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二、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2001〕8号)关于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数额标准或幅度,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在本地区掌握的具体标准。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构成本罪的前提是“违法”,但不存在关系人问题,只是在放贷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因此出现重大损失的后果才构成犯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和有关个人实行双罚。本罪是新设立的罪名,1979年《刑法》无此规定。本罪行为1979年《刑法》以“玩忽职守”定罪处罚,由于银行体制变化和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制约需要,设立本罪更为科学。《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及立案都是根据涉案的金额来确定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金额来确定判决结果。对于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据法律规定进行从严从重的处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债权债务转移发票问题有哪些
      债权债务转移发票问题有哪些? 债权债务的纠纷是相当不容易解决的,所以在涉及到有关债权债务等问题时最好是先了解一下债权债务在法律中有什么规定,而如果想要将债权债务进行转移,这个时候一般都会开发票的,但是关于债权债务转移发票问题您都了解多少呢?来看一下下文吧。 一、债权债务转移发票问题有哪些? 签订三方债权转移书,可以在经营范围限制内开票。 二、债权债务公告要多久发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6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


·怎么对夫妻个人债务清偿
      怎么对夫妻个人债务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


·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并购贷款担保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并购贷款担保规定 (一)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形式。前述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二)以目标企业股权质押时,应追加其他合法有效的担保。原则上应同时将目标企业的资产抵押给我行,以防止股权价值落空。股权价值的确定方法如下: 1、目标企业为上市公司或其股权有公开交易市场的,其股权质押价值以评估前一年最低市场...


·欠钱老拖着不还怎么办?
      欠钱老拖着不还怎么办?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起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金,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如果已起诉并胜诉,可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能执行到位,如果属于法院不能尽职尽责,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找到其可以执行财产,只能想办法,向法院提供相关线索;如果对方没有可执行财产,只能等待,等有财产再恢复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填写申请执行书,递交至第一审人民...


·企业解散后谁来还债
      企业解散后谁来还债 一、企业解散后谁来还债 借款人因歇业、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终止,而未经清算的,债权人以借款人、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按下列原则处理: 1、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清算义务人应在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清算义务人没有履行清算义务,而直接接收了借款人的全部财产,清算义务人能够证明接收财产范围的,清算义务人应在接收财产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算义务人不能证明...


·疫情期间贷款逾期上征信吗
      要看各家银行的具体规定,不过整体来说是不会影响征信的。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1、中国银...


·欠钱已还借条丢失怎么办
      欠钱已还借条丢失怎么办?钱还了那么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就已经结束了, 借条丢了也没什么关系,债权人再起诉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建议债务人在还款的时候最好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转账,还可以保留已经还款的录音、录像、聊天截图等证明还款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


·欠钱不还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欠钱不还法院如何强制执行? 失信人员不还贷请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一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办理,必须出示实行申请报告,早已起效的裁定或判决,及起效证实等;二是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经核查合乎执行规定的,给与立案侦查解决。三是向失信执行人传出实行通告;四是冻洁失信执行人储蓄,开展划转,或是竞拍其房地产。 申请强制执行的基础程序流程以下: (1)申请办理。产生法律认可的民事判决、判决及其刑事判决、判决,被告方务必执行。一方回绝执行的,...


·债权债务清理公告是什么?
      债权债务清理公告是什么 一,什么是债券债务清理报告 由财务人员牵头梳理出需要解决的债权债务事项,会同各部门针对往来款项逐项落实责任,制定清理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汇报清理情况。发展策划部负责清查工程前期费用立项情况;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清理以前年度遗留业扩工程核销以及质保金,负责确认预收账款所列工程收入是否已完工;基建部负责清查基建工程形成的暂估款及质保金;各部门负责清理遗留往来款项。 财务人员整理出系统中尚未清理的明细,发...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怎么办?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怎么办?众所周知,我国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而公司法人将代表着一整个公司的利益,一举一动都对公司的生存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当然也要承担更多的责任。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怎么办呢?一起随我们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怎么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


·借款合同可以构成合同诈骗吗
      借款本身是不能构成合同诈骗的,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为诈骗罪。需要看有没有不归还的故意,同时如果金额达到3000及以上就构成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