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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监视居住有案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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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拘留监视居住有案底吗?刑事拘留监视居住不会有案底,刑事拘留和监视居住都是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所采用的一些强制性措施,并不能认定当事人就是有罪的,只有经过法院的审判,确定当事人是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情况予以保密。二、刑事拘留的条件(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三、监视居住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在必要的情况下,只能对所谓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才能更好的调查清楚案件的整个实际情况,但是,被刑事拘留或者被监视居住的这些人,后期经过调查以后确认本案和当事人无关的案例也不是没有,所以大家不要错看了刑事拘留的性质。
  
  
  


·协警泄露个人信息犯罪怎么量刑?
      在现代社会,个人的信息一旦被泄露,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麻烦。协警作为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将个人信息非法泄露导致了当事人的损失,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协警泄露个人信息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协警泄露个人信息犯罪怎么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也是“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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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刑法对盗窃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有明确的规定,如果盗窃的涉案金额很小或者没有什么恶劣的情节,那么可以只是短暂的拘留处罚。如果盗窃他人或者社会公共的财物,而且涉案的金额比较大,亦或者是有多次的盗窃行为,进入别人的私人场所进行盗窃,盗窃的时候携带凶器的情况,就会被判处三年以内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涉案的金额很多或者是在盗窃过程中存在恶劣情节的,那么会被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涉案的金额特别的多,或者行为及其恶劣,则会被判处十年以...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都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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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不能折抵刑期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不能折抵刑期吗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但是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


·缓刑期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缓刑期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


·新《刑诉法》全文2023修改了哪些条文?
      新《刑诉法》全文修改了哪些条文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二、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


·缓刑考验期是刑罚执行期间吗?
      缓刑考验期是刑罚执行期间吗?缓刑考验期是刑罚执行期间,缓刑期满应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根据刑法第76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如果没有上述三种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是指原判决的有罪宣告仍然有效,原判的刑罚也没有错误,但由于犯罪人在考验期内符合法定条件,原判决所宣告的刑罚不再执行。二、对缓刑犯考察由哪个机关执行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是我国社会生活中发生频率较高的一类财产性犯罪,每年都有大量的社会青年因敲诈勒索而入狱。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都是向被害人索要财物的行为,我们不禁要问,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区别都在哪些方面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解答疑惑。一、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的犯罪主体都是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是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罪的根本区别在于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的不同:在犯罪客体上,敲诈勒索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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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贿罪共犯很多时候也就表现为为行贿受贿双方搭线牵桥,充当中间人的角色,这点上面与介绍贿赂罪的行为很像。但是总的来讲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之间还是有不同的,那么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共犯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第一,从主观方面来看,行贿罪的共犯明确知道自己是在帮助行贿一方或者受贿一方,在行贿人没有犯罪意图或者有犯罪意图但是没有明确的行贿对象时,行为人通过引见、撮合等方式引起当事人产生行贿或者受贿意图或者为之确定行贿对象,应该认定行...


·失火罪是危险犯还是结果犯
      失火罪是危险犯还是结果犯?失火罪是危险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院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但是,《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


·信用卡诈骗可以微罪不诉吗?
      信用卡诈骗可以微罪不诉吗? 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对象。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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