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的增多,导致交通事故的频发。通常交通事故发生后,就会产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般事故在解决纠纷时应该知道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还有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以下我们简单整理了一般交通事故赔偿相关的项目和处理程序。
   一、一般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1、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的后果主要有三种:造成伤害但未达到残疾;伤害致残;伤害致死。  
  (1)、造成伤害但为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伤害致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2、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赔偿直接损失和赔偿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一般坚持全部赔偿原则,即折价赔偿(按财产实际减损的价值进行赔偿)。间接损失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丧失。间接损失是必得利益而不是假设的利益,是一定范围内的,不可在逻辑关系上无限制扩展。  
  直接损失一般包括:修车费(以专业定损机构的定损单为准)、拖车费、停车费。新购车辆的贬值损失为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除修车费外,肇事方还应当赔偿受害方新车贬值损失。撞坏以营运为目的的车辆,肇事方应赔偿车辆停运损失费(但不能再主张误工费,否则属重复计算)。主张停运损失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受损车辆正在用于客货运输如果车辆只是代步工具,一般只能获得因车辆停用而支付的合理交通费用);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客货运输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对此给出了明确规定。 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必得利益损失可以获得赔偿。因交通事故耽误洽谈生意不属于间接损失。 
   3、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中,一般只有事故对另一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一般以达到十级以上残疾或者死亡的,才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流产的,一般也可以获得一定精神赔偿。  
   二、处理程序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人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有哪些项目,主要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程度来确定具体内容的,但赔偿项目大致相同,可以依情况而定。了解一般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程序能够节省时间,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有黑幕吗?
      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时存在交通事故处理低效、被人讹诈、保险公司不进行合理赔偿等问题,而有时由于留存的照片、录音、影像作为有利证据,也能使自己合法利益得到保障,那么,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有黑慕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有黑慕吗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处理不一定有黑幕,但是您要注意事故发生后现场处理的注意事项,注意好了就很难被黑幕。 二、交 通事故索赔流程 1、事故现场遭到破坏,造成责任无法认定,移动、破坏...


·无证驾驶造成损害交强险会赔偿吗
      无证驾驶造成损害交强险会赔偿吗 一、无证驾驶造成损害交强险会赔偿吗 首先,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期怎么计算?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期怎么计算?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具体如下所述: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1)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互印证。(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


·公司未交社保生病怎么办
      在职员工,生病住院公司社保没交,可以要求公司报销住院费,还要督促公司尽快办理社保。如果公司还不办理社保,可以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只要事实确凿,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在投诉、举报的时候,要注意证据的收集。最重要的,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所以劳动合同、工资条、工牌等证据的收集是维权成功的关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撤销重作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进行责任划分的一个重要的依据,但是,如果我们对于结果表示不服,是可以重新认定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撤销重作的条件是什么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标准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撤销重作的条件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
      私募基金可以上市交易吗? 一、 私募基金含义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证券投资基金。 从研究范式来划分,证券投资的分析方法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分析、技术分析、演化分析,这三种分析方法基于完全不同的理论体系和逻辑结构,其主要研究对象,都只侧重于市场运作的某一特定方面或者范畴,都有其合理...


·没有身份证能处理交通事故吗?有哪些程序
      车辆载道路上行驶,发生了交通事故,就需要依照相关的交通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处理,如果是非重大交通事故,可以当场协商解决。在当场部能协商解决是,需要肇事双方带上相关证件,去交警大队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那么没有身份证能处理交通事故吗?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没有身份证能处理交通事故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


·员工上班交五险一金好处有哪些?
      上班交五险一金好处是什么?1、个人缴得越多,单位为你投入也就越多。五险一金缴费是同样的基数单位和个人承担不同比例,单位缴费是个人缴费的约2倍左右。2、社保公积金缴费是免税的,不但缴纳时不扣个人所得税,待遇领取时不扣个人所得税,而且专用账户也不扣利息税;而如果作为工资发给本人,是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存入银行的话还会有利息税。3、缴纳养老保险满足最低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可以一直领取到去世,而且随着社会...


·一、交通事故人伤索赔有效期有没有?
      一、交通事故人伤索赔有效期有没有?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是有期限的。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一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


·车祸赔偿有垫付的人吗?
      车祸赔偿有垫付的人吗?由于现在购买车辆的人越来越多,车辆驾驶安全意识的薄弱使得交通事故频发。在出现车祸之后,理赔成了一个必然的事情,在报警进行责任划分之后就会跟据责任来进行赔偿。在很多情况下会出现先进行垫付再追偿的情况,那么车祸赔偿有垫付的人吗?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


·有的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且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
      有的人在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并且交付了购房定金之后,却发现商品房可能存在较多的问题,因此就萌生了退房的念头。那么实践中,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都包括了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退房的情形具体包括了哪些 1、主动违约型。很多购房者提出退房,主要是根据《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购房者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若逾期付款应承担违约金,逾期超过一定期限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违约者承担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