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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签合同随时辞职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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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没签合同随时辞职违法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未签劳动合同工资的诉讼时效及认定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通常所称的“一般时效”。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在司法实务中称为“特殊时效”,即在职期间劳动报酬争议不适用时效限制。对于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显然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不仅可以随时辞职,还需要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待遇,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的情况协商处理。
  
  
  


·合同无效定金是否双倍返还
      合同无效定金是否双倍返还买卖合同当中很多人都会约定一个定金罚则,即买方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给卖方,如果买方违约的话,则卖方可以没收定金,但如果卖方违约的话则要双倍返还定金。那要是合同无效定金是否双倍返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和合同的规定,由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我国《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


·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
      确认合同无效诉讼费 1、 诉讼费的缴纳范围: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以及案件受理期间的各种帮忙的人工费用。 2、缴纳费用的标准: (1)小于等于1万元的案件,缴纳50元。 (2)1万元到10万元的案件,超过1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2.5%计算费用。 (3)10万元到20万元的案件,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2%来计算费用。 (4)20万元到50万元的案件,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总金额的1.5%来收取...


·单位单方变更合同有效吗 涂改过的合同有效吗
      合同的订立肯定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这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不例外。而此时可能用人单位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就想要单方面的变更合同的内容,让其中的条款对自己更有利。那么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有效吗?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方变更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


·合同什么时候产生法律效力?
      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需要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那么人们在签订合同后,合同什么时候产生法律效力呢?合同的法律效力关系着合同的履行,那么应该怎么确定合同的法律效力?这些问题都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都需要了解的,因一旦合同被确认无效将会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 一、合同什么时候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生效。合同生效的时间,因合同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受要约人表示的承诺生...


·合同解除的期限最高法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解除的期限最高法是怎么规定的?合同解除是没有诉讼时效的,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进行解除处理。合同解除权就是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享有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它的行使直接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消灭的法律后果。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方法,《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机器设备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相关概念阐释 (一)质押 质押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的特征是物品可以移动,并且移动后不损害物品本身的效用;权利质押质押漫画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 (二)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


·买卖合同应如何签字盖章
      买卖是商品社会的基本社会行为。无论是作为公民个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均要通过买卖行为来满足自己的生活及生产需要。商品买卖要签订买卖合同,那么签订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呢?合同签字盖章虽然只是一个小环节,但对整个合同有着重要的影响,买卖合同应如何签字盖章呢?请看下面的具体内容。 一、签订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 1、合同主体名称和签订人名字首尾须保持一致。出卖方应该注意买受方合同尾部的单位名称须与合同首部的单位名称一致、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的...


·再保险需要签订合同吗
      再保险需要签订合同吗?再保险合同是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又称分保合同。 一、再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 发生再保险分出业务的企业,应当在首次执行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6 号——再保险合同》的规定,将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资产,并调整...


·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
      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 一、合同解除权该如何行使 行使解除权的程序必须以当事人享有解除权为前提。所谓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解除的权利。它的行使,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因而它是一种形成权。解除权按其性质来讲,不需要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需解除权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把合同解除。解除权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


·物业合同到期后要注意什么
      买房基本都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我们都知道,合同都是有期限的。那么,物业合同到期后,应该怎么做,很多人都不重视,也都没有注意物业合同的内容,甚至物业合同什么时候到期都不知道,也就没管那么多了。那物业合同到期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仍提供服务,原合同有效生活中,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的现象并不少见,很多物业公司也都会依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行为,并收取物业费用。这情况下,若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业主大会或业主...


·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要如何算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是会无效的。如果当事人发现合同无效,则需要对合同无效进行确认,那么在确认合同无效时,应该怎么计算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呢?人们一般都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确认合同无效,那么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要如何算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要如何算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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