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没收之后如何处理?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商标侵权没收之后如何处理?商标侵权没收之后的处理是依法销毁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调换、私分或者擅自处理没收物品。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二、商标侵权的处理途径1、向侵权人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2、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法院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如下:(1)要求处理的当事人不同。按照《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控告或检举商标侵权行为,既可以是被侵权人,也可以是被侵权人以外的其他人。而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必须是被侵权人。法院不受理其他人的起诉。(2)对被告要求不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只要求提供侵权事实存在,被告不一定十分明确;而人民法院要求被侵权人起诉时,必须提供明确的被告,否则不予受理。(3)受理原则不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保护消费者利益、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出发,即使无人控告、检举,也要“主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人民法院则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没有被侵权人起诉,人民法院不处理商标侵权案件。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权利的保护范围还有力度都在不断的增强当中,但即使是这样的话,还有一些商标被他人侵权,此时的话会对商标的一些物品等进行没收没收之后,按照法定的规制程序来进行一定的销毁和处理,绝对不能够再次流入市场。
  
  
  


·商标到期后怎么办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情形有几种
      对于注册商标而言,我国法律是提供了比一般商标更多的保护,但注册商标也是有期限的,也就是有效期。不过允许商标权人在有效期届满之前进行续展,这样就可以延长商标的有效期。而要是商标到期之后没有进行续展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您商标到期后怎么办。 一、商标到期后怎么办 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办理续期手续,如果不续期的,商标失效。 二、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情形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注册商标可分为依...


·什么算是恶意抢注商标?
       一、什么算是恶意抢注商标? 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


·著作权的侵权案件怎么处理呢
      著作权被侵权的消息,我们经常听到,尤其是爱看电视的人会经常听说,哪部剧的版权有问题,有抄袭的倾向,著作权人不对等等,这些都是属于侵权的行为了。所以,我们现在来了解一下,解决著作权的侵权处理方式有哪些?一般是调解、仲裁、诉讼三种。处理方式有:1、调解:是处理案件最优先考虑的方式,通过第三方的调解,可以根据沟通的内容来决定是否达到一致。如果双方的意见统一的,就按照调解协议来执行。如果执行的一方突然不按照协议来执行,有反对、拒绝的倾向,那调解...


·商标法侵权的免责情形如何规定的
      商标法侵权的免责情形如何规定的《商标法》第六十四条【商标侵权纠纷中的免责情形】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


·个人转让著作权按什么缴税?
      个人转让著作权按什么缴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转让著作权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印花税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当按所载合同金额的0.5‰贴花,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版权又称著作权,包括有关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是作...


·洋河商标抢注如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洋河商标抢注如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洋河商标抢注如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1.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所规定,如果商标抢注者申请注册的商标处于初步审定公告阶段的话,该商标在先使用人可以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阻止该商标注册成功。 2.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所规定,如果商标抢注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且该商标已经注册。该商标在先使用者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职务专利发明人使用该专利是否可以?
      职务专利发明人使用该专利是否可以?职务专利发明人使用该专利是否可以,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


·眼镜商标侵权赔偿是如何确定的?
      眼镜商标侵权赔偿是如何确定的?(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国家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式有哪几种?
      国家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式有哪几种? 一、专利费用的缴纳方式包括哪几种? 1、缴费人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各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查询专利局代办处信息可登陆//www.sipo.gov.cn/zldbc。 2、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以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www.cponline.gov.cn)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其中个人用户可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用户可以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方式。 3、缴费人也可...


·自己去办商标续展要钱吗?
      自己去办商标续展要钱吗?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的延迟费。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续展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续展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1、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二、商标续展的重要性是什么?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


·著作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点?
      著作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点?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作品,这种作品具有以下特征:1、具有独创性,所谓独创性,就是作品是自己独立完成,源于自己而不是抄袭他人,所谓创,就是要达到一定的智力投入高度,不是所有作品都受到保护。2、必须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成果。非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成果就不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列。3、该成果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看不见、摸不着且不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也不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列。4、该成果是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人类之外的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