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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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条件是什么?共同犯罪中止成立条件是具有自动性,彻底性,时空性和有效性,具体来说如下,自动性。即行为人必须是自动停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形态的本质特征,是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的未遂形态和预备形态的根本区别所在。作为犯罪中止的特殊形态的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也理所当然应当具有自动性特征。这里的自动性是指行为人在确信自己能够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基于本人的意志决定而停止犯罪行为,或者主动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自动性的主观内容是犯罪人自愿抛弃了犯罪意图,其客观表现是自动终止犯罪的继续实施,或者积极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这里所谓的自动性,应当根据行为人做出中止行为时的具体情况加以考察,在司法实践中切忌将其自动性绝对化,认为中止意图是在不受任何外界因素影响下所为。事实上,任何人在做出任何决定时都受到各种各样的外部环境因素影响,所以,笔者认为不应该根据有无外界因素影响来判断自动性,而是根据行为人是否认识到外界因素的存在以及行为人对外界因素是否足以阻止其犯罪的反应来判断。彻底性。指行为人彻底放弃了原来的犯罪。这一特征意味着,行为人在主观上彻底打消了原来的犯罪意图,在客观上彻底放弃了自认为本可继续进行的犯罪行为,而且从主客观相统一上看,行为人也不打算以后再继续实施此项犯罪。彻底性表明了犯罪人停止犯罪的真诚性及其决心。当然,这里的彻底停止犯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只是指行为人必须彻底放弃正在实施的某个具体犯罪,而不是指行为人在任何时候不再犯同种犯罪,更不能理解为行为人以后在任何时候不再犯任何罪。时空性。按照法律的规定,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必须是在犯罪处于运动过程中而未形成任何停止状态的情况下放弃犯罪。这是犯罪中止成立的客观前提特征。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犯罪预备阶段和实行阶段两个阶段,开始犯罪预备行为、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犯罪既遂三个点。在单独犯罪中,犯罪过程的时空范围的判断并非难事。但是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各个共同犯罪人开始犯罪行为的时间与作为共同犯罪的共同行为的着手时间经常不一致,容易导致认定犯罪过程的时空范围的模糊性。有效性。在单独犯罪中,有效性是指行为人还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实施的犯罪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使犯罪未达到既遂状态而停止下来。而与单独犯罪相比,共同犯罪的有效性对共同犯人的要求更高。二、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认定能否成立“共犯中止”,同样应当从犯罪中止的构成特征,即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有效性四个方面来认定。共犯中止与单独犯的中止构成条件在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特征的认定上并无太大出入,不同之处在于“有效性”特征的理解上。如何认定共犯中止的有效性特征显然是界定共犯中止是否成立的关键。在单独犯的场合,只要行为人能有效地防止本人行为可能造成的犯罪结果发生,就具备有效性。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部分犯罪人执意要把犯罪进行到底,部分自动放弃犯罪的人具备何种条件才能具有“有效性”?对此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主要有“主观说、客观说和共同正犯关系的脱离(折衷说)三种不同学说。客观说偏重于结果无价值;主观说强调主观方面;共同正犯关系的脱离(折衷说)是以客观说为基础的主观说。”具体又有五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共同犯罪行为具有整体性特征,那么,其犯罪中止的有效性也只能以整个共同犯罪是否最后达到完成状态来确定,个别共犯意图中止犯罪,必须在停止自己犯罪的同时,迫使其他共犯停止实施共同犯罪行为,或有效地防止共同犯罪结果发生,倘若没有产生这种效果,共同犯罪终已完成时,个别共犯的犯罪中止就不能成立。第二种观点认为:共同犯罪行为虽然具有整体性特征,但实际上是由每个共犯的独立行为组合而成的。其中个别共犯自动停止犯罪,就与共同犯罪完全脱离了关系,之后与其他共犯的行为就不再有任何的关联,因此,其自动停止犯罪就应被视为犯罪中止。第三种观点认为:除主犯外,其他共犯中止的有效性,应以行为人力所能及的范围为限。如果努力阻止其他共犯继续实行犯罪,但因能力有限而阻止无效的,仍可成立犯罪中止。第四种观点认为:共犯中止的有效性,应以他是否有效地切断自己以前的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在我们国家关于共同犯罪中止认定是有不同种的观点的,尤其是关于有效性这个方面,因为虽然其中一个犯罪行为人停止了犯罪活动,但是他并没能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此时的有效性应当如何认定就成为了一个难题,在这里都给大家将几种观点介绍了一下。
·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行?
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行?
在民事案件中,为了保证案件正常审理,一般都需要证人到场作证。但在其他案件中,对于被告等犯罪嫌疑人,法律明确规定了嫌疑人出庭的义务,即为拘传。因此,人们常会问: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行?下文将会仔细讲述。
什么是拘传?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民事诉讼证人拘传是否可以?
我国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都没有授权办案机关对证人进行拘传,所...
·哪些人可以构成逃税罪主体
哪些人可以构成逃税罪主体逃税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国有、集体、私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外资企业、中外资企业等法人或单位,而且还包括扣缴义务人,即依照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没有纳税义务的公民,如与纳税、扣缴义务人相互勾结,为偷税犯罪提供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以其他手段共同实施偷税行为的,应以偷税共犯论处。税务工作人员构成共犯的,应...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解释是什么?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解释是什么?
一、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解释是什么?
是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根据法学家的解释,“恶势力”应当同时具备以下4个特征:一是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数较多(一般为3人或3人以上),有相对明确的组织者或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二是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一般为5起或5起以上)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有组织地...
·醉酒驾驶会判刑吗
会的。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
·寻性滋事罪轻伤判几年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
·犯聚众斗殴罪最少判多久
一、犯聚众斗殴罪最少判多久1、构成聚众斗殴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构成聚众斗殴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多次聚众斗殴的;(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4)持械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罪应该怎么认定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
·赌博被抓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
赌博被抓拘留多久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二、怎样判断行为是否构成赌博罪(一)参与赌博的动机和目的。赌博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一、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吗?
辩护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可以影响量刑,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这样一来,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根据坦白从宽原则,自首,坦白都可能作为法定量刑从轻的理由(是可以从轻,但不是一定),而做无罪辩护,意味着将可能失去这些条件,一旦认定有罪,该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
由于无罪辩护的成功率特别低,...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的要件是什么?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的,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主体,应当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如果是以个人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不能构成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的主体是企业,机关或者社会组织。
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是: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但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单位是指机关、团体或属于一个机关、团 体的各个部门。”按此解释,单位不仅指机关、团体...
·杀死强奸犯会被判死刑吗?
杀死强奸犯会被判死刑吗?如果是杀死强奸犯,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不会判刑的,如果属于防卫过当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不会判死刑。如果事后故意杀人可能判死刑。《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
·监察委员会怎么逮捕犯罪人员?
一、监察委员会怎么逮捕犯罪人员?、
监察委不能直接逮捕,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可以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