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房产债务怎么处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离婚后房产债务怎么处理
  
  一、离婚后房产债务怎么处理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这个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但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
  
  这是因为房屋是夫妻一方贷款购买,属于共同债务。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偿还贷款应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夫妻间对房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约定,但不能以此为由对抗银行。
  
  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二、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分以下情况来分
  
  1、对产权完全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1)实际分割
  
  私有房屋可进行实际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处,或者虽在一处但可分门别户的,应首先考虑分割产权。
  
  分割时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则,但如果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或有其他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可适当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积不相等,结构不一样,新旧不同,在考虑双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采取折旧补偿、作价补偿等方法进行分割。
  
  (2)折价分割
  
  实际中许多房屋是不宜进行实际分割居住的,从考虑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发,可对这类房屋进行折价分割。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价款的数额要考虑房屋的现状估算价,一般由双方协商或采取双方竞价的方式确定。
  
  2、对产权部分私有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许多单位对职工采取优惠售房政策,根据工资、职务、级别、实际居住年限等确定优惠标准发售房屋。
  
  这类房屋的特点是产权人享有登记产权和继承权,但所有权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受到一定限制,称为部分产权房屋,对产权部分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优惠售房单位职工享有房屋产权
  
  一般来说,单位优惠售房的对象仅限于本单位职工,房屋产权登记人为本单位职工。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离婚时优惠售房单位一般不允许非本单位职工一方享有优惠房产权。因此,除非优惠售房单位同意,一般将房屋产权确定给该单位职工享有,由获得产权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2)现实房价应高于购房价
  
  基于优惠房屋的优惠性,购买价远远低于实际价。如果以原购房价作价补偿进行分割,对于未获得产权一方来说显失公平。在处理这类房屋时,通常考虑当时购房的情况,结合现在的情况,以现实房价为依据,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由于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处理,这里面自然就包括了对夫妻共有房产的处理。而在分割房子的时候,很有可能是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同时也取得了房子的负债,但往往也需要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所以,通常这种情况下,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的就应当对房子的负债承担偿还义务。
  
  


·房屋租赁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租房,是我们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种现象。在确定要租房时,为了维护房屋租赁双方的权益,双方都会签订租房合同。那么,在租房过程中,如果一方违约了该怎么办呢? 房屋租赁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和您一起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与甲方相关的房屋租赁违约责任条款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二房东商铺租房合同有效吗?
      二房东商铺租房合同有效吗?二房东商铺租房合同并不是都是有效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六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租赁门面房的时候,有很多事项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与此同时,
      在租赁门面房的时候,有很多事项是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与此同时,也要签订好门面房租赁合同书,这样自己的利益才有可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这个门面房租赁合同书该怎么写呢,包括了哪些内容?这些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介绍吧。 门面房租赁合同书范文?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商铺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


·如今购买房产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全款购买,另一种则
      如今购买房产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全款购买,另一种则是按揭买房。而在按揭买房的情况下,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首付款,然后剩余的房款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不同的购房方式下流程不一样,那具体来说按揭买房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贷款买房的流程——房源选择 欲购房之前应结合自己的承受能力,进行选房。最好控制在月供房费用不超过月总收入的40%。其次,在自己承受能力范围内,了解房源(发展商实力、声誉、口碑,地段、价格、户...


·房产纠纷官司打多久
      现在房价越来越贵,各种房产问题也接踵而至。可能是因为家庭之间产生的房产纠纷,也可能是单位的分配住房问题,只要涉及到了房产,问题也就变得复杂。这些房产纠纷经常会闹上法庭,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房产纠纷官司打多久“的问题。 一、房产纠纷打官司要多久 一审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延长审限最多总计不超过十二个月。二审三个月,延长不超过六个月。一共是一年半。算上一审送达期,上诉期,移卷期,最长原则上不会超过二十个月肯定出终审判决这是最长,短...


·房屋漏水司法鉴定费用一般怎么收的?
      一、房屋漏水司法鉴定费用一般多少?房屋如果漏水,找司法鉴定,一般收费都是很高的。鉴定需预收取该案件鉴定费2万元。此鉴定如能正常鉴定并得出相关的鉴定结论,按具体鉴定工作量进行收取。如出现现场勘验后确定因某种原因已无法进行鉴定,收取出场费2000元。如现场正常进行鉴定,但没有得出漏水原因,鉴定费用按具体鉴定工作量确定。《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办法中第九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


·北京的房产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作为寸土寸金的城市,能够在北京
      北京的房产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作为寸土寸金的城市,能够在北京买房安家不是易事。很多人在多年打拼后,好不容易购得一处限价房,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又想要将限价房进行出售,这个时候需要符合北京两限房出售条件才能进行交易。关于北京两限房的相关问题,我们做了一下整理,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两限房申请条件与流程 【承办机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办理事项】:申请两限房 【办理对象】:北京城镇居民 【相关业务】:北京廉租房申请流...


·房产抵押需要什么条件?
      房产抵押需要什么条件? 房地产抵押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2. 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3.有良好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 有适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并有能力定期偿还贷款的本息;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不需要任何其他担保物。5.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有房地产部门和土地管理部...


·我们如今这个时代结婚生子离不开房屋。每当我们去购买新房的时候
      我们如今这个时代结婚生子离不开房屋。每当我们去购买新房的时候质量往往是我们第一考虑的问题,因此国家为了保障这一关乎一家人安全问题出台了房屋质量保修条例。当我们房屋质量得不到保障时,在保修期限内房屋出现问题,我们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一、什么是房屋质量保修期 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 二、房屋质量保修期规定 (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


·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有效吗?
      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有效吗?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买卖是无效的,在没有获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会存在很大的风险:1,回迁房办理产权证时,一般是根据业主在签订回迁房协议时所签订的名字确定房产所有人。因此,如果在未获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则办理产权证时产权证上的名字并不是购买人。2,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是属于私下交易,无法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在房屋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原来回迁户有很大的毁约可能会...


·租的房子住了一天想退怎么办
      租的房子住了一天想退怎么办 1、在法律角度来看,你的行为属于单方面违约,因此房东是有权利要求你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的; 2、但由于你的租赁合同上并没有注明违约责任,因此你的违约惩罚就只能有你和房东协商了,一般的行规是扣减一个月的租金; 3、房东不想退钱是人之常情,但你可以和他沟通好一点,求求情,让他扣减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另外你的合同上没有说明禁止转租的话,你也可以找人转租以挽回你的损失,或者你把转租这介绍给房东,让他们签协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