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如何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如何办理房产的遗嘱继承公证?
  
  1、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a)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b)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c)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受理
  
  (1)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审查: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无论是遗嘱当中涉及到的房产继承还是其他的财产继承,这和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的整个操作流程都毫无关系的。而且,提前立遗嘱把房子分配好了的这种行为本身就是有效的,如果房产不是个人所有的,就算是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恐怕也拿不到公证书。
  
  


·如今市面上不仅有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回迁房这样比较特殊的房产
      如今市面上不仅有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回迁房这样比较特殊的房产,最近几年各地还出现了两限房。但其中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的购买都是有严格要求的,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有资格购买的。那其中买到了两限房之后,这个两限房是否可以出租?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两限房是否可以出租 对于已购限价商品房能否出租这个问题,各地规定不一,甚至没有规定,还属于法律空白。我们来看下面两个例子:(一)有的地区对限价商品房能否出租没有明确规定我们以北京为...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一方如何立遗嘱?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一方如何立遗嘱? 一、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一方如何立遗嘱? 夫妻共同拥有的房屋一方可以通过书写一份遗嘱,然后双方签字确认的方式来完成订立遗嘱。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生,民族:____族 ,现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我与_______系夫妻关系,丈夫/妻子______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去世,我们夫妻共有财...


·房产赠予是社会中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房产的赠予在法律上对于赠
      房产赠予是社会中常见的一种现象,但是房产的赠予在法律上对于赠予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有诸多限制,也有严格的程序规范,如果不遵守法律程序,便是无效的赠予,那么爷爷健在房子赠与孙子是否是可行的,又要经过什么法律程序才能生效呢? 1、房产能否赠与子女亲属? 所谓的房产赠与,就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的私有房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对方当事人也愿意接受的行为。且法律规定,房产赠予行为只能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所以,房屋赠与行为是被法律认可的,您可以放...


·一、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一、没签订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退房可以,但是购房者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人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有下列情况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人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四、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建设部《商品房销...


·遇到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有些开发商或者房主为了从房屋买卖中获得巨额利益,会有一房二卖的行为。一房二卖的行为势必会对购房者造成或多或少的损失,那么如果买房遇到一房二卖如何维权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遇到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一)发生一房二卖两份合同的效力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2、两份合同中一...


·如何解决房屋租赁纠纷 房屋租赁纠纷怎么处理
      一、如何解决房屋租赁纠纷 1、租金支付纠纷的处理 这是房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 (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 (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


·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流程如何
      离婚后财产要进行分割,房产十分重要,那么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费用又该由谁承担。这一系列都是离婚夫妻会考虑的问题。但不同的房屋费用和流程都有不同,因此我们将在此为你解释各种类型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希望对您有帮助。房屋过户又分为继承过户、转让过户、二手房过户以及商品房过户。而离婚过户其实和这些都是一样的过户方式。下面为您介绍一下房屋过户流程。 一、普通房屋过户流程 1、提供证据如下房产证: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各...


·按揭中的房子被拍卖如果分配财产怎么办?
      按揭中的房子被拍卖如果分配财产怎么办?一般来说,当房主无力偿还银行按揭贷款或者无力还债时而债权人走司法程序请求法院进行拍卖将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抵债。拍卖的钱扣除交到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拍卖手续费等费用后,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如果还有余款,余款退给房子产权人,对于这笔钱,属于共同财产的,双方才能平均分割。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


·2023年房屋抵押贷款的流
      2023年房屋抵押贷款的流   房屋抵押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拥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给银行贷款。那么房屋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流程呢? 个人房屋抵押贷款,简称房屋抵押贷款。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贷款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


·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能否抵押
      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能否抵押 一、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能否抵押?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抵押,因为不能证明产权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百九十九条 【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一、房屋买卖合同虚假诉讼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虚假诉讼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虚假诉讼的罪名,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