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项专利权的权利要求是什么?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一项专利权的权利要求是什么?
  
  一、一项专利权的权利要求是什么?
  
  一项专利权的权利要求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为: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明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对于知识产权的其中一项权利—专利权,对于其权利的行使范围和方式是需要权利要求书来说明的。按我国规定,权利要求书是申请发明专利的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它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要求保护的内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请专利的核心,也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由此可知,权利要求书是用于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一份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否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规定,他人的实施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都取决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或者与权利要求的内容有直接的关联,因此,权利要求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对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审查指南又对此作了更具体的规定,现分为实质性要求和形式要求两部分来加以说明。
  
  二、具体要求
  
  1、实质性要求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为: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明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2. 形式要求权利要求书除了需要满足上述实质性要求之外,尚需满足下述形式要求:
  
  (1)权利要求中包括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数字顺序编号;
  
  (2)若有几项独立权利要求,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尽量紧靠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
  
  (3)每一项权利要求只允许在其结尾使用句号,以强调其含义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4)权利要求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
  
  (5)权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学式、化学反应式或者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
  
  (6)除非绝对必要时,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类似用语;
  
  (7)权利要求中通常不允许使用表格,除非使用表格能够更清楚地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客体;
  
  (8)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附图标记,但必须加括号,且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
  
  (9)除附图标记或者其它必要情形必须使用括号外,权利要求中应当尽量避免使用括号;
  
  (10)权利要求中采用并列选择时,其含义应当是清楚的;
  
  (11)一般情形下,权利要求不得引用人名、地名、商品名或者商标名称。
  
  在当代社会如果要申请相关的权利的话,他是有一些规定的,比如说申请专利权有一个权利要求书符合相关的,实质性的要件,而且权利要求书当中是不允许使用一些表格的,必须要非常的正规才能够通过,因此必须要重视这样的文书书写。
  
  


·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专利电子申请是通过互联网传输的形式,等同于是给专利申请者在申请专利登记的这件事情上提高了审核的效率,也是国家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一个重大体现之一,现在国家有很多地方的专利总局都有电子申请的这项业务。但是,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同时也成了很多人都特别关心的问题。 一、专利电子申请 费用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申请费: 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


·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是多久
      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是多久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原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15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的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2.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的专利权,其保护期限适用修订后的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10年。实用新...


·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吗?
      在日常生活中商标随处可见,但是这些商标都有自身的使用权,商业公司通过合法途径与商标设计师签订协议,然后才能获得商标的使用权。但是商标使用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后商家再继续使用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呢?今天带您了解了解这类问题。 一、尚未注册的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商标标识是指与商品配套一同进入流通领域的带有商标的有形载体,既包括注册商标标识,也包括未注册商标标识。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


·我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什么
      我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2、《中华...


·软件著作权先登记的程序和内容?
      软件著作权先登记的程序和内容? 一、定义。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和国家优惠政策。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二、个人和企业登记软件著作...


·录音著作权授权合同怎么写?
      录音著作权授权合同怎么写? 一、录音著作权授权合同怎么写? 录音著作权授权合同 甲方: 电话: 地址: 乙方: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曲著作权授权使用专有事宜,特签署合同如下: (一)音乐作品 1、授权曲目: 2、作曲:乙方 (二)授权范围及性质 1、授权作品:乙方拥有本协议涉及音乐作品合法的曲著作权。 2、授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假冒商标侵权的认定部门有哪些?
      假冒商标侵权的认定部门有哪些?(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是对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二是依职权或依投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2)海关部门,可以根据商标权人的申请对商标进行备案,扣留进出口的嫌疑货物;还可以依职权对进出口侵权货物进行查处,做出没收侵权货物、罚款等行政处罚。(3)公、检、法,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工作。检察院负责商标侵权刑事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法院负责商标有关的行政、民事、刑事案...


·驰名商标认定的因素有哪些
      驰名商标认定的因素有哪些商标中可以说驰名商标是其中最好的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条件也是十分苛刻的。而对于申请人来讲,若想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话,最好是能够事先了解清楚驰名商标认定的因素有哪些,做好准备,才能比较顺利的将自己的商标成为驰名商标。 一、驰名商标认定的因素有哪些 根据中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


·版权转让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版权转让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1、版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例如出版权可以转让给出版社,而表演权可以转让给明星等。2、同一种财产权可以根据不同的使用方式分别转让给不同的人。例如,转让人将翻译权中的法文版翻译权转让给甲出版社,将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乙出版社等。3、版权转让可以分地域进行。同是英文版翻译权,将亚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印度一家出版社,将欧洲地区的英文版翻译权转让给英国一家出版社等。4、版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


·版权申请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版权申请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为了更好地保护版权,很多人会选择版权登记,那么版权申请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呢?而哪些版权不能进行登记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版权申请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作品登记表内容:作品情况:名称、类型、创作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首次发表单位、首次发表地点、首次发表形式、作品性质、原创作品名称、创作形式。作者及著作权人情况:姓名(名称)、国籍、...


·商标异议答辩书是怎么样的?
      商标异议答辩书是怎么样的? 一、简要说明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