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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公司注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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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复发公司注销怎么办?1.由于公司注销,公司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已经消灭,工伤职工如果再起诉公司要求其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将会遇到被告主体不适格问题,最后会因此被驳回仲裁或者起诉。2.在此情况下,只能通过起诉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方式来解决此类纠纷。3.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在明知发生工伤事故且尚未获得足额的工伤保险赔偿,但在清算时未对社会保险待遇作出妥善的处理,违反了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法》第189条、《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3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应承担赔偿责任。4.法律依据:(1)《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员工因为在工作的原因而受伤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是需要承担所有的责任的,在进行考虑赔偿的时候就需要确定好员工所需要的相关治疗费用。如果公司进行倒闭的话。所清算的财产之中,需要有一份进行对工伤员工的相关赔偿。
  
  
  


·员工新入职公司能否查到之前公司的工作信息?
      一、新入职公司能否查到之前公司的工作信息 首先,新入职公司是查不到之前的工作内容的,只能看出来你的累计缴费额和年限。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交了社保单看不出来哪个公司给你交的。 除非你公司的办理人员去社保局专门查,但社保局不轻易给个人查这个的。 所以您是可以放心的。那么在入职前的面试中,应该也能够对公司的概貌一探究竟了。而这几次的接触也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你将直面公司环境,从HR或面试官那里了解一些内部情况,窥探员工氛围以及其他关于公司的真实...


·一、员工生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员工生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外,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人身损害的话,是可以去做工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而受到人身损害的话,是可以去做工伤认定的,当然此时也有可能造成职工的死亡。而因工死亡与因工伤残的处理是不同的,那么实践中哪些情况属于因工死亡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属于因工死亡 自然人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死亡是为因工死亡,包括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工作上下班的时间内的死亡都是,但是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导致的死亡则不算。 因工死亡包括以下情况: (一)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


·中标工程二次转包的后果
      我国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均明确禁止转包并对转包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转包的法律处理原则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建筑法》第六十七...


·员工加班举证责任谁承担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单位员工会在加班方面与所在单位产生争议,而此时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要想获得有利的处理结果,就需要对加班的相关问题进行举证,那么实践中,员工加班举证责任谁承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加班举证责任谁承担 加班,是指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举证责任则是指当事人对自已提出的主张要提供证据进行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谁提出请求...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岗位工资吗?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岗位工资吗?(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3、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二、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补偿1、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


·工伤认定在职证明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生工伤事故以后,当事人要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同时要上交申请材料,包括用人单位出具在职证明,证明需要按照规范填写,这样之后方可进行工伤认定工作。工伤认定好之后,符合条件的人就会得到相对应的赔偿费。那么,工伤认定在职证明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请看下文。 一、工伤认定在职证明怎么写 兹证明我公司__________先生/女士(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我公司工作,现任北京...


·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3%吗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3%吗?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3%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5%,也是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中的要求。《老办法》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实践中虽然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质保金的预留比例未超过5%,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但对于一些新型或风险较大的项目,发包人还是会预留较大比例的工程质保金,作为其项目...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是多久?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应当亲自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书面申请,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填写后递交给仲裁工作人员,然后等待是否受理的通知。 (一)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二)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


·可以主张退休人员误工费吗
      可以主张退休人员误工费吗 一、可以主张退休人员误工费吗 我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公民应理解为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自然人;误工中的工应理解为社会劳动,包括在职人员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员退休后的有偿劳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应视为耽误一切劳动或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包括耽误退休人员所从事的正常有偿劳动而减少的收入。因此,退休人员受伤后造成退休费用之外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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