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56899334 19166418749
 马鞍山律师导航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当涂 和县 含山
律师团队
>>
  • 马鞍山律师姜律师
  • 马鞍山律师朱律师
  • 马鞍山律师叶律师
  • 马鞍山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马鞍山市区、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和县、含山 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报警人的撤诉了还会有刑事责任吗?


马鞍山律师网 www.mas64.com


  报警人的撤诉了还会有刑事责任吗?报警人撤诉了之后不一定会有刑事责任,因为如果属于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追究民事责任,不影响对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由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对于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可以选择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赔偿,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赔偿,也可以选择放弃赔偿要求。《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撤诉的条件申请撤诉和视为申请撤诉的条件有所不同:1、申请撒诉的条件。(1)撤诉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一审)、上诉人(二审)、再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以及经他们特别授权的代理人。被告或第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再审原告和原审上诉人均不得提出撤诉申请。(2)申请撤诉必须基于当事人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出于当事人自愿。值得注意的是,原告或上诉人(或再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申请撤诉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变化,但申请撤诉;另一种情形是被诉行政机关在诉讼过程中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起诉该行为者同意并申请撤诉。而被诉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虽多基于被诉行政机关主动改变,也可以基于其他原因。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可以在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建议被诉行政机关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诉行政机关接受法院建议;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被诉行政机关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起诉该行为者的请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采取相应的补救、补偿等措施;在行政裁决案件中,书面认可起诉该行为者与第三人达成的和解。但不管哪一种情形,行政机关都不能强制当事人撤诉。(3)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规避法律,也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4)撒诉申请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作出。(5)撤诉必须经人民法院准许。除此之外,因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撒诉的,还同时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对被诉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被诉行政机关已经改变或者决定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第三人无异议。通常而言,人民法院应当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予撤诉,案件审理终结。不过,对于因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改变而申请撒诉的,如果有履行内容且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撤诉。而对不能即时或者一次性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撤诉,也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为保护撤诉人的权利,人民法院在准许撤诉裁定可以载明被诉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及履行情况,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在裁定理由中明确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全部或者部分不再执行。申请撤诉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被诉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后当事人不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裁判。2、视为申请撤诉的条件。视为申请撤诉情形不同,条件有别:(1)原告或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以按撤诉处理;(2)原告或上诉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以按撤诉处理;(3)原告或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综上所述,报警人就算为了让自己能够被救济而直接起诉也避免不了会有人后悔撤诉的,如果只是简单的民事矛盾撤诉也就只需要当事人私底下商量就好,但是如果涉及到公共的刑事事件的话,就算当事人后悔起诉也不能阻止检察院为了维护法律权威而继续裁决罪犯。
  
  
  


·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
      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则可以被减刑,当然也是有可能被假释的,这样就不用被关押的监狱等场所。那罪犯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 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 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


·刑事犯罪法律流程批捕是什么?
      一、刑事犯罪法律流程批捕是什么?刑事犯罪法律流程批捕是: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检察院的办案程序1、 受理案件的范围和案件来源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


·我国关于注射死刑有哪些规定
      注射死刑有哪些规定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这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合法地位。但由于注射执行死刑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比较大,从中国来看,枪决仍然是执行死刑比较普遍的一种方法。二、注射死刑的管理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开展注射执行死刑工作要求后,北京市法院对注射执行死刑工作十分重视,在推行注射死刑方面有过一些尝试,并积累了一定经验。法院在人员配置、技术能力、设施条件方面日趋完...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犯罪中止相比刑事处罚更重吗?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犯罪中止相比刑事处罚更重吗? 一、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犯罪中止相比刑事处罚更重吗? 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犯罪中止相比犯罪既遂刑事处罚更重,且犯罪既遂是已经完成的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为未完成形态。具体的处罚情况如下: 1、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 ①犯罪未遂的特征:犯罪分子已着手实施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②对未遂...


·打架轻伤认罪有谅解书可以取保吗?会判多久?
      我们都知道打人,聚众斗殴都是不好的一些社会行为,那么打架轻伤认罪有谅解书可以取保吗?一般这种情况司法单位机构又会判多久呢,我们就为您收集到了一下关于打架轻伤认罪有谅解书可以取保吗的一些内容,希望会对你的生活带来一些帮助。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构成轻伤以上的涉嫌伤害罪,要根据具体情节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能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谅解的,可从轻处罚 。具体规定如下 :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遗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关于子女不赡养老人或者父母抛弃残疾婴儿的报道时有发生。在这些案例中,有些当事人因为情节严重触犯了刑法,构成遗弃罪。和其它犯罪活动一样,判断遗弃罪也要从其构成要件出发,只有符合相关条件,罪名才成立。那么遗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下面一起听听我们的分析。 一、遗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中是如何规定的?
      网络发展越来越迅速,在人们生活中比重占的越来越大,需要了解的信息只要是点击网络搜素基本上就能出来。而正因为如此促使了许多的不法分子趁机在网络上获取个人信息,而随着公安机关的打击力度不断的加大,一旦被查处就会被判定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中是如何规定的?我们在本文中将为您介绍。 一、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规定 (一)二十八、在...


·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一、刑法中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怎么处罚? 《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


·抽逃出资罪和职务侵占罪有什么不同
      抽逃出资罪和职务侵占罪有什么不同(1)在主体方面,二者虽同为特殊主体,但其特定范围有所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宽得多。(2)在主观方面,二者都出于故意,但本罪没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目的,职务侵占罪则有此目的。(3)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


·服刑的犯罪嫌疑人怎样立功?
      服刑的犯罪嫌疑人怎样立功?1、犯罪分子揭发他人重大罪行,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的;协助司法机关辑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2、附带指出,前面所说的“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重大罪行”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等情况。3、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


·无罪辩护不成功刑期会加重吗?
      无罪辩护不成功刑期会加重吗? 一般不会加重处罚。 因为那只是无罪的主张没有被法官采纳,对判刑没有影响。 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因此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等可以从轻、减轻刑罚的情形。 所以如果若存在翻供等恶劣情形的,检察机关可能会建议法庭加重刑罚。 如果想做无罪辩护,建议可以先听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分析,结合律师的意见以及自身考虑,一般建议听从专业律师建议,很大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马鞍山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56899334 19166418749
19166418749
点击这里给马鞍山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