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租赁合同中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租赁合同中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1、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2、《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6、民通意见第119条、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责令其搬迁;如果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者腾让部分房屋。
  
  综上所述,对于租赁合同中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为了保障承租人在租赁活动中合法的权益的,所以如果当出租房屋的所有权人发生了改变,那么对于先租赁的房屋在有效的租赁合同期限内,是不受到出售房屋的影响的。
  
  


·合同违约赔偿后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赔偿后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合同违约赔偿后合同效力要根据合同性质分析,对于迟延履行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仍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后,不需要再继续履行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


·如何区分融资租赁合同与买卖合同?
      根据第14章的有关规定“民法典”,金融租赁合同是指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项从卖方根据承租人对卖方的选择和租赁物,并提供承租人与出租人支付租金。融资租赁融借贷、租赁、购销为一体的融资租赁,是融资与融资相结合的一种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由买卖双方(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组成,但其法律效力不同时为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的效力。简单的叠加。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方...


·根据规定,合同到期如何赔钱?
      任何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双方可以选择续签,1同时也可以选择就此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规定,合同到期如何赔钱?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后,任何一方都没有提出续期的请求,是否可以自动续期呢?一、合同到期如何赔钱?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


·有哪些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合同或撤销以及变更的时效
      有哪些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合同或撤销以及变更的时效一、可以请求法院变更合同或撤销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虽然都与合同有关,但是他们两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只是生活中大多数人无法准确对其做一个明确的区分,不知道他们的区别到底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区别有哪些,请阅读下文。 一、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 所谓合同诈骗罪,是指利用签订合同而进行的诈骗犯罪。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此罪进行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


·合同期内辞退怎么办,补偿金怎么算
      试用期本身就是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相互考察的一个期间,在这段期间,单位要是想要辞退劳动者的话,受到的限制不是那么多的。那对于劳动者来讲,在合同期内辞退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供您了解。 一、合同期内辞退该怎么办 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2、因用人...


·签署的技术无偿使用合同是否有效?
      签署的技术无偿使用合同是否有效? 一、签署的技术无偿使用合同是否有效? 签署的技术无偿使用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技术使用费的构成对许可和被许可双方来说技术使用费一般由三部分构成: ①进行许可贸易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②部分研制开发费用的分摊; ③所得的利润的分摊。 技术使用费的高低涉及许可双方切身利益,双方在谈判技术使用费之前都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以确定合理的技术使用费。 二、专有技术许可使用合同 许可人:_________ ...


·合同未生效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未生效诉讼时效是多久?根据2017年10月1日实行的《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


·合同生效后不履行,是否有效?
      合同生效后不履行,是否有效? 一、合同生效后不履行,是否有效 法律效应还是有的,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来废除这个合同。要看具体合同条款判断,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一般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合同中一方有先履行的义务,后履行的一方有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的一方若无法证明其不履行有免责事由,会构成违约。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一旦合同到达终止时间,可以自然终止,但一般不影响违约责任的追究。如果是同时履行,双...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服务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适用有关合同违约的规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发现有些时候当事人签订的是合同,但有些情况下签订的却是协议,虽然合同与协议在实践中使用的都是比较频繁的,但在不少人的眼里这二者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那究竟协议和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由于合同各种各样,性质、种类的不同,合同的具体条款是不一样的,但概括起来,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这是每一个合同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