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包头工伤赔偿申请材料有哪些?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包头工伤赔偿申请材料有哪些?
  
  1、《包头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区属单位还需加盖区劳动部门公章);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伤(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伤残等级评定结论通知书原件;
  
  5、如鉴定结果为1-4级伤残职工,提供工伤职工建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
  
  二、工伤中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1、一至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
  
  (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五至六级伤残:
  
  (1)五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8个月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以为本人工资的70%;
  
  (2)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标准以为本人工资的60%。
  
  三、写工伤认定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综上所述,包头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当先去做工伤认定,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赔偿需要提供工伤待遇申领表、身份证、工伤认定书等材料。工伤赔偿项目很多,包括医疗费用方面赔偿、伤残赔偿等。申请赔偿是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手续。
  
  


·口头辞退员工工资停发应该怎么办
      口头辞退员工工资停发应该怎么办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公司想辞退员工,采用停发工资的手段,欲迫使员工自行离开,是违法的。非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因为经营困难经与工会协商,职工本月工资未在下月发放的,属于无故拖欠,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


·民工需要建立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越来越的建筑企业涌现,建筑企业劳动关系也成了社会的焦点,建筑企业的员工的主体是民工朋友,那么,民工需要建立与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对于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现实中建筑公司与企业之间很少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那么建筑企业的劳动关系该如何对待呢,具体的可以到下文了解。 一、民工需要建立建筑企业劳动关系吗 任何用人单位和职工之间最好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当然民工需要建立建筑企业...


·公司辞退员工公司无买社保应该怎样办理
      公司辞退员工公司无买社保应该怎样办理 一、公司辞退员工公司无买社保应该怎样办理 1、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2、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一年按一个月月平工资计算,不足半年按半个月计算,半年多不满一年也按一个月算。 3、没提前30天通知辞职,给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员工不是按照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是自行辞职的,公司没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进行赔偿。但是,根据该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在此期间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


·一、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时间内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普通的经济合同中比较常见,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在实务中有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约定高额的违约金,其中最常见的是对劳动合同的期限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了避免劳动者经常辞职给单位带来利益上的影响,所以约。二、劳动合同期限内怎样辞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


·工伤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钱?
      生活中我们有时候自己会不小心摔伤了,这是一种私伤,而与此相对应的就是工伤,顾名思义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我们知道公司为我们买的保险中有一项就是工伤保险,当我们不幸意外发生工伤是可以得到赔偿的,其中有一项是子女的抚养费,最新的工伤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钱关乎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 一、工伤抚养费计算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亡职工有子女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儿的工亡...


·很多用人单位都有试用期,观察劳动者是否可以录用。当然,我国法
      很多用人单位都有试用期,观察劳动者是否可以录用。当然,我国法律对试用期也有许多规定,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


·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纳入工资总额
      经济补偿金是否要纳入工资总额 会计处理上,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应该计入企业的职工薪酬,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房地产工程质量的控制要点有哪些
      房地产工程质量的控制要点有哪些?工程的项目是具有繁杂性的,对于房地长以及建筑行业,需要修建工程项目的现象更是十分常见的。对于房地长来说,修建房屋的目的是为了销售给业主进行营利,故而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是会危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的,故而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对房地产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一、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要点分析: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 对直接参与项目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人,作为控制对象能避免生失误,作为控制动力...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怎么算?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月工资为:本人最近一年工资的月平均数。 1、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


·因拖欠工资产生纠纷劳动者该怎么办
      因拖欠工资产生纠纷劳动者该怎么办 一、因拖欠工资产生纠纷劳动者该怎么办 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要求企业返还克扣、无故拖欠的全部工资,而且可以要求企业加发25%的赔偿金。依据是劳部发(1995)223号文第3条,此规定带有惩罚性质,主要是针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行为。因此如果企业克扣或拖欠工资无理的话,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一般都会支持25%的工资赔偿金。 这里应当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