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对农村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离婚对农村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离婚对农村房产的分割也是根据均等的原则进行分割,按照房产的价值平均分之后再根据双方实际的经济情况和抚养孩子的责任分配再判断偏向于哪一方。具体如下:
  
  
  1、双方结婚登记之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居住而建造的房屋,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居住的。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这样的房屋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2、婚前男女双方的家庭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即夫妻双方结婚前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造,建造该房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结婚后共同居住使用,而男女双方结婚后,该房也确实归夫妻双方居住使用的,这样的房屋视为夫妻双方的家庭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房屋,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对等分割。
  
  3、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对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的,如果双方没有相反的约定,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属于婚前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
  
  4、婚前一方建造,而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是夫妻结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这样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不是婚后共同所得,因而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判给婚前所属的一方所有。但是因建房所欠的债务用了婚后共同财产返还,因此,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补偿房价的一半给另一方(如果是建房的部分债务由婚后共同财产偿还的,那么得到房子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5、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 男女双方结婚后与其他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而没有分家析产的,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产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这样的房产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分割。
  
  二、农村房屋分割原则和方法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综上所述,在农村的夫妻离婚在法律上没有特殊的保护规定,只要是夫妻一起购买的房屋就要在离婚时根据其价值进行分割,原则上是夫妻一人拥有一半的房屋,但是如果房屋是一个人在结婚前准备好的就需要另外判断是否需要参加到财产的分配中。
  
  
  


·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盖章吗,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
      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盖章吗?房屋买卖合同生效以什么为准?相信很多人并不知晓这样的法律问题,甚至很多人会误认为盖章的效力远远大于签字,《合同法》是如何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只签字不盖章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将在本文中将向您解答该项疑问。 一、房屋买卖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特别约定生效时间或条件的,则合同应该在双方当事人均签字或盖章之时即生效,而不是签字并盖章后才生效。当然,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以当事人签字并盖章为生效...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占有是没有用的,此时还是要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才行。很多时候购买房产都是靠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那现实中,公民买房是先入户还是要先办理贷款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看房 对于购房者而言,一定要实地查看房屋,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周边环境等都需要一一查看。 二、贷款 目前,市民在购房过程中可以选择的房贷形式有三种: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住房组合贷款。其中,住...


·农村房屋不能由城镇户口继承吗?
      农村房屋不能由城镇户口继承吗?1、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即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2、如果要继承需要走一下的法律程序:(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许多地方都在进行拆迁。南昌同样也在积极的进行城市建设,加快拆迁的步伐,为此南昌出台了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规范房屋拆迁行为,让拆迁有了合法的依据。拆迁最大的问题就拆迁补偿,接下来,我们将介绍拆迁补偿的内容。 一、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为了适应我市经济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东湖区...


·一、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吗?
      一、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吗?疫情期间可以减免房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第一,如果疫情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比如临街经营商铺,被政府要求不得开门营业,租户可以据此主张减免租金。第二,如果疫情期间能够使用房屋的,但因为疫情造成收益受损较大的,可以根据公平原则适当减少租金。第三,如果因为疫情防控要求遭到隔离,但租户依然住在里面,则减免租金的主张一般不能成立。二、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法律规定。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并不是国家出台的政策,而是各省...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如何撤销房屋赠与合同?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现在大多数人买房基本都是婚前付了首付,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这种房产在实际生活当中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因此离婚的时候,由于涉及到房子还在还贷的问题,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就比较复杂了,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出一个结果的话,只能通过法院解决。那么,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离婚房子还在按揭怎么办? 1、对于你们婚前出资的这一部分,因各自出了一半的首付款,故婚前男方与女方对该房产属于按份共有,根据《物权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


·婚后买房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现实中,不管是结婚之前买房还是结婚之后买房的,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房产都是要拿出来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后买房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婚后买房离婚的时候怎么分割 A、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B、结婚登记前仅签订合同,婚后付全款或是婚后付首付款办理贷款支付的,则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


·房屋漏水如何打官司?
      房屋漏水如何打官司?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生活中的一些琐事发生矛盾。当协商已经不能解决纠纷时,人们只能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房屋漏水如何打官司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绍打官司的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漏水如何打官司 打官司首先就是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为了防止滥用诉权的情况发生,我国法律对于起诉是有条件限制的。 1、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


·二手房定金合同约定里的注意事项
      随着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转卖二手房。现在的二手房并不一定是指旧的房子,如今很多新房子也被当做二手房来转卖。关于二手房定金合同约定,双方应该遵循什么样的条件,以及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二手房交定金签约合同时注意要点 1、核实房本 你首先要弄清楚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


·房屋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在买房之后还需要办理了过户手续
      房屋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在买房之后还需要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才能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在过户的时候就会涉及到一些税费的缴纳,那究竟房屋买卖要交税费包括哪些呢?我们将从卖方和买方两个不同的角度为您解答疑惑。 一、房屋买卖要交哪些税 买方:房屋登记费:80元/套,手续费:3元/平方米,印花税:0.5‰ 5元/证,契税:首次购房1%、非首次购房1.5%卖方:营业税:5.55%或差价×5.55%或免征,个人所得税:1%或免征,土地收益金: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