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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狩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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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狩猎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二)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三)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区分本罪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界限两罪的犯罪主体、主观方面都相同,皆属故意犯罪。两罪侵犯的客体不尽相同,其同类客体都是对环境资源保护和管理制度的侵犯,只是犯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非法狩猎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珍贵、濒危野生资源的重点保护制度。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非法狩猎罪主要表现为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实施的狩猎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则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行为人只要客观上对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实施了非法捕杀行为,即可构成犯罪,不受任何“禁止性”条件和情节是否严重的限制。(2)犯罪对象不同。非法狩猎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指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以外的一般陆生野物;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犯罪对象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既包括陆生的野生动物,也包括水生的野生动物。三、区分本罪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界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两罪在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较为一致,都属于故意犯罪的范畴。区别在于:(1)客体不尽相同,其同类客体都是对环境资源保护和管理制度的侵犯,只是犯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有所不同,非法狩猎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2)犯罪对象不同。非法狩猎罪的对象是除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以外的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对象则为除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以外的其他水产品资源,这些水产品资源不仅包括水生野生动物,还包括海藻类、淡水食用水生植物类等水产品。我们国家也是会对濒危的野生动物进行保护,这一措施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和维护我国的环境以及物种的保护,如果有不法分子出于私利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进行狩猎行为后也是会严重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司法机关是会对犯罪嫌疑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有哪些?
      一、服刑人员减刑条件有哪些 1、可以减刑的条件: “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①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③协助司法机...


·销售假药刑事责任有哪些
       一、销售假药刑事责任有哪些 刑事责任: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侵犯商业秘密罪解释有哪些是怎么认定的?
      在美国,国家法律还是比较健全的,今天我们就一起讲述一下关于商业秘密一些方面的规定,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罪解释有哪些是怎么认定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他人侵犯了严重的商业秘密的应该最高50万元以上的处罚。详情请看下文。涉嫌下列情形的应予以追诉: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2.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3.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4.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重大损失应当仅限于经济...


·法律上拘役个人可以查到吗
      一,法律上拘役个人可以查到吗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法院都会通知办案单位和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有关单位可以查到,自己个人是无法查到的。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拘役有如下特点:(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3)拘役期满后再...


·故意杀人无罪的辩护词从什么上面提出辩护理由
      故意杀人无罪的辩护词从什么上面提出辩护理由故意杀人无罪的辩护词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二、故意杀人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关于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定性,我国刑法理论一直认为,凡是以放火...


·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吗?
      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吗?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本罪的认定条件1、本罪的危险方法是该罪名客观方面的概括性表述,它不是一个具体的方法,而是指与放火、爆炸、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


·过失犯罪会取消驾驶证吗?
      一、过失犯罪会取消驾驶证吗?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吊销驾驶证的情形作出了规定,过失犯罪被判处缓刑的,不一定会吊销驾驶证,主要看犯罪的罪名而定。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


·认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问题有哪些?
      毒品犯罪一直是我国打击力度比较大的一种犯罪类型,而且在我国毒品犯罪率也是非常的高的,当然由于毒品犯罪的高收益使得不少人都铤而走险,开始想着要种植一些毒品的原植物,其实种植这些原植物也是属于犯罪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认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问题有哪些? 根据本款规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即构成非法种植毒品罪:1、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 大的”。根据这一规定,该罪的起刑数量标准是种植罂粟五百株。值得注意的是,这里只...


·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人
      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员。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1、被害人 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他所以参加到诉讼中来,是因为正当权益遭受犯罪行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人。正是由于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特殊身份,刑事诉讼法为充分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赋予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以当事人地位。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主要有:...


·轻微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
      在故意伤害的情况下,其实很有可能给对方人身造成损害,而此时就有可能出现轻微伤的情况。我们知道要是故意伤害造成了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结果的,那一般会按照故意伤害罪来定罪处罚。不过轻微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吗?接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一、怎样确定故意伤害罪的伤害程度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


·如何把握和处理好免予处罚的刑事案件
      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是我国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律依据。根据刑法总则,规定,免予刑事处罚主要需具备如下条件: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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