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名买房法律风险如何避免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借名买房法律风险如何避免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在借名购房前,实际产权人应当对名义产权人进行全面了解,不只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还有相关的身份证件以及债务关系等,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2、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借名买房的书面协议,以书面方式确定该房地产的实际出资人和权利人,明确产权归属及双方权利义务。如果在协议中实际出资人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其存在保留所有权的意思表示的,那就无法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但有权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3、实际产权人在购房时应当从自己的账户支付房价款,并保留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向银行支付按揭款的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日后如发生纠纷,实际产权人可以凭书面证据以司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利。4、实际产权人还可与名义产权人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就该房地产签订抵押合同,由名义产权人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实际产权人,办理抵押登记。这样名义产权人就无法跳过实际产权人擅自出售房屋及做出其他行为损害实际产权人的利益。二、借名买房合同是否有效?借名买房,指以符合购买条件的人的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府限制购买的房产,名义买房人和实际买房人签订合同,约定实际买房人以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人的名义买房,等到政府允许转让时再将房产过户到实际买房人名下。实际买房人支付购房款和额外一笔酬金给名义买房人,也有的是亲戚朋友关系则不另付酬金。借名买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其理由主要应从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的目的考虑,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从而改善整个社会的居住状况才推出这项针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在开发安居房和限价房的过程中,政府一般均需用不同方式和渠道给予财政补贴,而名义买房人转让的实际上是基于其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从而享有的购房权,如果这类合同有效,就会使原来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购买安居房或限价房,而原应享受安居房或限价房的人群的住房条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这样就违背了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价房的初衷,因而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这也是一种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规避法律的民事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借名买房的风险很大,对于大部分人而言,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也不会选择这样一种冒险的方式来买房。毕竟日后买到了房屋,名义产权人也是有可能出现反悔的情况,这对自身利益的维护显然很不利。若是要减少借名买房带来的风险,其实可以参考一下上述几种措施,虽然不能完全避免纠纷的产生,但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实际产权人维护合法权益有所帮助。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在父母去世之后,对于他们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此时会变为遗产,然后尤其合法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在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生前没有订立遗嘱,也不存在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话,则往往会按照法定方式来对父母的遗产进行继承。 此时第一顺序继承分为父母的父母、子女以及合法的配偶。结合法律中的规定,就应当由这些人来实际继承父母的遗产,其中就包括了父母的房产。不过此时继承人自己放...


·贷款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子已经成为了中国老百姓头上的一座大山,随着近年来中国房价不断的增高,贷款买房几乎成为了大部分人的买房方式,如果要全款买一套房子对很多人来讲还是很困难的,特别是居住在北上广的人,更是难上加难,其实贷款买房这种做法里面还是有很多学问的,今天,针对贷款买房子注意事项有哪些,给您做了一些分析。 一、贷款买房的分析 对普通购房者来说,全款购买一套房屋是有困难的,一般会选择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所谓贷款买房就是你将购买的商品房抵押给银行进行贷...


·婚内按揭房加不了名怎么办?
      婚内按揭房加不了名怎么办?不能加名的,如果证实房子婚后购买并共同偿还按揭的,也可以认定共同房产,加不加名都无所谓的。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增值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见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


·私人房产抵押借贷的流程是怎样的?
      私人房产抵押借贷的流程是怎样的?一般私人房产抵押借贷的流程如下: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2、准备贷款材料:借款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3、看房评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估;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


·二手房顾名思义就是别人住过的房子,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它的风
      二手房顾名思义就是别人住过的房子,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它的风险相对于新房来讲还要高一些,因此,提前了解买卖二手房合同的订立程序,有助于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下面,为你介绍了相关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


·一房多卖怎么要求违约赔偿
      由于房产在实际办理了过户登记之后,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要是卖方有一房多卖的情况,最终能够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仅仅只有一个买家。这种情况下其余买家就可以要求卖家进行违约赔偿。那现实中一房多卖怎么要求违约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房多卖怎么要求违约赔偿 1、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台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


·房屋出租人的责任具体包含哪些
      房屋出租人的责任具体包含哪些?1、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房屋,否则,每逾期一日将要支付不超过月租金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承租人损失的,出租人还得就不足部分进行补偿。2、出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定期检查维修房屋,否则,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3、租赁期间,出租人需改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的,须征询承租人意见,并按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批准。4、租赁期间,出租人如需转让已经出租的房屋,...


·房屋他项权利状什么意思
       一、房屋他项权利状什么意思? 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也就是说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是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一般来说,在做房屋他项权证登记的时候,上面都会写清楚期限日期,这个期限日期就是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日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了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者是团体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这个权利通常都...


·法律规定转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转租须经出租
      法律规定转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承租期间,承租人在原则上不可以转租。承租人想把租赁房屋转租出去,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叫不合法转租或者违法转租,为无效。对此,《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


·继承来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来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


·继承父母房子怎么过户?
      继承父母房子怎么过户?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继承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需提交的资料: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2、当事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房地产权证原件;二、房屋继承的条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