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办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办
  
  对于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问题,《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第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第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第六,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此,只有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才可以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即提前中止租房合同。
  
  二、提前中止租房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房东提前中止租房合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需要看房东的行为是不是合法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只要当事人的行为是合法的,是行使法律权利的,那么就不具备过错,不能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房东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赔偿问题,取决于房东是不是在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下解除合同的,如果房东的行为符合上面所列举的条件,那么其行为就是合法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房东提前中止租赁合同不符合上述的法律规定,比如因为自己孩子要结婚所以提前中止合同,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要求赔偿。
  
  虽然允许提前解除,但此时也需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总之,不管是房东还是租房者都必须要依法行使权利,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情况下提前中止租房合同,否则就构成违约行为。
  
  综上所述,所以如果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发生纠纷的,还要看实际情况是否属于房东应该赔偿的范围,如果房东无理由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房东应该承担该行为产生的损失的,如果因为承租人没有合法使用房屋解除合同的那么房东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融资居间服务合同?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融资居间服务合同? 融资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 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


·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金是怎样的
      合同到期终止经济补偿金是怎样的 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合同法》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


·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被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将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的事宜,订立了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的区域为:_________地区。 2、代理区域的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_____...


·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里应注意哪些事项?
      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里应注意哪些事项? 纸箱购销合同范本内容注意事项 纸箱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纸箱购销合同范本里应当注意这些事项: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


·合同只签字不按手印有效吗
      合同只签字不按手印有效吗 一、合同只签字不按手印有效吗 有效。 在实际生活中,没有按手印的合同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签字与按手印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外,在签订合同时还要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是要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如果合同对方为自然人,要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如果合同对方为法人,要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


·赠与合同公证费用是多少?公证手续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公证费用是多少?公证手续是怎样的? 赠与行为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民事行为,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以后可以使其效力大大增加,对受赠人的权利有所保障。赠与合同公证怎样收费以及怎样进行赠与合同公证可能是您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赠与合同公证费用及赠与合同公证手续的相关问题。 一、赠与合同公证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于1998年5月6日颁布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中有关赠与合同收...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额?
      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额?现在买卖二手房都需要通过中介来完成,买卖双方通过和中介签署居间合同来明确房屋买卖各种事项。房屋的价格一天一个变化,在行情好的时候,经常发生卖家串通中介违约的事情,这样对于购房者会带来一定损失,那么如何确定居间合同违约差价赔偿金额?下面请我们给您讲解下相关知识。一、居间合同违约是否可以主张差价赔偿?卖家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商品升值后的差价。违约方违约,需要赔偿违约损失给守约方。具体金额可以根据...


·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
      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 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是两种不一样的类型,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在格式上和内容上都有一定的区别。那么,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是什么样的呢?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供您了解。 一、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 终止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赠与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一、赠与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下列性质: (一)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二)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但根据中国的司法实践,赠与合同必须交付赠与物后方能成立。仅有将要赠送某项财物的预...


·《合同法》司法解释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司法解释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合同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85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


·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 合同是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在合同中,应约定双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同时约定当事人违约时,应该承担的责任。那如果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责任是否有效?我们将就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合同中只约定一方违约责任是否有效 答案是有效。 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无效合同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