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版合同签订期限一般是几年?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出版合同签订期限一般是几年?出版合同签订期限一般是三年,在签订出版合同当中,其中约定的就是一个签订期限的问题。从理论层面上来说,双方约定签订多长时间都是法律允许的,因为法律允许这种自由表达的意愿,只要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就可以了,但是从通常做法上来看,一般都是以三年为一个阶段,如果要再进行续签的话,当然也可以。二、注意事项1、若有的出版社声称,要先签下来才会运作,这时,建议非独家授权于他们,并且要求行使时需要先得到甲方同意。2、规定甲方(作者或代理人)必须如期交稿,否则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但合同中很少会提到乙方出版该书的时间,以及绝对不会说明如果未按期出版,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这里就要靠甲方主动要求了。3、甲方的稿件必须达到乙方的要求,若没有达到,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若修改也达不到,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稿件的标准是无法量化的,并且修改次数没有限定。也就是说,当一家出版社不想继续该出版合作时,可以不停地让作者修改、不停声称稿件未达标,一直到合同到期。签了稿件之后又提出该稿件不合格,是无赖的做法。我认为,当出版社编辑阅读完全稿件并确定要跟作者签约出版时,就已经认可了作品品质,在内容不违反政策或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不可抗力),没有理由提出关于内容的改动。若作者正在创作中就决定签约,那么至少应该要预付定金,并约定修改次数。此种情况下,若合作终止,定金是不退的。4、甲方过错时,通常来说主要是内容侵权,需要赔偿。——这条没问题,但合同是双向的。那么对于乙方可能出现的过错,同样需要赔偿,并在合同中事先约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或比例。乙方可能出现的过错有:不按时出版或不出版、封面制作侵权、腰封或宣传语捏造名人推荐等。5、报酬的支付,常见的有三种支付方式,统一版税制、阶梯版税制和稿费买断。先说最后一种,稿费买断。按照每千字N元的价格,在一定的期限内买断作者稿件,出版无论卖出去多少,跟作者都没有任何关系。在译者中比较常见,嗯,翻译的报酬模式应该改一改了。出版合同在当代社会是比较常见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现在图书出版活动越来越多,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会涉及到相关的条款问题,比如说乙方拥有作品的著作权等约定一旦涉及到著作权约定的话,那么就会有法律上面的效力,必须要注重。
  
  
  


·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租赁合同到期了怎么办?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好合同,否则就趁早寻找新房屋,免得到时无处安置。 (二)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后收回出租房屋。 合同到期后,原房屋租赁合同因租赁期限届满而终止。如果没有重新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那么出租...


·刚签的店面合同想违约需要赔偿吗?
      刚签的店面合同想违约需要赔偿吗 需要,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


·河北省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省合同诈骗数额巨大标准是怎样的?公安机关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的标准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居间合同委托人的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
      居间合同委托人的任意解除权如何行使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解除合同的,合同也自解除之时终止。 合同单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 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做人 2、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前) 3、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4、保险合同的投保...


·未定履行期限的债务经部分履行后,剩余部分债务何时履行
      未定履行期限的债务经部分履行后,对于剩余部分债务,如果债权人未明确表示要求债务人予以偿还,债务人也未明确表示过拒绝履行,则应当认为对这部分债务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仍应适用《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关于“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规定确定履行期限。...


·多个合同放在一个诉讼活动中并案审理的条件是什么
      多个合同放在一个诉讼活动中并案审理的条件是什么?1、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自之诉。每个独自之诉包含诉讼主体、诉讼标的和诉的理由三要素。2、各独自之诉在诉讼标的或法律事实之间具有一定的关联性。3、具有相关联的各独自之诉均属民事案件,均由同一法院管辖。4、一个独自之诉起诉到法院后,其他独自之诉的主体向同一法院主张要求一并处理的案件。二、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


·买卖合同的特别解除有哪些情况
      1.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标的物的从物因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2.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合同,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明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3.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20%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双方应当互相返还财产,出卖人可以向买...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类型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类型有哪些? 一、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1、概念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这一定义表明: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


·合伙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合伙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合伙财产条款的法律风险 合伙出资形式多样,可以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及劳务出资,各种出资形式所产生的财产权利并不相同,合伙协议应当就不同的出资有不同的约定。 首先,合伙财产归属的约定,通常提到合伙财产时,多数人都简单地认为属于合伙人共有,而实际的情况则复杂得多。对于以现金或财产的所有权出资的财产应认定为共有财产;对于合伙人以房屋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在合伙经营期间,由全体合伙人共...


·图书出版合同要办理登记吗
      图书出版合同要办理登记吗?图书出版合同不需要办理登记,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规定主要有: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3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2、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