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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诉讼请求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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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诉讼请求怎么写离婚起诉书范文原告:秦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被告:陈某,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诉讼请求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2、婚生儿子陈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万元给原告(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每月 元计);3、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事实和理由我于 年 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 月 日到某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 年 月 日生下儿子陈某某。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 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 年 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儿子陈某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为此,原告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此致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具状人:秦某年 月 日综上所述,对于离婚财产诉讼请求中肯定要写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原因的,也要陈述事实和理由,最后需要申请人的签字,一般对于诉讼法院,都可以请求其判决离婚,并且对离婚财产作为分配原则,但并不是每一个离婚请求都会判决离婚。
  
  
  


·去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夫妻中的一方要是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话,准备好相应的材料也是应该的,否则就不能顺利的启动诉讼程序,自然自己的目的也不能实现。那究竟去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才好呢?这方面的内容我国法律中早有规定,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你吧。 一、去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还有其他所需的材料和证据: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可以看孩子吗
      根据司法实践我们可以看出,在离婚后,一般是由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需要按照约定的,或者是法院的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没有抚养权可以看孩子吗?若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不允许对方探视孩子的,没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一、离婚后没有抚养权可以看孩子吗?离婚后没有抚养权也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


·一、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法院是什么?
      一、离婚后分割财产的管辖法院是什么?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于双方曾经的婚姻关系产生的离婚后财产分割事宜,有些人可能会困惑,特别是涉及到离婚后不动产的分割问题时。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离婚后单独要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诉的本质仍是离婚纠纷的内容之一,不是独立...


·父母去世后父母财产分配子女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父母去世后父母财产分配子女协议需要注意哪些 首先,就继承来说,如果不存在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户口是否和父母在一起不影响两个儿子继承权的平等性,两个儿子都是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除非存在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存在下列法定情形的时候继承人是丧失继承权的,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


·近亲结婚范围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属于法律规定的近亲的男女,是不能够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换言之,近亲之间是属于禁止结婚的。那您知道近亲结婚范围是多少吗?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近亲结婚范围是多少 近亲结婚,是指三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婚配,也叫近亲结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之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


·什么人申请婚姻无效
      我国的婚姻具体可以分为有效婚姻、无效婚姻以及可撤销婚姻,针对其中的无效婚姻,法律中规定了好几种具体的情形,那么我国规定的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呢?而一般什么人申请婚姻无效才可以?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


·需要给。抚养子女是父母法定的义务
      需要给。抚养子女是父母法定的义务,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只要具备劳动能力,即使暂时没有收入,也不能以没有收入为由而拒绝支付抚养费。可以双方协商,有条件后继续支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


·国家赔偿法溯及力是什么
      首先我们理解下溯及力,溯及力就是一个法律法规对于它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也是同样可以适用的。另外,我们知道当冤假错案发之后,我们是可以向国家进行法律上的索赔的。那么,国家赔偿法对于生效前的事件是否适用?我们要如何具体的理解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及其相关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简单的向您介绍一下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溯及力问题 《国家赔偿法》本身没有溯及力的条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1995年1月29日作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起诉要抚养费一般能要到吗
      父母离婚之后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如果没有处理好,容易引发后续的纠纷。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即使父母离婚,双方仍然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没有争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子女给付抚养费。若是对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向法院起诉,来维护合法权益。那么,起诉要抚养费一般能要到吗?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抚养费包括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


·一、离婚证是先领还是先分财产?
      一、离婚证是先领还是先分财产?分割好财产以后 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


·夫妻共同财产上设置抵押权的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上设置抵押权的规定有哪些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关于共有财抵押规定如下:五十四条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但是婚姻法解释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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