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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开除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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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被开除有补偿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对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办法作出了规定。劳动合同法在延续以上规定的同时,对用人单位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作出了一些新规定:增加规定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因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基础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因为,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其原因是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的行为,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规定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必须支付经济补偿,一则可以督促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二则可以防止用人单位故意违法,逼迫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规避支付经济补偿。二、终止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规定劳动合同因下列情形而终止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2、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般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订立短期劳动合同并终止于订立长期劳动合同并解除相比,可以减少解雇成本。增加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消除用人单位减少解雇成本的动机,以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长期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增加规定了向高收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限额。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避免过于加重用人单位的人工成本。同时合理调节高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即使是由用人单位开除职工,也不代表一定需要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而要是发现单位开除职工的理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这时属于违法开除,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此时职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终局裁决情形下用人单位的权利救济?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A.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C.违反法定程序的;D.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E.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F.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


·个人提出劳动合同解除申请是否有失业金?
      一、个人提出劳动合同解除申请是否有失业金? 劳动者个人提出辞职,是不能申请失业金的,必须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能到劳动局申请失业金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是一种中介组织,负责接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委托,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劳动关系转移、退休手续申办等事项。为了加强对其的管理,相关省市出台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那么《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哪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 需要明确的是,目前我国并没有统一的法律对劳动保障事务做出具体规定,现在也只有一些地方省市的暂行办法。以下参考广东省的规定。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 第...


·包工头拖欠货款怎么办?
      包工头拖欠货款怎么办? 一、 追讨货款要具备以下材料: (1)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对账单、银行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 证明债务人主体的身份资料 债务人是自然人的需要其身份证复印件、居住地址等。债务人是公司的最好有银行帐户。要特别注意公司更改名称和住所,使得债权人无法找到他们,借此逃避债务。 有的公民也经常迁移住地户籍,时间长了就查无其人。所以债权人必须注意保留搜集债务人...


·劳动部门不认定工伤单位会赔偿吗?
      劳动部门不认定工伤单位会赔偿吗 一、劳动部门不认定工伤单位会赔偿吗 如果工人认定不是工伤的话,单位一般只是赔偿一部分,不会按照人身保险去赔偿,因为不是工作中受的伤。劳动者依然但是可以主张赔偿。途径有: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根据民法典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走提供劳务受伤的赔偿法律途径。 二、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1)、医...


·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该规定明确列举了身体伤害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具有严格人身属性的财产。婚内一方因为工伤事故获得的工伤补偿属于其因身体伤害而获得的人身属性的财产。在离婚时,工伤款属于妻子一人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应参与分割。   二、哪些不算夫...


·事故的发生就会涉及误工费,那么,社区误工费发放规定?
      事故的发生就会涉及误工费,那么,社区误工费发放规定有哪些,对于误工费的发放国家相关部门会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但是在实际运用中, 还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偿,最为重要的就是社区误工费具体是由哪些人员操作的,一旦违法操作就会侵害受害人的利益。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所以对于社区误工费发放规定,有关人员应该积极了解,从而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十级工伤最低理赔多少钱?
      一、十级工伤最低理赔多少钱?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


·通信工程是什么?通信工程建设单项又有哪些
      通信工程是什么?通信工程建设单项又有哪些? 一、什么是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也作 信息工程、电信工程,旧称远距离通信工程、弱电工程)是电子工程的重要分支。其关注的是通信过程中的信息传输和信号处理的原理和应用。通信工程研究的是,以电磁波、声波或光波的形式把信息通过电脉冲,从发送端 (信源)传输到一个或多个接受端(信宿)。接受端能否正确辨认信息,取决于传输中的损耗高低。信号处理是通信工程中一个重要环节,其包括过滤,编码和解码等。 二、通...


·胫骨骨折髓内钉固定术工伤鉴定几级?
      胫骨骨折髓内钉固定术工伤鉴定几级? 一、胫骨骨折髓内钉固定术工伤鉴定几级? 胫骨骨折髓内钉固定术工伤鉴定9级或者是10级伤残。根据相关标准,胫腓骨骨折有内固定的,可定为九级伤残,没有内固定的,可定为十级伤残。具体的结果要看司法鉴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 《公安机关办...


·用人单位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什么?
      人生在世,就是为了混一口饭吃。工作就是那一口饭,每个人要在社会上生存下去就一定要去工作,起码能够养活自己。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找到最适合自己的工作。如果你在单位表现不好,用人单位对你不满意,觉得你不合适。这个时候,用人单位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什么?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原因外,还必须依照程序进行,否则,就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解除劳动合同须经以下三个环节: 一、发出解除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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