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一、签订无偿租赁合同合法吗?
  
  合法的,无偿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平等协商一致,如实自愿真实,确定权利义务,符合合同规范,里面只要把房屋地点、租赁时间、价格、时长等即可合法有效。无偿出租是不收取任何租赁费用的出租,限期免租是指在一段时间内不收取租赁费用,但是不等于其他时间段不收取租赁费用。
  
  二、无偿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本市 路 号室出租给乙方无偿使用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装修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按账单如期缴纳并保留单据,其它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至租赁期满时由甲方对出租房屋及所属设施检查。屋内设施如属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如属乙方人为原因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的物业管理规定。
  
  (五)甲方责任:
  
  1、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给乙方使用;
  
  2、不得无故收回房屋;
  
  3、责屋内设施正常保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乙方负责:
  
  1、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
  
  2、不得人为破坏屋内设施,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影响邻居正常生活;
  
  3、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4、按时交纳各种应承担的费用,不得拖欠。
  
  (七)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中介方和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房屋空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如要提前收回房屋,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本协议。
  
  (十)本协议租赁期为个月,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某一方遇到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终止本协议的双方免责。
  
  本协议正文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时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无偿合同的签订与有偿合同的签订并没有什么区别,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是在对相碰关条款的认定上,会存在不一点区别,无偿合同一般不需要对相关费用进行认定,但也是需要确定责任的,特别是违反相关条款的违约责任应当进行明确。
  
  


·签了合同如何单方面毁约需要承担什么?
      签了合同如何单方面毁约需要承担什么?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民法典》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度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违约处理1、单方违约依《民法典》...


·瓷砖购销合同陶瓷购销合同
      瓷砖购销合同陶瓷购销合同 瓷砖购销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①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计量单位 总价(元) 合 计 大写: ¥: 元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


·委托合同的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
      委托合同的终止的原因包括什么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一、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还有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截止,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有些合同虽然约定了有效期限,但有未完成事宜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项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一般要在合同中约定)。 二、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


·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一、哪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合同诈骗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来讲,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换言之要是超过了规定的时效,那么就不能再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合同诈骗罪追诉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合同诈骗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③法定最高刑为10...


·赠与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赠与合同有效,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是没有转移的。而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1、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补偿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补偿吗?法律有哪些规定企业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是确定了双方的法律关系,在发生法律纠纷时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然而合同是有期限的,在合同到期时企业和员工就会面临续签合同的法律事项,如果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补偿吗?法律有哪些规定?这就关系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是有的,关于具体的计算方法也有法律规定,如果有具体的法律诉求可以咨询。 一、合同终止和续签的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


·购销合同是原始凭证么?
      购销合同是原始凭证么?购销合同是企业进行贸易往来的重要凭证,需要企业妥善保管。在企业会计核算中,还会涉及到另外一个重要的概念,就是原始凭证。那么购销合同是原始凭证么?购销合同包括哪些内容?我们就此整理了相关专业资料,且看下文的分析。 一、购销合同是原始凭证么? 购销合同书不是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只票据,比如收款票据、发票等。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文字凭据。它不仅能用...


·如何变更合同,变更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程序规定?
      如何变更合同,变更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程序规定? 一、变更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二、合同变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 一、合同法中撤销权的种类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4大种类: 纵观合同法对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4、债务人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