兼并和收购是意思,一般是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一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并购重组的目的是搞活企业、盘活企业存量资产的重要途径,我国企业并购重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等支付方式进行操作。其次,通过股权投资方式进行运作。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通过投资拥有被投资方的股权,投资方成为被投资方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相应责任与风险。第三,通过吸收并购方式进行运作。吸收股份并购模式被兼并企业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并购方,成为并购方的一个股东。并购后,目标企业的法人主体地位不复存在。第四,通过股权拆细方式进行运作。股权拆细对于高科技企业而言,与其追求可望而不可即的上市融资,还不如通过拆细股权,以股权换资金的方式,获得发展壮大所必需的血液。第五,通过杠杆收购方式进行运作。杠杆收购收购公司利用目标公司资产的经营收入,来支付兼并价金或作为此种支付的担保。第六,通过战略联盟模式进行运作。战略联盟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着对等实力的企业,为达到共同拥有市场、共同使用资源等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契约而结成的优势相长、风险共担、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松散型网络组织。第七,通过投资控股收购重组模式进行运作。上市公司对被并购公司进行投资,从而将其改组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并购行为。银行贷款、他人投资等都是融资的方式,与变更注册资金不同的是,通常情形下,融资并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只要公司的管理者经过审核之后,发现融资对公司有利,此时就可以接受融资。此类资金在到账之后,公司就承担着需要在期限过后偿还本金以及利息的义务。
  
  
  


·关于退股公司法对股东的要求有哪些
      关于退股公司法对股东的要求有哪些? 由于我国对此方面的约束机制还不完善,股东的投资影响着公司的运营,公司的种类又分多种,所以股东间的合作就更需要法律的规定来加以明示,关于退股公司法对股东的要求有哪些?本网我们为您收录了下列材料帮助您的了解。 关于退股公司法对股东的要求有哪些? 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 (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还有法律效力吗?公司签约三年违约金比例超过30%将不会再具有法律效力,违约金的比例一般只会出现在买卖等普通类型的合同之中,而劳动合同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故此签署劳动合同时,一般未约定的违约金会是具体的数额,而不是赔偿的比例。二、试用期辞职要承担违约责任吗许多求职者因对工作不满意而在试用期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时,后者往往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理由是求职者此时提出辞职,已是在劳动合同生效之后,属违约行为。其...


·外资企业法公司法有什么联系?
      外资企业法公司法有什么联系?目前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综合经济成为世界第二,因此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参与进中国市场。当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涌入中国,相应的工作岗位也随之增多,为了保证互相的群益不受损害,加强管理,国家制定了外资企业公司法,那么外资企业法公司法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外资企业法和公司法的关系 1、外资企业法相对于公司法是特别法公司法是规范、调整公司的设立、组织、行为、解散、清算、及其他对内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广义的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各...


·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会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是公司内部选出来的,一般也是公司的员工,但是公司法人的特殊之处在于法人的人格被公司吸收,法人与公司之间不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而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是一种代表关系,关于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会承担什么责任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会承担什么责任? 如前所述,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担民事责任,但也有例外。以下情况法定代表人可能直接承担责任:(一...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一、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据此,合同的生效方式属于双方的意思自治范围,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属有效。1.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以法...


·企业拆迁补偿案例有什么内容?
      企业拆迁补偿案例有什么内容?拆迁不仅会关系到个人住房,现在国家正在加快城镇化的步伐,一些企业也会被例如拆迁的队伍。我们在分析房屋拆迁补偿这一问题中,参考一些实际的案列有助于我们更深入的理解它的内在,从而帮助我们解决实际的问题。的我们在本文中主要为你介绍企业拆迁补偿案例。一、案情简介荆号(化名)在吉林市昌邑区站前街中康路开有一家大宾馆,大约1000多平米,由于紧靠吉林火车站,地理位置优越,生意一直比较红火,由于这几年吉林市房地产行业大涨,...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满足什么条件? 1、国有股东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应当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有单位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层级的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涉及国有资产置入或置出上市公...


·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
      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意思国家要求我国境内的企业,对于内部员工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规范,这也体现了国家在各个方面对于知识产权的高度关注。并且对于企业本身的经营来说,贯彻落实知识产权的管理标准也是很重要的,不过可能有部分普通职工并不了解,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意思? 一、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是什么意思? 知识产权贯标是指贯标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国家标准由国家知识...


·常见的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
      常见的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 企业根据自身发展资金的需要,会选择融资,获得足够的发展资金,当然融资也不是唯一的获取资金的手段。企业在有融资的想法时,就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常见的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在众多的融资手段中,选择适合自己企业发展需要的融资手段,希望能够顺利的完成融资,但是到底有哪些融资手段呢,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常见的企业融资手段有哪些 1、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


·注册外资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注册外资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一、注册外资公司必备条件有哪些? 1、一个或数个外商投资者(企业或个人均可) 2、注册资本:科技、服务业不少于10万美元,生产加工业不少于15万美元(出资必须是外汇) 3、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二、注册外资公司的资料包括什么? 1、外商合法开业证明(个人投资提供护照)复印件 2、资信证明(由开户银行出具,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内容包括企业存款位数和资金往来结算信誉) 3、...


·公司法人私章与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法人私章与公章的区别是什么公司法人私章严格意义上讲是不太准确的叫法,准确来讲应该叫做公司法定代表人私章。区别于公司法人圆章,是方形小印鉴。使用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长、经理、厂长等。但是私章与公司法人章一样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二、公司法人的规定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我国公司法人的特点在于:由出资人或股东以法律行为设立;以营利为目的;设立人不限,可以是国有财产授权投资或经营单位、其他类型法人及个人;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