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之间如何规避债务风险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夫妻之间如何规避债务风险?1、借款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与夫妻另一方无关。2、夫妻之间进行财产约定,签署书面协议并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同时做好相关财产变更等手续,在债权债务发生时想方设法将该约定让债权人知晓。法院均以夫妻一方或双方不能举证证明第三方知道其财产约定而败诉,实践中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全这方面的证据,比如通过口头告知、短信、电话、邮件致函或者有关合同中进行告知第三人。3、夫妻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并且夫妻一方表示不同意另一方从事经营活动,若从事经营活动所得及所负,由经营一方承担,均与另一方无关,且该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而是用夫妻其他财产进行共同生活。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可能会发生的债务风险是要提前想办法进行规避的,至于说已经产生的共同债务,妄图通过转移财产或假离婚等这些方法来逃避的话,那双方当事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不过,生活中遇到什么问题的话,总得夫妻共同齐心处理。
  
  
  


·建材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货款吗?
      建材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货款吗?如果双方签订的地板购销合同对该质量问题有约定的,依照双方约定解决。没有约定的,你有权拒绝支付货款。若装修人所购买的建材存在有下列质量问题之一的,可以要求销售商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装修人造成损失的,销售商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如果建材销商不依据上述规定...


·如何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如何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很多借贷关系纠纷中,借款人都不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向要借此逃避还债。而这种情况下,作为出借人就需要实际提供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那现实中该如何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如何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1、借贷关系成立的判断标准: 一是有借贷的意思表示,最主要的借款借款数额。 判断标准主要依据借款协议或借条等,因为生活中多有未打借条的情况,所以只要有其他证据表明有...


·打债务官司要准备哪些证据
      打债务官司要准备哪些证据在因债务人没有按时还债,债权人向债务人讨债时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债权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其中,诉讼是最有效的方式。诉讼也就是打官司,那么债权人应该如何打债务官司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债权人应该如何打债务官司 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一、夫妻一方欠债离婚后另一半是否有义务偿还?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半就有义务偿还,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之债等。权原则上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如子女对父母的扶养费请求权,残废军人对有关部门的抚恤金请求权等,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会随着...


·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存在?
      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存在? 一、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由此可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应当包括《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款内容,如果...


·当你遇到老赖欠钱不还还横怎么办?
      当你遇到老赖欠钱不还还横怎么办? 一、当遇到老赖欠钱不还还横怎么办? 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持证据到法院起诉债务人。 相关法律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欠别人钱多久还不上法院立案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欠别人钱多久还不上法院立案的时间限制是多久?欠别人钱多久还不上法院立案的时间限制是:应当在七日内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二、相关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的内容,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我国设立工商局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监督在我国境内的一些个体工商户,包括是企业的正常运营。可能我国普通公民也听说过关于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非法经营罪对当事人所带来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因为非法经营罪已经涉嫌违反刑法。我们可以来帮您普及一下,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一、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条款是什么?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都有哪些
      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都有哪些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行为增加了金融机构运营的风险,降低了金融机构调剂社会资金的能力,应该受到处罚。那么,哪些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呢?或者也可以说,在现实生活中,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有哪些?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一、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行为都有哪些 行为人诈骗贷款所使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丽江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办理?
      丽江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办理? 一、什么是个人无抵押担保贷款? (一)个人无抵押贷款,又称个人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一般而言,选用正规个人无抵押贷款会比较安全,而无抵押个人贷款要求非常苛刻,要申请银行个人无抵押贷款其实有很多条件。 (二)特点 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就是银行向拥有稳定连续性工资收入人士发放的,以每月工资收入作为贷款金额判断依据,用于个人消费的无担保人民币贷款。除了具有上述所说的轻松月供外,还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信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