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招摇撞骗和诈骗择一重罪处罚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招摇撞骗和诈骗择一重罪处罚吗
  
  一、招摇撞骗和诈骗择一重罪处罚吗?
  
  招摇撞骗和诈骗不是择一重罪处罚,法定择一重罪处罚的情形
  
  ①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29条第1款)。
  
  ②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29条第2款)。
  
  ③ 因受贿而徇私枉法或枉法裁判的,犯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或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99条第3款)。
  
  ④ 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
  
  二、招摇撞骗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而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进行,由此骗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财物。
  
  (3)行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行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目的的内容广泛得多。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不同。
  
  三、数罪并罚的判决条件有哪些?
  
  1、必须一人犯有数罪。这是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就谈不上对数罪实行合并处罚。
  
  2、数罪并罚不是对犯罪分子数个罪简单地加重处罚,而是先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处罚,然后再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该犯罪分子应执行的刑罚。
  
  3、一个人所犯的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只有这三种情况下的数罪,才能实行数罪并罚。
  
  总之,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同时构成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所以说,司法机关在侦办类似案件的过程中,没有什么可以选择的余地,根本就构不成择一重罪处罚,因为择一重罪处罚最起码应该是构成了其他犯罪,但是,招摇撞骗和诈骗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刑事案件要求辩护律师需要遵守哪些义务
      一、刑事案件要求辩护律师需要遵守哪些义务? 1、律师执行辩护职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恪守律师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2、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辩护职责,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律师不得故意歪曲或捏造事实,毁灭证据或制造假证据,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相互串通,包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其逃避应得的惩罚; 4、律师在担任辩护人期间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要保守秘密,不得泄漏; 5、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


·罪犯服刑多久能减刑
      不少罪犯在实际服刑期间其实都还是想为自己争取点什么,看最后能不能减轻一些刑罚,此时其实就可以看自身是否符合减刑、假释等条件。那通常来说,罪犯服刑多久能减刑呢?详细内容,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一、罪犯服刑多久能减刑 减刑的起始时间,是指罪犯被执行刑罚多少时间后才可以依法减刑;减刑的间隔时间是指第一次减刑与第二次减刑之间应相隔多少时间的规定。 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 2、...


·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形是什么?
      认定招摇撞骗罪的情形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二、与诈骗罪的界限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


·拘留14天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拘留14天批捕是什么意思?就是先被刑事拘留(14天),到期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继续关押在看守所。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14天,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是37天。但刑事拘留到期后,嫌疑人并不一定就可以出来。办案机关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比如批准逮捕。嫌疑人被羁押的时间,往往远大于拘留的期限。当然,嫌疑人究竟什么时候能出来,最终以法院的判决为准。二、《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


·刑事诉讼被告上诉会加重刑罚吗
      对于一审刑事判决,此时如果是检察院抗诉的话,那么是可以对被告加重处罚的。那如果是被告上诉的话,此时会加重刑罚吗?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刑事诉讼被告上诉会加重刑罚吗 第二审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述限制。 (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


·刑事诽谤罪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诽谤罪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日常的生活当中,我们您常说,在背后不要议论别人,很多人认为在背后议论别人,是不受法律约束的,自己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其实,当行为人对当事人的议论构成了一定的诽谤以后,当事人是可以对行为人提起诉讼的。因为在我国诽谤罪是被立于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中的,那么刑事诽谤罪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一、刑事诽谤罪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


·非法经营罪要判几年刑600万
      非法经营罪获利600万,属于非法经营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


·被判拘役会通知单位吗?
      被判拘役会通知单位吗? 一、被判拘役会通知单位吗? 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会通知单位。 如果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会通知单位的,单位的事情自己处理或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二、拘役特征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


·非法集资判死刑是否有规定
      非法集资判死刑是否有规定随着我国针对普通民众不断的加强对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的宣传,在生活当中,相信针对非法集资的社会影响力和危害程度已经有了深度的认识。并且有些时候非法集资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在身边都有血淋淋的例子,由此可见,非法集资的性质真的是非常恶劣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非法集资判死刑是否有规定? 一、非法集资判死刑是否有规定? 1、我国非法集资罪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没有死刑;2、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


·缓刑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缓刑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缓刑减刑的条件是必须要在缓刑考验期间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的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


·执行拘留多久送看守所?
      强制措施有五种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照法律对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采取一定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强制措施很明显的一个特征则是具有强制性。那么,执行逮捕多久送看守所?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执行逮捕多久送看守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