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一、一般自费出版合同要注意什么?
  
  1、出版补助的金额
  
  一般合同中都要注明作者需要补贴的金额,金额有时候包括审稿费,有时候不包括。如果作者需要开发票的话,就应该把所有费用都写到合同中去,包括额外的审稿等费用。比如出版费用10000元,审稿费2000元,一般出版社会在合同中标明“出版补贴壹万元整”,然后审稿费另行交付审稿者。这种情况您也可要求出版社把审稿费也写入合同,标明“出版补贴壹万贰仟元整”。
  
  2、有没有其他收费
  
  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确定好所有费用的承担者,比如排版费、设计费、印刷费、样书快递费用等等。
  
  3、赠送样书数量、是否为精装书
  
  样书数量一般会在合同中体现,但是否为精装书一般不会体现,图书质量好坏也无法体现。所以作者在签订合同前最好看看该社以前出版过的样书。然后根据质量好坏再确定出版,或确定样书数量。一般精装书样书较少。
  
  二、自费出版的概念
  
  自费出版由作者自负盈亏,出版商在作者交付的出版费用中获取少量的出版利润,如代理作者发行也获取部分发行利润。自费出版在国内外都存在,自费出版工作多由民营出版商承担。
  
  自费出版同样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正式出版物,内容经过编辑变成出版物的一种行为或过程。它一般分为选题、组稿、编辑、出版、印刷、发行”这些环节。我国大陆出书程序严格,先报选题、再行三审三校质量抽检、一本书的问世首先要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报省一级新闻出版局审批,获批后还须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三、出版者的群里和义务
  
  (一)出版者的权利内容
  
  1、版式设计专有权。版式设计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面和外观装饰所作的设计。版式设计是出版者,包括图书出版者(如出版社)和期刊出版者(如杂志社、报社)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出版者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即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2、专有出版权。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双方订立的出版合同的约定享有专有出版权。其他出版者未经许可不得出版同一作品,著作权人也不得将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作品一稿多投。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专有出版权是依出版合同而产生的权利而非法定权利,因而严格意义上讲它不属于邻接权范畴。报纸、杂志社对著作权人的投稿作品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先载权。但著作权人自稿件发出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在30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出版者的主要义务
  
  1、按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按照合同约定的出版质量、期限出版图书;
  
  3、重版、再版作品的,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
  
  4、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5、对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的署名、所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等尽合理的注意义务,避免出版行为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等民事权利。
  
  很多人以前自己没有接触过作品出版的这件事情,在自费出版的时候可能就因为没有审查合同,误认为除了出版费之外不需要再交其他任何费用,结果对后期的排版费,甚至于是快递费都没有做好任何的心理准备。其实这些在自费出版合同中都写得很清楚的。
  
  


·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
      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 一、变更合同一份是否有效 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


·合同忘记写时间应该如何办?
      根据《民法典》,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约定的,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这个话题;量;质量;价格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参照各种合同的示范文本。那么,如果签完合同后忘记写合同呢?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发现签订时间并不是合同有效的必要条件,但是没有付款日期。当存在争议时,合同成立时间的证明是一个棘手的建议。补齐付款时间。可以通过传真或者其他方式证明签字时间的,不需要采取其他方式。因此,缺少签...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一、合肥中介居间合同是否两份 合肥中介居间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但两份必须都是双方正式有效的签名。 二、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 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1、居间合同以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为目的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这...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一、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若主体不合格,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意思。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往往难以从其外部判断,法律对此一般不主动干预。缺乏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


·无偿使用证明是合同吗?
      无偿使用证明是合同吗?无偿使用证明不是合同,双方并没有签订合同的内容,只是一个证明。商标是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但是最好双方还是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法律责任,避免在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


·寄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寄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将自己的私有物品,委托给寄存公司进行保管,这在生活当中是比较常见的。如今市场市面是有专门的寄存公司的。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说,既然是属于寄存,那么肯定有取回的时间,所以,这些都是需要当事人和寄存公司商量好的事情,不过不能通过口头的方式进行约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寄存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寄存合同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


·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合同开始履行的过程中,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那么此时就可以解除合同。但对于当事人来讲,解除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那到底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当事人解除合同应该注意什么当事人在适用解除合同的措施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根据不同的适用情况可采取以下几种不同的救挤方案:1、为避免合同的履行风险,掌握解除合同的主动权,当事人在订立合...


·一、出租人不进行修缮是否可解除承租合同?
      一、出租人不进行修缮是否可解除承租合同?可以解除合同,双方有合同或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没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法处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


·技术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技术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作中,当您碰到一些难以解决的专业问题时,外包公司可以很好的为您解决技术难题。同时,为了合作顺利进行,双方往往也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那么,技术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 技术服务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总结 技术服务项目内部定价程序的第一步,是根据技术服务项目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市场分析。 企业应积极搜集与该技术服务项目有关的市场资料,包括相关成本、用户的价格敏感性、竞...


·合同诈骗罪管辖问题怎么处理
      合同诈骗罪管辖问题怎么处理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和销赃地。对于合同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条又进一步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


·设计合同是无名合同还是有名合同
      设计合同是无名合同还是有名合同 一、设计合同的概念 设计合同是指建设单位(委托方,亦称发包方)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承包方或者承接方)为完成特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协议。 二、设计合同是有名合同还是无名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有名合同包含了合同法与民法中的合同。所以在《合同法》中,有名合同只有15种。所以,这5种合同中不包含设计合同,因此设计合同是无名合同。以下是15种有名合同: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