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设立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公司设立无效的后果是什么?公司设立无效的后果是公司失去法人资格或被撤销。在这里,必须将公司设立无效制度与公司法人资格制度区别开来。公司法人资格否认之对象必须是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之公司,仅因为公司滥用法人资格,致法院“刺破公司面纱”,要求股东直接承担责任。因此,法人资格否认制度,并未否认公司人格,恰恰相反,它必须以承认公司人格为前提。公司设立无效制度则不同,由申请人提起申请后,公司被判成立无效,则公司视为自始无法人资格。设立撤销前,如公司瑕疵仍可补正,则责令设立人限期补正,若已补正,公司设立符合了法定条件,则公司设立有效,否则,宣布撤销公司设立。二、如果申请针对公司无效的诉讼?1、第三人请求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确认公司设立的有效性,公司登记机关拒绝确认、不予答复或者对公司登记机关的确认不服的,可由第三人以公司登记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该诉讼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经行政复议后提起,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对这种情况,可由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责令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出确认决定,或者对公司登记机关的确认决定依法作出维持、撤销、重新作出确认决定的裁决。2、第三人认为公司违法设立是因登记机关自身的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第三人可以依法直接以公司登记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设立在条件或程序方面存在违法行为,且导致公司设立无效的,可依法撤销公司登记机关的公司设立登记行为。同时责令公司登记机关限期撤销公司登记,宣告公司设立无效,收缴营业执照,该公司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自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登记之日起无效。对公司设立登记存在一般瑕疵的,由人民法院责令公司登记机关弥补登记缺陷,重新审核登记,公司法人资格继续有效。综上所述,公司设立有程序和条件要求,如果公司成立后,被人举报之前注册存在严重问题,经过工商部门认定,属于设立无效的,其后果非常严重,公司会被撤销,或者法人资格消失。这样一来,公司就失去了继续经营的资格条件。
  
  
  


·公司法人应占多少股份
      公司法人应占多少股份?法人是具有独立承担责任能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所以可以不占公司股份。二、公司法人要负的责任有哪些?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典型的如: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 在关于公司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公司法可以说是最具体,最详细的一部。公司法实行多年来,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也出现了一些认识上的误解。鉴于此,最高法又陆续出台了多部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解散和清算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是什么?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着其特殊的职责,他不同于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是一个团体,法人仅仅只是一个人,是对外的,而其他三者基本是对内事项的决定,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是什么,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出来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公司法定代表人可...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公司章程股东出资额怎么算?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1.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1)有限责任公司...


·试用期内被开除公司要赔偿吗
      试用期内被开除公司要赔偿吗?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试用期员工,没有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以其他原因辞退劳动者的,可以获得经补偿。辞退原因为能力不足是要经过相应的考核,没有的话视为违法辞退可以要求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


·个人和公司五险一金比例是什么?
      您都知道,五险一金是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每个地区的比例也各不相同,但个人和公司五险一金比例又是什么东西呢?接下来就让我们用精心搜集来的最新资料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一方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


·公司解散股东怎么算账
      公司解散后,股东可以退出,并拿回投资。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求清算:一是公司解散后,在公司自行组成清算组,结清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二是如果是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法院判决解散,债务结清后按照比例分配,如果公司不按照比例分配,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请求按股权所持比例分配的诉讼。《公司法》187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要求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要求(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的不同有所不同,一般三档:10万,30万,50万);(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二、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


·现代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现代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现在市面上有很多大企业,那这些大企业做一个项目或者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很多资金,但是自身经营状况不足,企业本身拿不出来怎么办呢,便有了融资这项行为来进行筹集资金,融资是通过一定的渠道去进行资金的筹措,我们都看过新闻是某某公司融资多少亿,那现代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跟着我们来看一下。 1、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


·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是怎样的
      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是怎样的 一、合肥私募基金公司的作用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是实现集合投资,专家理财功能的核心。它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管理运营和到期清算中都要肩负重要作用。从整体上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定位体现在几个方面: 1、基金的策划人。 基金管理人根据自己的专业分析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结合经济社会和产业领域发展的需要,设计具有特定投资方向和明确标底物的基金方案,提供给潜在投...


·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的审查要求是什么
       一、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的审查要求是什么?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 2、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有3年以上国内保险或者法律从业经验; 4、过去2年内未因执业行为违法受到行政处罚; 5、未受过刑事处罚; 6、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的含义 《人身保险产品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0]20号)规定:“保险公司应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